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
徐芹: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小农经济及其现实启示
发布时间:2024-07-19 来源:《理论月刊》2019年第03期作者:徐芹
[摘要]根据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时期的中国之所以渐趋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根源在于传统的小农经济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为此,马克思、恩格斯从中国自身发展、世界历史进程以及人类解放事业等方面分析了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局限性。从中国自身发展看,古老的中国行将崩溃,小农经济却依然充当着整个陈旧社会制度的基础;从世界历史进程看,人类社会已经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小农经济为核心的农业体系已经过时;从人类解放事业看,共产主义的实现需要普遍交往,小农经济却造成了中国与世隔绝的状态。尽管当代中国的小农经济在性质上不同于传统的小农经济,但在具体的经营形式上却不无相似。因此,回顾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评论,对于落实中共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之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问题仍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小农经济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滥觞于春秋战国延续于当代中国。其间,中国社会制度几经变迁,已由最初的奴隶制度演进到社会主义制度,小农经济也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而变换着具体的形态。恩格斯曾在19世纪90年代指出,中国这种过时的农业体系是“通过无情排斥一切干扰成分人为地维持下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依托于封建主义制度的或资本主义制度的小农经济被消灭,社会主义合作社农业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但这种统一生产、经营和分配的农业形式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带来理想的效果,最终通过农业改革,绝大部分乡村再度回归小农经济模式。需要指出的是,当代中国的小农经济是区别于旧式小农经济的、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新式小农经济,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如今,在农业现代化的号角下,小农经济的去留问题一度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总的来说,学界的观点大致分为三种:一是赞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小农经济必然灭亡的观点,主张农业规模化经营;二是追随源于19世纪法国经济浪漫主义者西斯蒙第的“小农经济稳固论”,宣扬小农经济的优越性;三是试图超越“消亡论”和“稳固论”,主张在中国现有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建立小规模家庭农场。抛开学界的争论,回到马克思、恩格斯论述中国小农经济的具体文本,探析他们对待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态度,有助于我们深入领会和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中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思想。
一、从中国自身的发展看,小农经济构成了“整个陈旧的社会制度”的基础
小农经济作为自然经济的一种,构成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传统的小农经济正是中国“整个陈旧的社会制度”衰而不败、倾而不倒的根基所在,古老的中国要发生蜕变必需变革这一经济基础。
马克思指出,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中国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与西欧封建社会相比,中国封建社会漫长而又稳固,以至于进入资本主义时代而不自知。“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内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多种因素造成的,情况是复杂的,又是互有影响与因果关系的,然而究其根源,还在于经济基础”。这个“经济基础”就是马克思指出的以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为特征的小农经济。当然,小农经济也存在于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但只有在封建社会中扮演经济基础之角色。在封建主义社会,小农经济的主体是农民,包括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农三种类型。其中,自耕农是最为典型的小生产者,也是半自耕农和佃农努力的方向。马克思认为,小生产“只有在劳动者是自己使用的劳动条件的自由私有者,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业者是自己运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的形式。”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独立地经营。独立经营的农户,不仅要耕田,还要从事农村家庭工业,即恩格斯所说的“农户自己也制造自己使用的工业品”,从而基本实现自给自足。马克思认为,尽管这种“独立”是相对的(因为所有的农民无不受制于地主),它还是造就了一种局限于家庭范围内的狭隘的生产关系,祖祖辈辈周而复始,从而阻碍了新思想新观念的产生和传播。马克思还强调指出:“这种独立性,不会因为这些小农(例如在印度)相互组成一种或多或少带有自发性质的生产公社而消失,因为这里所说的独立性,只是对名义上的地主而言的。”因此,从小农经济社会的内部很难产生革命性因素,不论是生产技术还是社会发展方面。诚如马克思在评价印度农村公社时所说的:“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看起来怎样祥和无害,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可见,小农经济虽然在历史上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来看,它的保守性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而马克思、恩格斯对其持否定态度。
问题是,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结构显得异常坚固。这不仅与小农经济生产条件简单有关,更大程度上得益于古代中国历代王朝的重农政策。自春秋战国末年中国进入封建主义社会开始,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农业始终被放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首位,且历代王朝基本都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封建社会中的农业归根结底也就是小农经济,地主阶级虽占有土地,但具体的经营主要还是由小农完成的。封建国家的“重农”政策使得小农经济长盛不衰,即便因战乱或自然灾害而局部性地遭到毁坏,也能在灾后短时间内恢复。因为小农经济最主要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农民有了土地,使用简单的劳动工具就能进行生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小农经济长期在社会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使得古代中国虽发生过无数次的农民运动或王朝战争,其政权却始终在封建主义框架内兜圈。基于这一事实,马克思在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十余年后再谈起时做了这样的评价:“这种现象本身并不含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因为在东方各国我们总是看到,社会基础停滞不动,而夺得政治上层建筑的人物和种族却不断更迭。”因此,中国要实现变革,要从这种陈旧的社会制度中解放出来,就必然要消灭至少是摧毁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小农经济。
然而,马克思已经指出小农经济是产生不了历史首创精神的,亦即从其内部难以产生瓦解的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外来因素的破坏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基于这种分析,马克思、恩格斯虽然谴责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并对中国人民的遭遇持同情态度,但也指出其对于“依靠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相结合而存在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具有破坏作用。1894年7月25日,蓄谋已久的日本对中国不宣而战,中国海、陆两面均遭到日本的突然袭击。在正式宣战后,由于敌我方面军事力量的悬殊,以及清政府方面的准备不足,李鸿章的北洋海军在黄海海战中遭受重创。了解到中日战争状况的恩格斯在9月23日致考茨基的信中说:“中日战争意味着古老中国的终结,意味着它的整个经济基础将会发生渐进的、但却是全面的革命,直至大工业和铁路等等使农村中农业和工业的旧有联系瓦解,从而使中国苦力大批流入欧洲。”当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恩格斯是在肯定日本的侵华行为,他仅仅是唯物主义地评价了外来的破坏因素对于加速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结构解体的客观作用,而要把这种作用转化成社会发展的动力还有赖于中国革命的爆发和胜利。
二、从世界历史的进程看,小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农业体系”
19世纪中叶的人类历史属于资产阶级时代的上升时期。在这一时代,资产阶级崛起,封建专制制度走向崩溃,资本主义大生产开始在世界范围内排挤宗法式小生产。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作为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之经济基础的小农经济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农业体系”,与整个世界历史发展的潮流不相符合。
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小农业“同家庭工业结合在一起”的生产方式已经过时。时至19世纪中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进入了蒸汽时代,蒸汽机被广泛地应用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极大地提高了人类劳动生产率。而此时的中国,却因长期的闭关锁国而对资产阶级时代的到来及其发展状况一无所知,依然沉浸在以小农经济为支撑的天朝大国的迷梦中。针对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马克思分析指出:“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对自然的社会统治和社会调节,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也就是说,小农经济是排斥社会化大生产的,因而也就不可能造成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在这方面,小生产无法与大生产相比拟。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所以,恩格斯在评价中国传统的农业制度时说:“这种制度下的农业生产率,以人类劳动的巨大浪费为代价,而这种劳动力也就不能用于其他生产部门。”
此外,宗法式的小农经济还伴随着超经济强制。所谓的超经济强制,是指经济之外的政治、法律力量对直接生产者造成的剥削与压迫。封建主义社会实行的是地主土地占有制,地主掌握着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作为直接生产者的农民必须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这种地租实际上是农民的剩余劳动。马克思说:“要从小农身上为名义上的地主榨取剩余劳动,只能通过超经济的强制,而不管这种强制采取什么形式。”超经济强制的存在,使得农民与封建地主之间形成人身依附关系,即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受制于封建地主阶级,从而对个人的发展造成极大的束缚。而在资产阶级社会制度下,虽然资本的统治使人丧失人之为人的本质(即劳动异化),但之前那种人对人的依赖关系已经为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所取代,所有人至少在形式上是自由的、平等的,从而为人的真正解放提供了前提。所以,在资产阶级时代,小农经济已经完全过时,不再值得肯定。
不仅如此,根据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小农经济的灭亡也是一种历史趋势。就已经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西方国家而言,资本主义大生产无时无刻不在排挤小生产,大工业“为资本最终地征服了国内市场,使自给自足的农民家庭的小生产和自然经济陷于绝境,把小生产的直接交换排挤掉,使整个民族为资本服务”。而对于印度和中国等这样封建落后的国家,虽然其内生的资本主义没有发展起来,但在资产阶级将孤立的民族史连接成为世界历史后,宗法式的小生产也难逃被资本主义大生产排挤的命运。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被迫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和上海为通商口岸,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又增开十个通商口岸。西方资本家对此欣喜若狂,把琳琅满目的工业品倾销到中国市场。尽管在最初阶段,西方的工业品在中国市场上并不受欢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洋纱、洋布、洋油等工业品日渐为中国民众接受,最终对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结构造成重大的冲击。据资料显示,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东南沿海一带,广州附近的顺德区农村,“洋布盛,而土机衰矣”;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洋货深入到中国内陆地区,江西南昌出现“光绪中岁以后,筘布之业寖微,妇女愁叹坐食,机杼不闻”的现象,甚至比较偏僻的贵州农村也出现将纺车“摆在一边,满布着灰尘,被遗弃了”的现象。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结构是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家庭手工业受到重大冲击,也就意味着传统的小农经济结构遭到了破坏。从世界历史角度看,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正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排挤下走向解体的。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小生产发展趋势的评论同样适应于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要使它永远存在下去,那就像贝魁尔公正地指出的那样,等于‘下令实行普遍的中庸’。它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从这时起,社会内部感到受它束缚的力量和激情就活动起来。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虽然传统的小农经济必然灭亡,但是中国人民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三、从人类解放的条件看,小农经济造成了中国“与外界完全隔绝”的状态
人类解放是无产阶级的最高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要通过政治解放消灭人对人的依赖关系,还要通过经济解放消灭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最终建立起自由人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是全人类的而非地域性的,这就需要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普遍交往。可是,封建主义的小农经济却造成中国“与外界完全隔绝”的状态,这与人类解放的要求是相悖的。
首先,小农的生产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相互隔离。小农不管是自耕农还是佃农,他们一般都以家庭为生产单位。在中国古代,这种家庭的规模通常是“五口之家”。“五口之家”的耕作能力是非常有限的,他们的内部分工基本上是基于性别和体力上的差异,即自然分工而非社会分工。他们使用的生产工具也极其简陋,主要依靠人力和畜力,诸如锄头、镰刀、耒耜、浅耕犁等。此外,不论在奴隶社会后期还是在整个封建社会,土地主要属于奴隶主和地主,自耕农占有的份地很少,仅供养家糊口之需;农奴或者佃农则耕种农奴主或地主的土地,并获得一小块份地作为实物报酬,用恩格斯的话说,“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让他养家糊口的限度”。因而,前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小农经济模式通常是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马克思说:“在这种生产方式中,耕者不管是一个自由的土地所有者,还是一个隶属农民,总是独立地,作为单独的劳动者,同他的家人一起生产自己的生存资料。”这种生产上的独立性,决定小农们在生产过程不会有太多的交往,从而导致生产关系狭隘。对此,马克思曾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做了深入的分析:“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容许在耕作时进行分工,应用科学,因而也就没有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各种不同的才能,没有丰富的社会关系。”此外,由于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民全年的劳动时间可分为农忙和农闲两大部分,农忙时主要生产农产品,农闲时则可从事家庭手工业。正如农产品主要用于自我消费一样,家庭手工制品譬如纱、线、布、衣帽、鞋子等也首先是满足自我需求。因而,小农的衣食消费品基本上由自己提供,即自给自足。由此可见,小农更多是与自然打交道,而非与人打交道,这也是自然经济的本质属性。
当然,这也并非意味着,小农是完全地自给自足。他们也会把剩余的农产品或者手工制品拿到附近集市上交换,以获取家庭生产范围以外的其他生活必需品。也就说,小农也会与商品发生关系。《皇朝续文献通考》说:“夫农民之长困于他途者,他途贫,谋口而止。而农民不但谋口而止,一亩之田,耒耜有费,籽种有费,罱斛有费,雇募有费,祁赛有费,牛力有费;约而有计,率需钱千。”但这种交易的范围很小,在地方性小市场上基本就能实现。所以,小农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局限在家庭范围内,即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相互交往,而是使他们相互隔离。”这种隔离还会因交通的不发达和居民的贫困进一步增强。
其次,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限制了中国对外交往的需求。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性质,在个人层面体现为居民的需求不旺,尤其是对工业品的需求甚少;反映在国家层面则体现为国家没有对外交往特别是对外贸易的需求,于是便有了大清乾隆皇帝致英国国王乔治三世的那句话,“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当然,这并非是说古代中国从来不对外交往,其臣民也从不稀罕外国货,相反古代中国不仅积极开辟了东西方贸易的交通要道——丝绸之路,还曾七下西洋到访印度洋和大西洋沿岸的30多个国家。但正如我们所见,这种交往基本停留在器物层面,鲜有先进的思想文化层面的深入交流。加之因古代中国长期的世界领先地位造成的自傲,使得历代帝王不屑与“外夷”互通有无。实际上,古代中国的世界领先地位因小农经济的充分发展而获得,也因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而渐趋丧失。当17、18世纪的西欧诸国先后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时,中国上下尚沉浸于天朝大国的迷梦中,直至英国大炮轰开中国国门。
为此,马克思批判了西方资本家将“贸易将有大规模扩张的狂想”的落空归咎于中国政府的做法。1842年8月,英国人终于通过迫使中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打开中国的市场。英国商人对此“利好”欣喜若狂,疯狂地向中国这个设想中的大市场倾倒五花八门的商品,不管中国人是否需要,也不管中国人是否有支付能力。当英国商人的“设想需求”遭遇中国的“实际需求”时,1846年英国的对华出口额骤降到1836年前的水平。马克思也指出,“自从1842年的条约使它开放以来,中国出产的茶叶和丝向英国的出口却一直不断增长,而英国工业品输入中国的数额,整个说来却停滞不变。”资本家们将在中国市场遭遇的“失望”归咎于“野蛮政府所设置的人为障碍在作梗”,由此他们“拼命支持每一个许诺以海盗式的侵略强迫野蛮人缔结通商条约的大臣。”马克思认为,所谓的“人为障碍”只不过是英国商人的假想敌,因为广州一位英国官员在1852年的一份报告书中已经明确指出,每一个可能设想的障碍都已被清除,中国1000英里长的新海岸已对英国人开放。英国的一份刊物则将英工业品对中国市场输入的停滞和相对减少归咎于外国的竞争,还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影响了英国人的对华贸易。马克思则认为,除了鸦片贸易影响了中国人对其他商品的购买能力外,妨碍英国人对华贸易扩大的主要因素是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他说:“我们仔细考察了中国贸易的历史以后感觉到,一般来说,人们过高地估计了中国人的消费能力和支付能力。在以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为核心的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根本谈不上大宗进口外国货。”可见,在马克思思想上,鸦片战争后阻碍对华贸易规模扩大的不是中国的门户不够开放,而是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结构所具有的自给自足性。
再次,小农经济无法造成世界范围内的普遍交往。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地域性的共产主义是不能长期存在的,交往(个人、团体、国家之间任何物质上的抑或精神上的交往)的任何扩大都会消灭地域性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这里的“世界交往”即“普遍交往”,它是一种以全人类相互依赖为基础的交往。普遍交往对于共产主义的实现为何如此重要?马克思说:“普遍交往,一方面,可以产生一切民族中同时都存在着‘没有财产’的群众这一现象(普遍竞争),使每一民族都依赖于其他民族的变革;最后,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具体来说,普遍交往使得各个民族间相互影响,从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世界各个民族发挥作用,使一切民族产生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是不分国界的,它们基于共同的阶级利益形成国际联合,并在各国的具体革命实践中相互影响、相互支持,共同对付强大的敌人,最终实现自身乃至全人类的解放。因而,如果没有普遍交往,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存在,而这种存在又是不能长期维持的。
普遍交往的形成与发展又以各个民族内部交往的发展为前提。马克思说:“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由此看鸦片战争前后的中国,却是一个地道的以小农经济为主的落后的农业国,社会生产力低下,分工不发达,内部交往也不丰富。反过来,内部交往的不丰富又制约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即马克思所指出的:“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可见,中国的小农经济限制了整个民族对外交往的需求,并且导致其在被迫对外交往中处于不对等的劣势地位。一句话,小农经济的长期存续不利于普遍交往的形成与发展,不利于人类解放事业的推进,不利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
四、当代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否定的小农经济是私有制主导下的小农经济,这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的小农经济有本质上的区别,这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把经典作家的小农经济理论教条化。但是,既然都称为小农经济,就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如经营规模狭小、生产技术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等等,因而经典作家的理论又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思考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回顾马克思、恩格斯从中国自身发展、世界历史进程和整个人类解放这三个层面对中国传统小农经济的否定,对于当代中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意义。
(一)从中国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看,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成需要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对中国小农经济持否定和批判态度,首要原因是这种占统治地位的宗法式的小生产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尽管当代中国的小农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其现有的经营方式还是满足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众所周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到21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我们当前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其中,农业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距甚远,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短板。中共中央深刻认识到发展现代农业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2007年1月29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到2016年1月27日颁布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一再强调促进农业现代化并作出具体的部署。中共十九大报告再次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因为,当代中国的农业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小农经济,其经营主体依然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户,而小农户经营的农业既没有规模效益又缺乏技术含量,对农业现代化形成极大的制约。
(二)从“两制共存”的时代特征看,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要求变革现有的小农经济以提高农业生产率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随着苏维埃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人类历史正式进入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两制并存”的时代。虽然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无不建立在落后的经济文化基础之上,其生产力水平不能与同时代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邓小平曾指出:“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讲社会主义,首先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证明,生产力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大而不强,特别是中国的农业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相比。国家统计局原总经济师、国务院参事特约研究员姚景源为我们展示了一组发人深省的数据:“荷兰只有22万农民,2015年却创造了820亿美元的农业出口;中国有2.2亿农业劳动力,同期农产品却比荷兰少110亿美元,农产品贸易逆差达400多亿美元。”这其中当然有中国在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但现行小农经济生产率低下是一个主要因素。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地变革小农经济生产方式,使之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的优越性。
(三)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看,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要求以先进的生产方式逐步改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产阶级社会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构建起一个全新的未来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它是自由人联合体,在这样一个联合体中每个人都能自由而全面地发展。但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由不发达到高度发达、由地域性发展到世界性普遍发展的过程。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虽然带有社会主义的若干特征,并依照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小农经济仍然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社会化大生产的角度看,我们不能满足于并长久地停留于小农经济。从生产方式上讲,所有的小农经济都存在经营规模小、分工不发达和劳动生产率低下的特点。这与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求的社会化大生产是不相符合的。所以,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我们需要以先进的生产方式逐步改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小农经济,使其最终走上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道路。当然,这并非意味着要走美国农场式的资本主义大农业发展道路,因为这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相悖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在当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探索新型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如,湖北沙洋县农民在家庭之间实现土地调整连片耕作;苏北的农民推广“联耕联种”机制[13];等等。
(责任编辑:山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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