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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农民

哈尔滨市南岗区工信局怎么能将省委巡视组当作稻草人?

发布时间:2016-05-11 来源:作者:赵剑斌

——工人阶级作家赵剑斌致信黑龙江省委巡视组
中共黑龙江省委巡视组领导同志:
您好!我现在以极其愤怒的心情向您反映哈尔滨市南岗区工信局领导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妥善处理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下达以后,在黑龙江省委巡视组进驻南岗区党政机关期间,竟然公然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法律法规,故意一再升级办理错案,无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也无视省委巡视组入驻督查督办的作用。
我是哈尔滨市北苑商城的退休职工,退休前曾经以职工代表的身份进行合法维护职工权益和协助政府维稳的工作,前一届区信访办和工信局领导口头答应给我核销垫付的费用和工资补偿,但是一直没有兑现,为此我已经上访八年。《九年工资拖欠,八年追讨未果》是记者采访我这个工人阶级作家由全国几十家网站刊载的报道文章。
经过多年的上访,经过市领导和区信访办的交办、督办,于2015年10月由区工信局出具了给我的《处理意见书》,同意给我个人垫付的在职工上访稳控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费、通信费等费用实报实销,对我提出的补发相关生活补贴的问题,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我对此《处理意见书》不服,提出复查申请。经过复查,区信访办撤销了上述《处理意见书》,从2015年10月22日起,退回工信局重新办理。
现在重新办理早已超过两个月的办案期限,又超过一个月的延长期,重新办理已经六个多月,至今未见区工信局出具正式答复意见书。
为此,我多次致信市领导、区领导,并去省市信访局、赴京到省驻京办要求督办,自省委巡视组进驻南岗区党政机关以来,我又多次向省委巡视组反映此案,要求有关领导关注督办。
但是南岗区工信局领导的办案态度仍然不端正,仍然坚持不作为乱作为,违规办案。例如:
区工信局领导不跟我直接谈,她委托别人非正式答复我:将我的两项诉求捆绑起来一揽子解决,即票据费用实报实销,工资补偿达不到社会低保居民的标准,我要求起码按省内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补偿。这样,谈不成,工信局就连应该报销的票据也不给兑现,并且严重超过办案期限也不答复。
第一次答复意见被撤销以后,我提出让原经办人张副局长回避,因为她跟我有直接利害关系,且失职失误,区领导已经对我的致信做出明确批示,于是张副局长被作为回避安排。但是自从省委巡视组进驻以后,可能是因为我向省委巡视组反映此案,可能是因为我多次致信区领导和市领导,因为国内网站记者采访我这个工人阶级作家,不痛不痒地揭了区工信局领导的短,惹怒了她,于是不但不改错反而错上加错将已经被回避安排的张副局长又重新启用做了经办人。
因为我一再催促区工信局出具正式答复意见书,张副局长就让我所在单位企业给我出具一份意见书,这是照抄去年10月工信局出具但被区信访办撤销的《处理意见书》,两份几乎同样内容的答复意见书,时隔半年以后再让我通过司法程序维权。我说此案已经拖了八年,早已经超过法律诉讼有效时限(一年),其责任在工信局和单位,“建议”通过司法维权,不过是法盲行为,或者是忽悠信访人的欺骗行为。这种“建议”已经被区信访局否决推翻,可见这位张副局长眼里根本没有法律法规,她不作为乱作为,固执己见顽抗到底。
张副局长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不以工信局名义出具《处理意见书》,却让非行政机关的企业出具,其目的就是既不想按程序处理信访案件,又不想让信访人行使提出复查申请的权利。因为对非行政机关的意见书不服从,不可以向区工信局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查申请,只有对区信访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书》提出复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才能予以受理。
区工信局这么做完完全全是违规行为,是剥夺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愚弄信访人的行为!
区工信局这么做也是无视省委巡视组的督查督办作用,根本不把省委巡视组放在眼里。她们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不拿省委巡视组当做上级领导机关的行为!
对于南岗区工信局这种违规办案,公然蔑视省委巡视组、冒犯党纪国法的顶风上行为,希望省委巡视组予以关注、重视,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查处,加大力度出重拳整治!希望省委巡视组不是稻草人,不是聋子耳朵,不要坐视不管!
致礼!
          哈尔滨市一退休职工
           工人阶级作家  赵剑斌
2016年 5月11日
(责任编辑:陈久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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