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版 新浪微博

微信二维码

社区公告

10月1日至4日加班可享3倍工资

发布时间:2020-09-20 来源: 北京日报作者:代丽丽

 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同一天,加班费是给一份还是给双份?人社部9月19日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10月1日当天,加班费为3倍工资。惦记着6倍工资的员工恐怕是“想多了”。
 
  上一次国庆和中秋“喜相逢”还是19年前的事情,那个时候中秋节尚未被定为法定节假日。如今中秋节已成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两个大日子赶在了同一天,引发了人们关于10月1日加班费是否要翻番的疑惑。
 
  人社部公布的加班费标准是: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由此可见,虽然10月1日双节当天加班不能拿双份儿加班费,但10月4日这天加班却可享3倍工资,同样执行法定节假日加班待遇,对那些不能休息需要坚守岗位的员工来说,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记者 代丽丽)
 

(责任编辑:林飞雪)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主人公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我们会更加努力,宣传红色文化。
如考虑对我们进行捐赠,
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