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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争鸣

边红军:必须以阶级斗争的眼光看待抹黑英雄事件

发布时间:2016-07-27 来源:乌有之乡 作者:边红军

 必须以阶级斗争的眼光看待抹黑英雄事件

--兼驳张千帆的谬论


  从前年《炎黄春秋》的洪振快、黄钟起诉郭松民、梅新育开始,到“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起诉洪振快,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怎么了?为什么在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居然让反人民的无耻之徒把维护人民利益的人告上法庭?而法庭居然受理?为什么维护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尊严和荣誉,国家公权力不能介入必须由他们的后人才能打民事官司?----谢天谢地幸好他们还有后人,如果没有呢,英雄是否没有沉冤洗雪的机会了?


  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现的是人民的意志;人民法院维护的是人民的根本利益。真要这样还会出现以上的情况吗?


  想来想去,结论是我们国家的性质在发生着可怕的变化!我们背离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则,抛弃了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武器,丢掉了阶级分析的根本方法。因此才出现了当前的各种各样的类似抹黑英雄的政治危机。


一、抹黑英雄本身就是阶级斗争


  这场由洪振快们挑起的争论和两次审判决不是什么“历史探究”的真伪,也决不是法庭诉讼的对错,而是一场严峻的阶级斗争。


  人民英雄是人民共和国的脊梁和人民革命历史的丰碑。它本身包含着多重的政治意义。而针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些人民英雄的污蔑、丑化和践踏,就是对人民的污蔑、丑化和践踏,就是对中国革命历史的污蔑、丑化和践踏,就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污蔑、丑化和践踏;就是在为帝国主义、汉奸、反动派张目,就是反动势力对中国革命的反攻倒算,就是被打倒的阶级敌人对革命人民的猖狂进攻。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是对中国革命怀着刻骨的阶级仇恨的人,不是被打败的始终不甘心灭亡而总想复辟的阶级敌人,根本不可能把几十年前已经为人民献出年轻的生命的英雄还要拉出来鞭尸!这不是阶级斗争是什么?试问还有其他解释的方法吗?


二、为抹黑英雄的人辩护,只能暴露出自己灵魂的肮脏和丑陋


  洪振快们打着“历史探究”“言论自由”的破旗,非要在狼牙山五壮士人民英雄身上抹黑、泼粪,不惜采用各种卑鄙手段。当人民法院判决下来后,在绝大多数人民拥护和支持下,而一些诸如北大教授张千帆之流确出来为洪振快喊冤叫屈、为虎作伥。


  不过,由于不得人心和输理的缘故,张教授的辩护始终不能自圆其说,他除了没有证据地扣帽子、打棍子,说什么“骂娘有理”了,什么“扼杀洪振快的言论”了等等。就是造谣污蔑,一个惯用的手法是,把明显错误的东西强加在别人头上,然后加以批判。比如他把别人从没有说过的自己编造了一个所谓“价值观可以和狼牙山五壮士直接划等号”的问题,然后以一个教授的口气,用唬人的“逻辑常识”加以批判。可惜张教授再怎么言之凿凿也是瞎扯淡,因为谁也没有这么说过!


  其实张教授对狼牙山五壮士的抹黑和否定已经远远超过了洪振快。因为他不仅否定狼牙山五壮士的“抗争的能力和机会”,说他们不“是那些抗争到底的人”。而且根本否定狼牙山五壮士的存在。他说狼牙山五壮士“是一个故事”,“是神”,是“神话”、是“美丽的谎言”。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还用“编故事”“搞穿越”卑鄙手段为洪振快辩护,我都奇怪了,北京大学这样的具有爱国主义传统的高等学府怎么混进来这样一个卖国主义的日本汉奸走狗的孝子贤孙?


三、对待抹黑英雄的人更需要的是人民民主专政


  洪振快们打着“历史探究”、“考证历史”、 “言论自由”的幌子污蔑、糟改人民英雄。其实这丝毫掩盖不了他们反人民的反革命的反动本质。你说你是“历史探究”、“考证历史”,为什么专门把一系列人民英雄,从抗日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再到毛泽东时代的英雄都要“探究”“考证”一遍?通过你们的“探究”“考证”,找出所谓“真像”,然后一一“质疑”我们的英雄,你们居心何在?是像张教授说的“让英雄更真实”?这话连鬼都不相信!


  说什么“言论自由”,其实“言论自由”也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也有着鲜明的阶级性。翻开新中国历史,我们会发现:各种反人民的反动势力、剥削阶级在向人民进攻受到抵制时,都会祭起“言论自由”法器,来对抗人民的斗争,为自己打掩护。这说明“言论自由”也始终是为他们进行阶级斗争服务的。


  这次抹黑英雄事件,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出现的,是围绕法律展开的。法律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法律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就是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也从来没有超阶级的法律,法律本身就是政治的范畴。那么现在洪振快们敢于用法律武器对待维护英雄的人们,一方面说明反动势力的猖獗,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法律出现了问题。这才给了他们可乘之机,不然在毛泽东时代仅有小学生都可以数的过来的几部法律,确没有人敢这样糟践我们的英雄。现在制定了连法律专家和大律师们都难以统计数目的数千条法律、法规却保护不了我们的英雄!这种当今的“法学大佬”和“学霸”们设计的“以法治国”蓝图是不是又一个坑害人民的陷阱?


  在社会主义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并没有停止,而是以新的形式始终存在。屡经修改的宪法,不是始终说“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实际上我们已经“消灭了阶级斗争”,因为30多年来在主流媒体上根本就没有报道过任何一次那个“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所以,毛主席才提出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问题。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指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必须用不同的方法解决。
 

  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的方法;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对于反人民的反动派,不是用什么法律武器,而是专政,是压迫,是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正如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的:“我们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如果我们国家的专政机构真正履行专政的职能,还会有洪振快、张千帆这些嚣张地污蔑诋毁人民英雄的事情发生吗?还会允许明目张胆地推翻共产党领导、搞垮社会主义、颠覆人民政权的历史虚无主义泛滥成灾吗?还会有像这次狼牙山五壮士案子,本来是清清楚楚的事还要为了证明其真实性下那么大力量搜集证据来证明狼牙山五壮士的清白吗?——想来都觉得可笑!如果敌人把所有的英雄都抹黑一遍,我们是不是都要跟着重新调查取证一番来证实英雄们的存在呢?


  很简单,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仇视人民、反对社会主义革命、颠覆人民民主政权的阶级敌人实行专政就是了!在这里,用不着什么法律,也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的!


  如果总结两次审判抹黑人民英雄的事件,我认为人民是胜利了。而国家是失败了,因为作为社会主义人民国家的公权力保护不了人民的英雄。其根源就在于放弃了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强大武器。


  ——2016年7月17日

(责任编辑:澄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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