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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所有制经济并存=有阶级社会 无公有制主体=假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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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2021-08-07 11:42:28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作者:周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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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什么是共同富裕?怎样实现共同富裕?不坚持公有制基础,只靠调整分配政策,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吗?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周新城教授对此做过系统的研究和阐述。本文为周新城教授生前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要求,在自己长期理论和现实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学术著作《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若干问题》的第三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关系”中的第四节“几个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有关的有争议问题的辨析”。经作者授权,首发于2017年6月25日昆仑策网和“昆仑策研究院”公众号。现予重新编发,以飨读者。

  几个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有关的有争议问题的辨析

  在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时,有一些问题充满了争议,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1、剥削的根源是私有制

  在讨论分配问题时,有一个问题是回避不了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有没有剥削?如果还有,对于剥削现象应该采取什么政策?

  谈到剥削问题,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为了迎合某种需要而否认事实,也不能避而不谈。在方法论上,应该先从理论上搞清楚什么是剥削,然后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研究如何对待剥削的问题。

  什么是剥削?

  首先,剥削是一种历史现象。人剥削人的现象是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开始出现的,迄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但剥削不是永恒的。在原始社会,当时极其落后的生产力以及原始公社的所有制,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可能产生剥削关系。人们集体劳动获得的产品,不属于某个个人或家庭,而是在原始部落成员中平均分配,否则人们就无法生存。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消灭剥削奠定了基础。当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剥削将被永远地、彻底地消灭,人们将只能从历史书和博物馆里了解到人类社会曾经存在过人剥削人这种荒诞不经的现象。

  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特殊历史阶段上的一种经济关系。

  第一,人剥削人的现象,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这样一种水平所决定的:一方面,“一切部门——畜牧业、农业、家庭手工业——中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1]也就是说,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人们已经有可能生产剩余产品。没有剩余产品,就不可能有剥削;另一方面,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达到既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又有剩余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2],也就是说,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如果生产力高度发达,使得社会全体成员的生活需要和生产需要都可以得到充分满足,剥削现象就可以得到根除。剥削是在生产力既有一定程度发展而又没有达到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出现的。

  第二,剥削是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剥削与私有制共存亡。从历史上说,人剥削人的现象是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原始公社是不存在剥削现象的。原始公社的瓦解,“财富积聚和集中在一个人数很少的阶级手中”,私有制出现了,掌握生产资料的阶级就有可能利用这种经济力量去剥削没有生产资料的阶级。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平等,有人占有生产资料,有人却丧失生产资料,这是产生剥削的根源。只要存在私有制,剥削就是不可避免的。私有制的不同形式决定了剥削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3]只有消灭了私有制,人剥削人的现象才会最终消失。

  第三,剥削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私有者都是剥削者。个体农民、手工业者是私有者,但他们不是剥削者,因为他们是靠自己的劳动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他们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这里,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直接结合在一起的,这排除了剥削的可能。剥削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间接结合方式的产物。间接结合是指这样的情况:社会分成占有生产资料的私有者和丧失生产资料的劳动者两极,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相分离的,只有通过生产资料所有者作为中介,才能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才能进行生产。在这种结合方式下,生产资料转化为吸收别人劳动的手段,不再是劳动者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劳动者了。生产资料所有者凭借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产品,这就是剥削。生产资料公有制之所以能够消灭剥削,就是因为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这里,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在更高层次上又直接结合在一起了。

  可见,剥削是以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为条件,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私有者利用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产品这样一种经济关系。正因为剥削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用生活上的贫富差别当作剥削的标志,不能用生活资料占有的多少来判断是否有剥削。毫无疑问,剥削必然导致贫富差距,但贫富差距不一定意味着剥削。关键要看财富是怎么得来的。靠自己的劳动使生活富裕起来,是“勤劳致富”,不是剥削。按劳分配原则的实行,也会导致贫富不均的。只有依靠所掌握的生产资料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由此引起的贫富差距才反映了剥削关系。同样,也不能把平均主义说成是剥削。平均主义的确使得一部分人应该得到的收入而没有得到,另一部分人却得到了不应该得到的收入,但这是分配政策上的失误所造成的,它不是由特殊的经济关系所导致的必然的现象,不反映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的经济关系,因而不能构成剥削关系。

  剥削总是与阶级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讲的剥削是指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列宁指出:

  “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4]

  阶级和剥削是密不可分的。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存在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在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的阶级,就必然产生剥削关系;反过来,只要存在剥削关系,社会成员就必然分成不同的集团、不同的阶级——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所以我们总是把剥削与一个社会的基本阶级关系联系在一起考察的,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我们通过揭露资本家无偿地占有工人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剥削关系,阐明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关系;同时,我们也总是把消灭剥削与消灭阶级并提的,只有消灭阶级才能最终消灭剥削。

  如何对待剥削?

  剥削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剥削,即应该联系具体历史条件来分析剥削,不能抽象地予以肯定或否定。从伦理道德角度看,人剥削人是一种不合理的、甚至丑恶的现象,应该加以谴责。然而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还不足以当作分析社会发展问题的依据。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剥削产生的根源、它所起的历史作用以及消灭剥削必须具备的条件。各种剥削形式体现了不同的生产关系,我们应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关系的原理,来分析各种不同形式的剥削的历史地位和作用。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反过来又影响生产力,加速或延缓生产力的发展。如果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动力;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就会阻碍、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我们要从某种剥削形式是促进还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评判它的功过,而不能从思想感情出发,仅仅以道德观念作为评判标准。

  原始公社瓦解以后,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社会。奴隶主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工具,对奴隶进行惨无人道的奴役和剥削,对于这种行为,从现在的角度看理所当然地要受到鞭挞和声讨。但是,讲一些泛泛的空话来痛骂奴隶制、发泄一下高尚的义愤是无济于事的。如果深入地研究一下,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在奴隶制取代原始公社的那个历史条件下,这种剥削制度却是进步的。由于生产力极其低下,剩余产品极为稀少,残酷剥削奴隶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科学文化昌盛的必要条件。正如恩格斯指出的:

  “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古代文化的繁荣,即为希腊文化创造了条件。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他充分肯定奴隶制这种残酷的剥削制度的历史作用,甚至认为在一定意义上,“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5]

  当然,奴隶制的历史作用是有限的、短暂的,对奴隶进行残酷剥削的制度使得奴隶毫无积极性,奴隶通过破坏生产工具、大规模逃亡和起义进行反抗,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制度逐渐成为生产力的桎梏,用封建制度取代奴隶制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资本主义制度,作为人类社会最后一个剥削制度,也有一个从促进生产力发展转化为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过程。在封建社会末期,资本的原始积累导致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里,大多数劳动者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于是,掌握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从市场上购买劳动力,雇佣工人进行生产,并把生产过程中工人创造出来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一部分价值即剩余价值,攫为已有。自由、平等、自愿的外表掩盖不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的残酷性,饥饿的纪律取代棍棒的纪律改变不了工人遭受奴役的本质,恩格斯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此作了很好的揭露。然而马克思恩格斯在严肃地批判资本主义剥削的同时,却充分肯定它的历史作用,他们指出:

  “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6]

  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化,资本主义的这个基本矛盾的发展表明这种剥削制度已经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了,于是,资产阶级私有制的丧钟敲响了,彻底根除剥削的时代到来了。

  现在,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应该怎样对待剥削呢?社会主义是要消灭剥削的,这一点无需隐讳。邓小平指出: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

  他是把消灭剥削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出来的。但是,这一目标需要随着条件的成熟才能实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完全消灭剥削的条件还不成熟。我们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互关系的原理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制订对待剥削的政策。

  对于封建制度的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关系,应该彻底否定,因为它已完全不适合生产力的性质,窒息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我们通过土地改革已经根除了这种剥削形式。

  对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即在资产阶级私有制基础上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剥削形式,则需要作具体分析。

  一方面,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性质,生产力的这种性质客观上要求由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有制不符合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的要求,生产社会性与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从整体上以及发展趋势上看,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产阶级私有制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正是根据这一情况,我们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反对私有化,其道理也就在这里。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即不发达阶段。我们是在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的落后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因而需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去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建国以来,经过60多年的建设,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总的来说,生产力不够发达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而且各部门、各地区生产力发展又极不平衡。我国既有高度社会化的、采用先进技术的大生产,又有分散的、使用原始工具的经济。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也要求有多层次的所有制结构与之相适应。这种情况决定了除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外,还需要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补充。这些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的多种需要还有着积极的作用。适应客观存在的生产力水平及其发展的要求,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要存在以私有制为基础、雇佣工人进行生产的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关系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这种剥削形式对经济的发展是有益的、必要的,应该予以保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中存在的剥削行为,一定意义上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而我们的政策不仅允许存在,而且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讲到如何对待剥削时,必须注意从理论上分清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把剥削本身与剥削的作用区分开来。上面讲过,剥削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只要有私有制,在此基础上,生产资料所有者利用所掌握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劳动者剩余劳动的产品,剥削就客观地存在了。外部环境的不同,只能影响剥削的表现、剥削的程度,但改变不了剥削这一事实本身。不能说在资本主义国家里资本家雇佣工人、榨取剩余价值是剥削,他到中国来投资,同样是在私有制基础上雇佣工人、榨取剩余价值,却不是剥削了。这是说不通的。但是,客观条件的差异会使得同一种剥削形式具有不同的历史作用。如果说在世界范围内,就整体来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而“私有制的丧钟敲响了”的话,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环境下,资本主义性质的剥削关系仍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既不能因为我们最终要消灭剥削就否定目前资本主义剥削形式仍存在的积极作用,也不能因为剥削还有积极作用就否定剥削本身,不敢讲是剥削。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对待剥削必须实事求是,客观上存在剥削这种经济关系,就承认有剥削;客观上某种剥削形式还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我们就肯定这种作用。当然,在宣传工作中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重点,但在理论上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否认存在剥削关系这一事实。

  第二,必须把握好最高纲领与现实纲领的关系。我们的最高纲领与现实纲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共产党人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向全世界公开宣布了这一点。共产主义社会是要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消灭剥削的,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的。但是,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推进。恩格斯在回答“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这一问题时指出:

  “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现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很可能就要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要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8]

  对于剥削,我们也应该这样认识。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彻底消灭剥削的,但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还需要保留和利用某种剥削形式。现实纲领是为实现最高纲领服务的,但不等于最高纲领。制订现实纲领,仅仅从抽象的理论、未来的最终目标出发是不够的,还必须结合当前的具体实际,考虑怎样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否则不可能成为朝着实现最高纲领迈进的一步。现实纲领又不能脱离最高纲领,离开最终奋斗目标的纲领是毫无意义的。今天我们保护剥削关系是为了将来彻底消灭剥削关系,而不是使剥削永恒化。利用剥削,发展生产力,为最终消灭剥削创造条件,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2、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的表现

  谈到当前我国的分配问题,经常会提到两极分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没有两极分化?至今众说纷纭。有人不承认有两极分化,认为如果承认有两极分化,就是否定改革,他们甚至玩弄统计游戏,把城乡分开计算基尼系数,得出结论,我国基尼系数并不高,认为主要问题是平均主义,要警惕“杀富济贫”。显然这种论调是粉饰现实、赤裸裸地为暴富的资产阶级进行辩护,因而为人们所不齿。大多数人则认为我国两极分化已经十分严重,他们也用基尼系数来说明问题,提出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我国基尼系数仅为0.16,而2003年达到0.458。有人估计,我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53或0.54,大大超过国际上公认的、基尼系数为0.3-0.4的“社会失衡临界点”,接近“社会动荡临界点”。他们大声疾呼,解决两极分化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也有人说,会不会产生两极分化,取决于工作,工作做得好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总起来说,一般谈论两极分化问题的文章,大多停留在揭露分配领域中的不公现象,解决两极分化问题的思路往往也只是停留在再分配领域采取某些措施。

  在研究如何对待两极分化问题之前,必须先分析一下两极分化的实质,了解两极分化这一概念的内涵。

  两极分化是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时提出来的论断

  一般来讲,人们在使用“两极分化”这一概念时,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贫困的积累。马克思最早科学地分析了这种社会现象的根源。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章第23章中深刻地阐述了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他指出:

  “社会的财富即执行职能的资本越大,它的增长的规模和能力越大,产业后备军也就越大。可供支配的劳动力同资本的膨胀力一样,是由同一些原因发展起来的。因此,产业后备军的相对量和财富的力量一同增长。但是,同现役劳动军相比,这种后备军越大,常备的过剩人口也就越来越多,他们的贫困同他们所受的劳动折磨成正比。最后,工人阶级中贫苦阶层和产业后备军越大,官方认为需要救济的贫民也就越多。这就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绝对的、一般的规律。”[9]

  “这一规律制约着同资本积累相适应的贫困积累,因此,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10]

  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两极分化是资本与劳动对立所产生的社会现象,因而它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如果把两极分化仅仅看作是财富分配的不公平,仅仅看作是分配问题,那么,这种认识只是停留在现象的表面,而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马克思指出:

  “无产和有产的对立,只要还没有把它理解为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它还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对立,一种没有从它的能动关系上,它的内在关系上来理解的对立,还没有作为矛盾来理解的对立。”[11]

  劳动和资本的两极对立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财富与贫困的两极对立则是资本与劳动对立的表现形式。因此,只有从分析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入手,即只有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才能把握两极分化的实质。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一方面,资本追逐的是价值的增殖,价值是无差别的,价值的增殖没有任何界限,所以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就有榨取剩余价值的无限的冲动,他不断地把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以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这就造成财富越来越多地集中在资本家手里,只要有可能,这一过程会是无尽头的。另一方面,随着资本的积累,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相对地、有时甚至绝对地减少,由此形成相对过剩人口即产业后备军。大量产业后备军的存在,又使得资本家有可能压低工人的工资,加强对工人的剥削,从而使无产阶级贫困化,造成贫困在劳动者一极积累起来。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而资本的积累又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从而造成财富与贫困两极分化越来越加剧。

  可以说,两极分化是以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它是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的表现。只要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两极分化就是不可避免的。只有用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有可能消除两极分化这种社会现象。邓小平把消除两极分化列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其理论根据也就在这里。

  两极分化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阶级矛盾的尖锐化。资产阶级学者从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需要出发,不能也不愿意揭示两极分化背后的阶级对立,因此,往往用收入的差距、生活富裕程度的差异(例如基尼系数)来说明两极分化这种社会现象。无疑,像基尼系数这类指标,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反映社会上贫富悬殊的状况的。但是,第一,它只是停留在现象的描述上,而没有透过这种现象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没有找出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第二,这类指标没有阶级分析,在按收入水平、生活富裕程度划分不同集团时,把在社会经济关系中处于不同地位的不同阶级混淆在一起,从而掩盖了阶级矛盾。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两极分化现象激化了阶级矛盾,威胁到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为了防止阶级矛盾的激化,资本主义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限制两极分化,缓和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例如,对高收入者(主要是大资本家)的收入实行累进所得税,对生活困难者发放各种补贴,普遍实行社会保障等等。这就是资产阶级学者经常标榜的“福利国家”。他们试图使劳动者相信,不需要推翻资产阶级政权,不需要触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基础——资产阶级私有制,只要通过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就能够实现收入均等化,消除贫富悬殊现象。这是一个骗局。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是在维护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的前提下推行的。劳动人民得到“社会福利”,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劳动人民的生活,但这并不是资产阶级恩赐的,它实际上是劳动者自己的劳动成果。实施社会福利政策,无非是想叫劳动者更加“安心”地接受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因而只是垄断资产阶级的一种更精巧、更隐蔽、更富有欺骗性的剥削手段。资本主义国家(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量事实表明,这种福利政策并没有解决财富在一极积累、贫困在另一极积累的问题。按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水平及其拥有的物质财富,是具备消灭贫困的条件的,然而正如西方的一些学者指出的,资本主义不是不能消除贫困,而是这一制度需要贫困。失业、贫困等社会弊端并不是因为生产力不够发达,而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造成的。消除两极分化,必须消除资本与劳动的对立,也就是必须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舍此别无他途。

  驳国有经济是两极分化的根源论

  有人利用两极分化问题来攻击国有经济。例如,有一位具有一定影响的官员提出,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工资水平高于私营企业,这表明国有经济是两极分化的根源。因此,要消除两极分化,必须消灭国有经济,实行私有化。她的意思是,所有企业都是私营企业,两极分化自然就消失了。这是一个十分荒谬的论断。

  上面讲过,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的表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所有制结构方面,实行的是单一的公有制,那时根本没有两极分化的现象,因为没有产生两极分化的经济基础。但这种所有制结构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资本主义性质经济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两极分化自然出现”[12]。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越发展,两极分化现象就越多,如果消灭了公有制,让私营经济一统天下,两极分化就成了全社会的普遍的现象了

  那位官员提出国有经济是两极分化的根源,这种说法,我们且不用从理论上来分析其谬误,道理很简单,在公有制条件下,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是平等的,谁都不可能利用生产资料来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因而不可能产生两极分化;从实践上讲,有一个谁也不能否认的事实:改革开放以前,公有制占绝对统治地位,国有经济的产值占国民经济的80%以上,谁都承认,那时并没有两极分化现象;现在,国有经济的产值已经退到了国民经济的30%以下,却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显然,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和扩大是同公有制经济比重的下降、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比重的上升分不开的

  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不能完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这是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改革加以解决的。但绝不能利用国有企业工资制度中不完善、需要改革的具体问题,来否定国有企业分配制度的根本性质,更不能把这些具体问题上纲为两极分化,进而否定国有经济。

  至于说到国有企业工人的工资比私营企业工人的工资高,这是事实。我们引用一些数据吧。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全国国有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4089元,私营企业为9282元,农民工月工资为639元,私营企业职工的工资相当于国有企业的65%,农民工的工资为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的45%。上世纪90年代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在那里,绝大部分是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而当地农民工工资12年每年仅增加5.1元,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实际工资是下降了。2007年,全国工资总额2.8万亿元,国有企业发放1.62亿元,占57.6%;其他经济成分发放1.18万亿元,占38.5%。但国有企业职工人数仅占全国城镇就业总人数的21.8%,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占70%。可见非公有制经济劳动者收入低到什么程度。

  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利润却飞速增长。2006年,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860亿元,比2000年的189.6亿元增加了8.84倍,在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所占比重由4.3%上升到25.8%;拥有的资产从3873亿元上升到37910亿元,增加了8.78倍。2009年,全国私营企业实现利润达到6849亿元。在“十五”期间,非公有制经济的利润年均增长41.2%,其中私营经济利润年均增长59.8%;非公有制经济拥有的资产年均增长29.2%,其中私营经济拥有的资产年均增长49.1%。

  上述数据恰好表明,我国私营企业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残酷。面对这些事实,我们应该大力贯彻《劳动法》,捍卫工人的利益。有的经济学家却反过来要求国有企业压低工人的工资,岂不荒唐。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对待两极分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人们收入来源日益多样化,我国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集团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出现了富裕程度不均,甚至贫富悬殊的现象。舆论界对两极分化问题议论纷纷,正是对这种现象的反映。

  我国正处在社会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复杂的,既有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又有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所有制决定不同的分配方式。在公有制范围内,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灭了剥削,从而也就消除了两极分化,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毫无疑问,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时,既可能出现平均主义的倾向,也可能出现差别过大的现象,但这都只是实际工作中的错误,完全可以通过调整政策加以纠正。在私有制范围内,情况就根本不同。在那里,私有制决定的分配方式只能是按要素分配。在我国,私有制有多种形式,性质不一样,分配方式也不完全一样。就私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中的非公有制部分而言,它们具有资本主义性质。毫无疑问,与资本主义社会相比较,在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这些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受到社会主义“普照之光”的影响,其经营的外部环境,经济运行的具体条件显然不同,因而具有自己的特点,但是,决定其性质的内部经济关系,却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在这些经济成分中,生产资料仍归资本家私人所有,他们雇佣工人进行劳动,并无偿地占有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经济关系仍然存在资本与劳动的对立,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仍然在起作用(尽管其作用范围和形式有一定变化),因而在这些经济成分的范围内,两极分化现象是难以避免的。

  大量事实证明,我国已经出现了相当严重的两极分化现象,这也是回避不了的。一方面,我国现在有一个堪比世界富豪的阶层,据估计,2009年百万美元的富翁人数已达到67万户(现在就更多了),居世界第三,资产超过十亿的富翁人数仅次于美国,名列世界第二。他们拥有别墅、豪车,生活奢侈糜烂。另一方面,就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生活有很大改善,但仍然有相当多的人的生活没有达到小康水平,有的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他们处于相对贫困、甚至绝对贫困的境地。尽管有人竭力否认两极分化,然而事实是任何辩辞所改变不了的。

  有人担心,承认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两极分化,会不会影响改革开放的形象?的确,邓小平曾经说过:

  “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13]

  我认为,这一论断,第一,是就社会整体而言的;第二,是就发展趋势而言的。如果我们的改革导致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以致成为主流现象,这就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方向,这种改革当然是失败的。这一论断并不意味着不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两极分化现象。我们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级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仅允许、而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那么就应该承认由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所决定的两极分化也是一种客观的存在,无庸讳言。邓小平的论断只是告诫我们,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注意不要使两极分化现象普遍化。

  江泽民多次指出,

  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不搞私有化。这是一条大原则,决不能有丝毫动摇。”[14]

  只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在此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那么在分配领域就可以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原则,两极分化就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保证改革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地发展。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应该如何对待两极分化呢?

  第一,应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相互关系的原理来理解和对待两极分化。既然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关系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那么评价两极分化实质上就是评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作用。从道义上讲,共产党人是要谴责两极分化的,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要消除两极分化。但对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两极分化现象,应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因而我们对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两极分化现象是允许存在的。我们对两极分化的政策,不能从道德观念、思想感情出发,而应该立足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这一价值判断。

  第二,应该采取措施,缓和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矛盾。虽然在目前条件下,两极分化在一定范围内难以避免,但是必须看到,两极分化现象如果听任其发展是会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社会不稳定的。因此,我们在允许存在两极分化的同时,应该采取措施,一方面把两极分化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一点,不应用阻碍私营经济、外资企业发展的办法,而应靠积极发展公有经济,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来实现);另一方面限制两极分化带来的消极影响,缓和社会矛盾。除了严厉打击偷税漏税、侵吞国有资产、行贿等违法行为(对这些违法行为的任何“赦免”、“淡化”的主张,只会激起民愤,绝不可取)外,还需要通过征收个人收入的累进所得税、扩大社会保障等办法缩小贫富差距。

  第三,应该明确,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在消灭私有制基础上彻底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现象。但是,这一目的需要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实现。目前允许剥削、两极分化在一定范围的存在,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在再分配领域采取一些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也不是共产党所追求的公平的标志。我们是利用资本主义性质经济的积极作用,发展生产力,为将来消灭资本主义、最终消除剥削、两极分化创造条件。当然,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过程。

  3、正确对待财产性收入

  有人主张,应该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并把这一点列为分配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这是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收入,按大类来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劳动收入;一是非劳动收入,即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范围很宽,性质也不完全一样。财产性收入的主要部分是投资于企业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即资本收入。我们仅就有关这一类财产性收入的问题谈一些看法。

  财产性收入的性质

  大家知道,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只有劳动(活劳动,包括管理、技术等在内)才能创造价值,生产资料(资本)只能按照消耗掉的比例,把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价值上去,而不能增加新的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资本获得的收入,只是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无偿地占有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因此,从性质上说,劳动收入,是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是劳动者自己创造的;资本收入,则是占有他人劳动创造的价值,而不是资本自己创造的,是剥削所得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照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的要求,我们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样的所有制结构。在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成分里,实行的是按劳分配原则,个人收入都是劳动所得。在处于补充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里,由于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有人占有生产资料,而有的人没有生产资料,占有生产资料的人不会让人白白使用生产资料,必然要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获得收入,因此,有权参与分配的,不仅有劳动,还有生产资料,各种生产要素都要参与分配,也就是说,实行的是按要素分配原则。在非公有制经济里,个人收入既有劳动收入,也有非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就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主要成分——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而言,工人获得的是劳动收入,资本家获得的收入,除了参与管理活动得到的外,主要是非劳动收入(财产性收入,即资本收入),也就是剥削所得(应该指出,即使是他的管理活动,也具有两重性,即既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又是为榨取剩余价值这一目的服务的)。资本收入尽管是剥削所得,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法的。

  劳动收入与财产性收入,性质上是不一样的,因而在政策上虽然都要保护,但也应该有所区别,不能一视同仁。

  共产党应该重视劳动收入

  马克思主义十分重视劳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首要条件。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维持不了。恩格斯指出:

  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15]

  人类只有通过生产劳动才能使自然界为自己提供物质生活资料,因而生产劳动是人类首要的实践活动。人们在劳动生产实践过程中改造自然、影响自然并使之适应社会需要。毫无疑问,劳动必须同生产工具相结合才能进行生产,但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因为生产工具是人的劳动制造出来的,没有人的劳动,就不会有生产工具;生产工具也是由人的劳动来使用和发动的,没有人的劳动,生产工具只是一堆死东西,不可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劳动创造人类,也创造世界,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道理。我们任何时候都要把劳动放在第一位,尊重劳动,爱护劳动。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是为劳动人民谋福利的,更不能轻视劳动,而去崇拜资本。党的性质决定了这一点。资产阶级学者总是把资本当作生产的最重要的要素,仿佛资本自己能够创造价值,“钱能生钱”,有没有劳动不要紧。他们鄙视劳动,看不起劳动者,这种态度是由他们的剥削阶级本质决定的,改不了。共产党不能这样,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依靠劳动人民,为劳动人民服务,这是我们的根本,也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记得有一位领导同志谈过,讲“神圣不可侵犯”,共产党就要讲“劳动神圣不可侵犯、劳动权神圣不可侵犯、劳动收入权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是资产阶级的口号。这真是一语中的,讲到根本上去了。

  在分配问题上,我们也应该把劳动收入放到第一位,首先考虑劳动者的收入。制定收入分配的政策时,把资本收入放在第一位,还是把劳动收入放在第一位,从理论上讲,这是一个承认不承认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劳动创造世界、劳动是生产力第一要素这些基本原理的问题;更值得提出的是,从实践上讲,这是一个阶级立场问题,即站在哪个阶级一边考虑分配问题,是首先维护工人、农民的利益,还是片面地维护资本家的利益,甚至侵犯工人、农民的利益。随着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发展,这个问题越来越突出出来了。一些经济学家总是站在资本家一边考虑问题,总是帮资本家出主意怎么压低工人工资,增加利润,利用舆论工具,宣传“效率优先”,让资本家先富起来。这种舆论影响到了实际工作,一些地方在“改善投资环境”的旗号下,千方百计帮助资本家大幅度增加利润,甚至当资本家发生违法行为(例如利用国有企业改制的机会盗窃国有资产、偷税漏税等)时,还提出“赦免原罪”,要求不予追究。与此同时,却竭力压低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有的地方二十多年不涨工资。诸如此类现象的出现,表明这些理论家、国家干部已经丧失了劳动人民的立场,变成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者了。

  立场问题,我们多年不提了,然而这是客观地存在的。这个问题,我们不得不多说几句。与自然科学不同,社会科学(除了少数学科如语言学、逻辑学等外)是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而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不同的阶级、不同的社会集团具有不同的、甚至对立的利益。研究对象的特点客观地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这一点,经济学研究尤为明显。马克思曾经指出:

  “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质,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16]

  经济学研究具有阶级性,这连西方资产阶级学者也是承认的。例如,凯恩斯就公开说过:

  “在阶级斗争中会发现,我是站在有教养的资产阶级一边的。”[17]

  诺贝尔经济学奖金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索洛说:

  “社会科学家和其他人一样,也具有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倾向以及一切种类的价值判断。但是,所有的社会科学的研究,和材料力学或化学分子结构的研究不同,都与上述(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有关。不论社会科学家的意愿如何,不论他是否觉察到这一切,甚至他力图避免它们,他对研究主题的选择,他提出的问题,他没有提出的问题,他的分析框架,他使用的语言,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他的(阶级)利益、意识形态和价值判断。”[18]

  在我国讨论分配问题时,我们应该自觉地站在劳动人民一边考虑和制定分配政策,千方百计地维护和增加劳动收入;即使是保护财产性收入(资本收入),也是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条件,从劳动人民根本利益出发确定的,而不是站在资本家立场上提出来的。

  在分配政策上财产性收入应处于第二位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所有制结构方面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在分配方面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制度。所谓“多种分配方式”,归结起来就是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两种分配方式。因此,财产性收入(包括资本收入)只要合法取得的,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侵犯。

  问题在于,作为社会主义的分配政策,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哪一种收入应该放在第一位,哪一种收入应该优先考虑?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但事物的两个方面不是均衡的,总有一个方面是主要的方面,而这个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分析任何问题都需要既全面地考虑事物的两个方面,又要区分主次,分清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例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结构中,既存在公有制,也存在非公有制经济(包括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那么我们为什么说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呢?就是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其他经济成分的活动受到公有制的决定和制约。一旦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社会性质就会发生变化,由社会主义变成资本主义。这里,不分清主次,就看不清社会的性质。再如,在我国政治制度中,凡是不反对社会主义的人都属于人民,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力量,但人民是分成不同阶级、阶层的,人民之间既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利益,也有不同的具体利益,这就决定了各个阶级、阶层之间,在政治态度方面既有共同的一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要区分依靠力量和团结力量。工人、农民等劳动人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而资本家等则是团结对象,因为它一方面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存在剥削,即有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矛盾的一面。如果把资产阶级当作依靠对象,而把工人农民撇在一边,社会主义政权就难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发生动摇。

  分配问题也是如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所有制结构中,既有公有制又有私有制,决定了分配方式既有按劳分配,也有按要素分配;收入来源既有劳动收入,也有财产性收入(资本收入)。我们在研究和处理分配问题时,这两个方面都必须考虑到,但两者必须分清主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坚持把劳动收入放在第一位。如果按要素分配成为主要分配方式,如果分配政策上把资本收入放到第一位,那就同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相悖了。

  当前更应该强调保障和增大劳动收入

  在当前条件下,更应该重视保障和增大劳动收入。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私营经济、外资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追逐剩余价值是它们的本性。在我国,从实际情况看,工资低于劳动力价值、利润侵占劳动报酬已经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普遍现象。一方面劳动收入低下,另一方面资本收入迅速增长,两极分化现象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而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这种状况不仅使得劳动人民感到经济地位、政治地位下降,丧失了主人翁感,而且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举一个例子。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大家越来越感到必须扩大内需,降低对外依存度,而扩大内需的瓶颈就是劳动收入的低下,工人农民的消费能力太弱。两极分化已经严重影响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现在,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到了必须解决的地步了。现在还强调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从总体上说是不合时宜的。至于少数特殊情况,另当别论。不要轻视分配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政权的巩固、经济的发展。现在需要的是雪里送炭,改善民生,不要制造一夜暴富的神话;需要的是鼓励劳动,宣传劳动光荣,引导人们诚实劳动致富,而不是沉迷于资本投机;需要的是大力保障劳动收入,而不是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让有钱人越来越富。我们反对平均主义,同时也要防止两极分化的扩大,要知道,按照邓小平的理论,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我们最终是要彻底取消财产性收入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财产性收入是初级阶段分配领域的现象,不能把它凝固化、永恒化。随着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高级阶级发展,财产性收入是要逐步消失的。

  现在有一种倾向:只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谈未来社会的发展,未来的奋斗目标,仿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将是永远存在的,私有制始终是不可或缺的,因而资本收入也将永远存在。那些主张私有化的人甚至提出,私有产权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那么凭借私有财产获得收入也会是永恒的。

  应该旗帜鲜明地指出,财产性收入是历史的、暂时的现象,我们最终是要取消它的。当然,取消财产性收入是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不能急于求成。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取消财产性收入、尤其是要彻底消灭资本收入的,但在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还不能做到这一点,还需要保留和维护财产性收入(包括资本收入)。然而今天我们保护财产性收入、保护资本收入,是为了将来彻底消灭私有制、彻底取消财产性收入、尤其是剥削收入,而不是使它永恒化。我们是利用私有制,利用资本收入,调动私营企业主的积极性,发展生产力,为最终消灭私有制、取消资本收入创造条件。

  4、公平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与分配问题相联系的,还有一个公平的问题。

  实现公平(以及与此相近似的公正、平等、正义等)[19],是人类自古至今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远的如《礼记·礼运》中描述的“大道”,近代的如康有为《大同书》里提出的“大同世界”。但是,究竟什么叫“公平”?“公平”与“不公平”的标准是什么?对这个看似十分简单的问题,回答却是莫衷一是,往往没有一个科学的回答。这有点像爱情,大家都讲爱情,但对爱情的理解却是五花八门的,各执一词,从来没有一个大家都同意的统一的说法。人们经常自己设定一个公平的标准,然后用这个标准去衡量社会上的一切事物,符合这一标准的,就认为是公平的,就表示支持;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就认为是不公平的,就予以谴责。人们总是把自己理解的“公平”作为标准,来衡量社会现象是否合理,来设计未来的理想社会。资产阶级打出公平、平等的旗号进行反封建斗争,并把资本主义社会说成是最公平的社会;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则认为保留小私有制才是公平的,并用自己设想的“永恒的公平”来批判资本主义。

  近来,我国学术界对公平问题的议论多了起来,这也许同越来越多的社会不公现象引起大家重视有关。在目前的讨论中,有人把平均主义当作公平,凡是不平均的地方,就认为是不公平的;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的公式,把他们臆想的公平当作一个社会是不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标准;有人把私营企业主凭借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理由是利润是资本创造的,因而私营企业主获得利润是最公平不过的了,谁对此提出异议,那就违背公平原则了;有人主张只要在再分配领域做一点调整,如对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对穷人实行最低保障,这就实现了公平。各种说法都有,令人莫衷一是。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在谈论公平问题时,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进行分析,这样才能统一认识,进而统一行动。离开马克思主义,只能是越讨论越糊涂。

  公平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世界上并没有抽象的、永恒的公平

  什么叫公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直是有争议的。这种争议,归根结底是历史唯心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分歧的表现。有人认为,世界上存在一种抽象的、“普世”的、“永恒”的公平,资本主义社会违反了这种公平,因而是不合理的,未来的社会应该是公平的社会,我们就是要为实现公平而奋斗。我们之所以要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就是因为社会主义能够实现公平。他们把这种臆造的“公平”作为改造旧社会制度、设计新社会制度的根据,仿佛社会制度是由思想决定的,而不是归根结底由生产力的性质客观地决定的。普鲁东就是这样的典型。他从人的“类本质”出发,提出一种“永恒的公平”,批评资本主义社会违反了公平的原则,因而应该建立一种符合“永恒的公平”原则的社会制度来取代它。

  马克思恩格斯批评了普鲁东的“永恒的公平”。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一文中,指出,普鲁东主义的一个特点是,每当需要分析经济关系时,就求助于永恒的公平。普鲁东“要求现代社会不是依照本身经济发展的规律,而是依照公平的规范来改造自己。”[20]“普鲁东在其一切著作中都用‘公平’的标准来衡量一切社会的、法的、政治的、宗教的原理,他摒弃或承认这些原理是以它们是否符合他所谓的‘公平’为依据的。”[21]这个公平,普鲁东称之为“永恒的公平”。普鲁东认为,“公平是人类自身的本质”,它应当是“一切”。

  针对普鲁东主义从抽象的“人的本质”引伸出公平这一范畴的历史唯心主义观点,恩格斯明确指出,公平是一种观念,它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的,而不是先验的、与生俱来的。公平不是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东西,恰恰相反,它本身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普鲁东的公平观把因果关系搞颠倒了,头脚倒置,他把本来应该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东西,当作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东西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道理。正因为公平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所以不同社会制度有不同的公平标准。恩格斯对公平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他说,

  公平“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平认为奴隶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资产者的公平要求废除封建制度,因为据说它不公平。在普鲁士的容克看来,甚至可怜的行政区域条例也是对永恒公平的破坏。所以关于永恒公平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也因人而异”。[22]

  对公平,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世界上不存在某种永恒不变的、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公平。运用类似普鲁东主义那样的“永恒的公平”来研究社会经济关系,就像化学中运用燃素说来分析燃烧现象一样,只会造成一种不可救药的混乱。

  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公平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应该根据社会经济关系(其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来研究公平问题。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人们对是不是公平的判断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我们回顾一下人类历史上公平这种观念的发展历程吧。

  当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们的劳动有可能生产出剩余产品的时候,原始社会就逐渐为奴隶社会所取代。奴隶主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工具,残酷地压迫和剥削奴隶,这种现象,从我们现在的观念来看,是极其不公平的,应该予以谴责。但是,放到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来考察,却是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因为只有这样残酷的剥削,才使得少数奴隶主有可能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专门从事科学和文化,从而才有可能出现灿烂的希腊文明和繁荣的罗马帝国。奴隶主对奴隶的压迫和剥削,在历史上曾经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进步,因而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上,比这更为公平的分配方式,只能是后人主观设想的东西,在当时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当然,奴隶制的历史作用是短暂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封建制取代奴隶制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建立在奴隶制生产方式基础上的、曾经是公平的分配方式就逐渐过时了,需要由另一种分配方式取而代之,公平的标准随之也就发生变化了。

  在封建社会里,地主占有土地,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土地,不得不向地主租种土地并支付地租,或者到地主家里去当长工。农民往往在人身上依附于地主。地主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这一点,只要了解解放前我国农民的境况的人都是十分清楚的。土地改革得到农民广泛的拥护,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贫雇农由此获得了解放,道理就在这里。然而在封建社会里,地主凭借占有的土地获得地租,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支付地租,是最公平的分配方式,以致有人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客观地说,只要还是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就没有别的更公平的分配方式。

  资本主义社会也有它自己的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公平标准。随着资本主义取代封建主义,在资产阶级私有制基础上产生了资本主义的公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生产资料集中在资本家手里,劳动者丧失了生产资料,但人身是自由的,因而劳动力成为他唯一可以出售的商品。资本家在市场上按照劳动力的价值购买劳动力,然后驱使工人进行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创造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无偿地攫为己有。毫无疑问,资本家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仍是人剥削人的一种形式,但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马克思恩格斯无情地鞭挞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残酷性,说资本一来到世上每个毛孔都渗透着血和污,同时却充分肯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历史的积极作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统治的历史条件下,在现实生活中,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工人获得劳动力价值、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这种分配方式是最为公平的。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拉萨尔派谴责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不公平,强调在未来“劳动资料是公共财产”的社会里,应该公平地分配劳动所得,即“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马克思着重批判了拉萨尔派的所谓“公平的分配”和“平等的权利”。马克思用提问的方式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说:

  “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

  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23]

  可见,历史上公平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我们必须结合历史条件来谈论是否公平的问题。脱离社会经济关系来抽象地谈论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不公平,那是说不清楚的。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按劳分配是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

  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派关于未来社会的所谓“公平分配”原则的时候,分析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根据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水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分配领域还只能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即社会的每个成员完成一定份额的社会必要劳动,然后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从社会储存的消费品中取得相应数量的产品。毫无疑问,按劳分配仍存在某种不平等现象,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不平等。所以这种分配方式并不是我们的理想。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产品的极大丰富,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我们要用“按需分配”来取代“按劳分配”。尽管如此,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最公平的分配方式。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不能按生产资料占有情况进行分配,另一方面,不够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又决定了还不能按人们的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是唯一公平的分配方式。

  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正确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就是实现了公平,虽然生活水平仍有差别;任何违反按劳分配原则的制度、政策、措施,无论是平均主义、还是差距过大,都是不公平的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指导研究分配问题的一个根本的方法论原则,即不能从抽象的公平、平等出发,而要从生产方式、首先从所有制出发来研究分配问题,来确立是不是公平的标准。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任何物质资料生产都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生产条件的分配”实质上是指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归谁所有。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就产生现在(指资本主义社会——引者)这样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如果生产的物质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不能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和所有制的、仿佛由“公平”、“平等”决定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马克思把这种想法称之为“庸俗社会主义”,认为它是“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思想[24]。

  遗憾的是,当前研究分配问题却往往重复马克思批评过的错误,脱离生产方式、所有制,抽象地追求公平与平等。其实,公有制有公有制的分配方式,私有制有私有制的分配方式,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公平标准是迥然不同的。企图寻找一种不同生产方式、不同所有制都适用的“公平的”分配方式,这是徒劳的。

  从马克思上述观点出发,我们要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分配,就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离开公有制,就不可能有按劳分配,也就不可能有公平。现在有人成天喊“公平”,却又主张私有化,这不是南辕北辙了吗?他们设想,在私有制基础上,只要对具体分配政策作点调整,就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这简直是痴心妄想。私有制必然产生人剥削人的分配关系,在私有制基础上调整分配政策,至多只能缓和剥削关系带来的社会矛盾,而不能实现我们所希望达到的公平。在分配领域,社会主义的公平是按劳分配,这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

  不能把抽象的公平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

  恩格斯批判普鲁东主义“永恒的公平”,马克思批判拉萨尔主义的“公平分配”,已经过去130多年了。他们所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平的基本原理,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早已成为定论。然而在我国,近年来在公平问题上又有人重复普鲁东主义、拉萨尔主义的错误,把公平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仿佛只要实现了他们所说的抽象的“公平”,就是社会主义了。例如,某位著名经济学家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这样的公式。在这里,我们不来讨论市场经济问题,因为邓小平早就讲过,市场经济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因而市场经济不可能成为决定社会性质的东西,不能用是不是实行市场经济作为判断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标准。我们要指出的是,把公平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荒唐的。问题在于,这位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同历史上的普鲁东主义一样,认为公平是某种永恒不变的东西(但又始终不愿在理论上和实践上说清楚他们说的公平的内容),而且把这种模糊不清的公平作为评判社会性质的标准,似乎一个社会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要看它是不是实现了他们所说的公平。这就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泥坑。要知道,公平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是社会经济关系决定公平的标准,而不是公平决定社会经济关系。社会经济关系体现在制度上就是社会制度,所以也可以说,是社会制度决定公平的标准,不同社会制度有不同的公平的标准,而不是主观设定的、臆想的公平决定社会制度。一种社会制度的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的,而不是由是不是公平来决定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这位经济学家虽然很著名,名声很大,但在这个问题上却连常识都没有。

  应该指出,把公平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这也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一个特点。民主社会主义有一派,叫做“伦理社会主义”,即把社会主义说成是某些“全人类共同的价值”(用现在时髦的概念,也就是“普世价值”),只要逐步实现这些价值就是社会主义了。那么,哪些“共同价值”构成社会主义的本质呢?说法不大一样,但有一条是共同的,即都把公平、正义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那位奉行新自由主义的著名经济学家在这一点上与民主社会主义是相通的。

  那么,能不能把实现公平当作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呢?这种提法恐怕也不妥。马克思恩格斯最反对把社会主义的任务归结为实现“公平”、“正义”、“平等”等等。例如,马克思坚决反对在党纲中写上“消灭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这一不明确的语句,而主张把“消灭一切阶级差别”作为党的奋斗目标。他说:

  “随着阶级差别的消失,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25]

  恩格斯完全赞成这一思想,他说:

  “用‘消除一切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来代替‘消灭一切阶级差别’”,“把社会主义看作平等的王国”,这是以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为依据的口号,“现在应当被克服,因为它只能引起混乱。”[26]

  他们说的是“平等”,但也适用于“公平”这一概念。所以,应该说,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当然这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而不是追求什么抽象的公平。

  根据上面的叙述,谈到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我们至少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公平是经济关系的观念化的表现,不能离开经济关系到人们的头脑中去寻找公平的标准。经济关系决定公平的标准,而不是相反。不同的经济关系就有不同的公平标准,不存在抽象的公平,公平总是具体的。因此,讨论公平与否的问题,必须研究社会经济关系、首先要研究所有制关系。

  第二,公平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公平的标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没有一个适用于一切社会制度的统一的、亘古不变的公平,更不能用“永恒的公平”、“公平的分配”等等臆想的标准去评价社会生活现象、提出改造社会的方案、制订具体的社会经济政策,而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去把握公平的问题。

  第三,不能仅仅从伦理道德观念出发去判断公平与否。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在道义上始终站在被压迫、被剥削者一边,谴责一切剥削行为。然而正如恩格斯指出的,

  “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经济科学总不能把它看作证据,而只能看作象征。”[27]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我们必须把公平问题放到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要研究一定的公平观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不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是不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提出的要求。

  “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如果把公平作为一个反映经济关系的历史范畴来把握,那么我们就有可能正确地理解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我国一些经济学家往往把“效率”与“公平”看作是一对处于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的两个范畴,仿佛强调“公平”就会影响“效率”,强调“效率”就会影响“公平”。这其实是上了西方经济学的当。从资产阶级立场看,“效率”与“公平”是矛盾的:资本家要多得利润,必须压低工资,因而不能强调“公平”;但不讲“公平”,工人阶级会有意见,劳资矛盾会尖锐化;强调“公平”,又会影响资本家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影响效率。所以,他们老在“效率”与“公平”问题上打圈子,一派主张效率优先,另一派则主张公平优先,还有人主张两者兼顾。我们不能把西方经济学当作分析分配问题的依据,不能跌入西方经济学的陷阱而不能自拔。必须跳出西方经济学设置的“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怪圈,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来研究这个问题

  效率,无论是指劳动生产率、资金利润率,还是用其他指标来表示,都是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而公平,作为人与人之间现存经济关系的观念化的表现,所体现的是生产关系。因此,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不存在某种固定不变的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模式,必须把两者关系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辩证地加以分析。当某种公平标准所反映的分配方式适合生产力的性质,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时公平与效率是统一的;反之,公平与效率就是矛盾的,在这种情况下,客观上就提出了改变分配方式、调整公平的标准,以适应发展生产力、提高效率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正确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既实现了分配的公平,又调动劳动人民的积极性,提高了效率,达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5、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一个重大问题,关系到我们党能否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们就应该着手解决如何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时至今日,再拖延解决,势必严重脱离群众,危及党的执政地位。

  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即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才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了在分配领域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任何人只能凭借劳动取得生活资料,其他生产要素都不能参与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尽管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是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它在使用价值的创造中有着自己的贡献,但在公有制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是共同占有的,任何人不能凭借生产资料来参与分配,也就是说,生产资料不是参与分配的一个要素。实行按劳分配,虽然由于劳动能力不一样、赡养人口不一样,人们的生活还会有一定的差别,但是由于排除了生产资料参与分配,人们只能凭自己的劳动获得消费品,这就不会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更不会出现一极财富积累、另一极贫困积累的现象。

  有人提出,不需要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只要调整分配政策,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需要澄清

  共同富裕是许多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人们对什么是共同富裕、怎样实现共同富裕,却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每个人的生活都提高了,那就是共同富裕了。于是他们把瑞典等北欧国家的福利主义看作是共同富裕的典型,仿佛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他们认为不需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不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要国家调整一下分配政策,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他们希望中国走民主社会主义道路,甚至提出“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口号。其实,北欧国家搞的“福利社会主义”的实质,是资产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巩固自己统治地位所采取的一项政策措施。它不触动垄断资产阶级私有制,不改变雇佣劳动制度,只是由垄断资产阶级从剥削第三世界以及本国劳动人民获得的高额垄断利润中拿出一部分来实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因而至多只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作若干改良而已。这种政策的性质,无非是作为充当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的社会党,为延长资本主义制度的寿命而开出的一剂药方。尽管就眼前利益来说,这种政策对本国劳动人民是有利的,但这不过意味着,“雇佣工人为自己铸造的金锁链已经够长够重,容许把它略微放松一点”[28]而已,而没有根本改变被雇佣、被剥削的地位,因而两极分化现象仍然存在,根本谈不上共同富裕!

  从理论上讲,在私有制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劳动人民的生活也可以得到一定的改善。例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是在市场上按照劳动力价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而劳动力价值不仅包括生理因素,还包括历史的、社会的因素。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在劳动力价值不变、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它所包含的物质内容仍有可能增加,工人实际生活水平仍有可能提高。但是,这种提高,第一,始终只是局限于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内,资本家只承认等价交换,此外是不肯多花一分钱的;第二,随之而来的是剩余价值率不断提高,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增长幅度更大。在工人生活提高的同时,两极分化在加剧。这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并不是简单地说大家都改善生活,而是指一种分配关系,即按照同一个标准参与分配(例如,都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而不是有的人凭劳动、有的人凭生产资料获得收入),从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共同提高生活水平。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因为它排除了生产资料参与分配的可能

  邓小平不是抽象地、一般地谈论共同富裕,而是把共同富裕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联系在一起说的。剥削、两极分化与共同富裕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概念,有剥削、两极分化,就谈不上共同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从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所以,离开公有制,就谈不上共同富裕。有的人一方面竭力否定公有制为主体,另一方面却侈谈什么共同富裕,这不是南辕北辙了吗!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这是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注 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列宁选集》,第4卷,第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1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第1364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4]江泽民:《在东北和华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1999年8月12日。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7]凯恩斯:《劝说集》,第24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

  [18]索洛:《经济学中的科学和意识形态》,载克伦道尔、埃考斯编:《当代经济论文集》,第11页,波士顿,利特尔·布朗公司,1972年版。

  [19]公平是一个十分宽泛的范畴,可以是社会学的范畴,例如讲机会平等;也可以是法学的范畴,例如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等等。我认为,根本的是作为经济学范畴的公平,因为经济是基础,其他领域的公平问题是从经济领域的公平问题派生出来的;而经济领域中的公平问题,首先是生产资料占有问题,但人们谈论经济领域的公平,往往主要指的是分配问题。我们只局限于探讨有关分配领域的公平问题。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版。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7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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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8 15:25:0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行业整顿初露锋芒 市场面临更多风雨
时间:2021-08-08 09:2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来源:华尔街日报

作者:Jing Yang、Keith Zhai、Quentin Webb

近几个月来,中国叫停了原本规模可能居全球之冠的一项首次公开募股(IPO),并对一些科技巨头展开调查,导致投资者争相避险,引发逾1万亿美元市值蒸发。

许多迹象表明,事情尚未结束。

投资者、分析师和公司高管认为,中国政府在推动重新调整民营企业与国家的关系方面才刚刚起步,其目标是确保企业更多地服务于中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上的关切事项。

这些人表示,中国政府的远大抱负可能对企业产生重大且往往不可预测的影响,取悦海外投资者并不是优先关注事宜。

这意味着,对那些向中国快速增长的企业投入数十亿美元、希望从这个唯一能比肩硅谷的科技产业中获利的人来说,风险更大了。

前互联网企业家、北京智库互联网实验室的创始人方兴东表示,这一轮的治理风暴还没有到开始平息的阶段。他称,中国最大的一些企业多年来一直野蛮生长,存在太多不合规的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高盛集团7月29日的一份综述显示,自去年11月以来,中国监管机构已采取50多项实际或据报道的行动,涉及反垄断、金融、数据安全和社会平等领域,每周至少采取一项行动。

这些行动包括叫停蚂蚁集团轰动一时的IPO,以反垄断问题为由对其姊妹公司阿里巴巴处以28亿美元的创纪录罚款,以及阻止腾讯主导的一桩合并。

如果说有什么变化的话,那就是在7月份行动更加密集:在网约车公司滴滴赴纽约上市几天后,监管机构对该公司启动网络安全审查,以及突然宣布要求现有提供学科类校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变更为非营利性质。此外,房地产和食品外卖等行业也成为监管机构的目标。

据知情人士称,在7月28日与一些跨国银行和投资公司代表举行的非公开会议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方星海对与会人员表示,最近的整顿行动是为了解决特定行业的问题,中国无意与全球市场脱钩。

一些与会的金融行业人士表示自己并没有被说服。他们指出,中国政府通过一项行政命令,便有效摧毁了规模数以十亿美元计的教培行业。

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没有回应以传真发送的置评请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权范围很广,涉及反垄断及食品外卖等多个方面。

对于是否有意继续采取行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出的信号并不一致。

周二,官方新闻机构新华社旗下一家中文媒体批评网络游戏是“精神鸦片”。这篇文章引发了对腾讯热门游戏可能会卷入更广泛监管整顿行动的担忧。一篇文章便足以引发市场抛售潮,可见投资者的神经已经多么脆弱。这篇文章后来被撤下,之后又以一种较缓和的语气重新出现,删掉了“精神鸦片”的说法。

同日,中共最高宣传机构发布新规,限制算法在内容传播中的作用,此举可能会抑制字节跳动和腾讯等公司的发展。该机构负责监管书籍、电影和游戏的发行,没有回复置评请求。

中国政府就目前正在进行的各项调查提供的细节很少,也未说明调查何时完成。在某些情况下,具体政策尚未执行。

据科技公司的员工透露,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在梳理资料,并质疑一些公司的数据收集。官员们已下载合同和财务记录,并收集了电子邮件和内部通信。

官员们还告诉一些公司,要削减市场份额以满足反垄断要求。

令一些投资者和公司高管尤其担忧的是,监管机构本身似乎也不知道最终会怎样。

中国监管部门7月末提出新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为外卖送餐员提供最低工资和保险等基本福利。其中一位科技公司员工说,一些企业联系了相关监管部门,希望获得更多详细信息,但该部门几乎没有给出指导意见,并表示自己也在了解情况。

中国以前也有根据长期目标突然改变政策的做法。这种做法有时会产生严重后果。2020年12月,中国银监会一位官员表示,在2018年开始整顿行动之后,P2P网贷机构已“清零”。

中国政府之所以实施这一系列最新举措,背后有着更大的目的和更强的紧迫感。

在成功控制冠病疫情之后,中国经济已实现由出口带动的复苏,为中国领导人留下更多微调经济的空间,但这些微调措施也可能引发外国投资者不安。今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7%,这使得全年经济增速很有可能超过6%的目标。

与此同时,在美国总统拜登上任后,中美关系仍高度紧张。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更加将工作重心放在自身安全和增强经济的自主性上。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领导人正在采取坚定措施应对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方面的首要问题,其中有不少多年来久拖不决的问题。

摩根士丹利首席中国经济学家邢自强(Robin Xing)称,这不是中国监管框架第一次突然转向。他表示,这次的不同之处在于,针对的目标是掌握海量数据的在美上市中国公司,这使得此次政策调整对全球投资者的影响更加明显。从以往的中国监管改革来看,邢自强估计,中国新的监管框架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才会变得更加明确。

中国还有很多待办事项,其中包括政府希望解决教育、医疗和住房成本过高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可能加大政府遏制人口增长放缓趋势的难度。

中国去年表示,在消除极端贫困方面取得成功,实现了中国数十年来追求的“小康社会”的目标。自那以来,中国的首要任务已转向解决持续存在的贫富差距问题。正是出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中国加大了改善电商领域和其他市场竞争格局的力度,同时也采取了为零工领域雇员争取更好待遇的措施,这些雇员包括为美团等互联网巨头工作的外卖送餐员。

在科技领域,中国的担忧在一定程度上与西方政府对于市场力量、数据使用和其他问题的担忧相似。中国政府还认为科技行业的影响力对自身领导地位是一种挑战,这也是政府采取整顿措施的一个原因。

荣鼎集团的中国市场研究主管Logan Wright称,对于投资者而言,理解其中缘由对缓解担忧的作用是有限的。

他表示:“这并不能真正改变市场对于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监管风险以及这件事还未真正结束的看法。”

亚洲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ASIFMA)股权部主管Lyndon Chao称,在就中国的计划安抚投资者方面,证监会所能做的自然是有限的。ASIFMA是一个行业组织,其成员包括银行、经纪行和资产管理公司。

他表示,这些是更高层次的政策,受国家安全和共同繁荣等事项推动;中国证监会可以尝试作出保证来安抚市场,但国家政策不在其控制范畴。

不过,Chao还说:“我确实认为最高领导层是关心外国投资者的,因在美中竞争日益加剧的当下,他们知道自己需要广交朋友,并影响人们。”

对于中国公司被美国交易所摘牌,以及许多中国企业所用法律结构的长期可行性的担心,也助长了市场忧虑。

根据2020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通过的一项法律,如果中国公司不与美国监管机构分享审计底稿,这些公司最终可能会被美国交易所摘牌。对中国而言,此举可能会让关键数据最终落入外国政府手中,比如这些底稿中可能包括的关于中国消费者和政府机构的详细资料。

最近针对教培行业的整顿行动还特别对公司利用可变利益实体(VIE)的行为施加了限制,VIE是许多从事敏感行业的中国公司为了能在海外上市而采用的合法变通手段。

包括阿里巴巴和腾讯在内的中国六家最大科技公司的股票与2月份触及的峰值相比,市值已总计蒸发了约1.1万亿美元。这相当于超过40%的跌幅。

美银证券(BofA Securities)的策略师最近建议投资者调整持仓,即从中国成长型股票转为持有亚太除中国以外地区的股票,并称外国投资者近些年来涉足中国高成长型股票的投资历程与可能即将实施的战略不相容。

其他一些投资者和分析师认为,最近的监管整顿行动可能会使中国在长期受益,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也蕴藏投资机会。许多在中国上海或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专注于符合国家优先发展目标的行业,比如半导体、电动汽车和人工智能。

资产管理公司荷宝基金管理公司(Robeco)的新兴市场股票团队负责人Wim-Hein Pals表示,中国仍然具有诱人的投资机会。Pals称,一直以来在中国赚钱都太容易了。他说道,而过去几天的风云变幻肯定已改变了人们的这种看法,到了改变的时候了。

他称,发生改变的是人们的认知,他们意识到有一个实体在中国拥有绝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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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9 00:49:32 | 只看该作者
腾讯微视即将大幅减员 大量对外投放已停止
时间:2021-08-08 23: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腾讯微视据报正在进行大规模人员优化,员工裁减比例接近70%。其中部分员工被辞退,部分员工被要求活水(内部职位调岗),部分团队合将并入其它部门。

界面新闻今天独家报道上述消息。此外,因保持最低限度运营的需求,微视的绝大部分对外投放也已经停止。

“内部的意思是不继续投入了,除非还有没消耗完的项目”,微视内部一位基干透露。

据界面新闻报道,此次人员精简将伴随着业务和部门整合展开,微视和腾讯视频部分业务及团队将采用中台化方式进行合并,整合之后重复职能的员工将被迫转岗或者离职。

腾讯微视是腾讯旗下短视频创作平台与分享社区,用户不仅可以在微视上浏览各种短视频,同时还可以通过创作短视频来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此外,微视还结合了微信和QQ等社交平台,用户可以将微视上的视频分享给好友和社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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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9 01:14:36 |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就只是空名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思想火炬作者:耿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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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月15日,在北京各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上,工商界代表乐松生向毛主席献报喜信。图源:新华社】


  什么是社会主义?

  这个疑问是困扰着很多人的。毛主席一直强调要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界限,就说明在很多人的脑子里,这个界限是不清晰的,容易把资本主义的东西,当成社会主义。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个难题,区分它,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看它的经济基础。

  1957年10月2日,毛主席会见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军事代表团,他说过一句话:

  “经济上要建立社会主义基础,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就只是空名。”

  这句话非常重要,“基础决定论”,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决定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没有社会主义的实质。其时,中国刚刚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所有制是根本的经济基础,它的转变,才意味着社会的质的改变,变成社会主义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从建国后六、七年才开始的,为什么不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开始?就是因为那段时期的经济基础还不是社会主义的,因此尽管成立了新中国,仍然是一个新民主主义社会,不叫社会主义。


  中国革命历经那么多曲折,付出那么大牺牲,目的就是为了一个经济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最高纲领:社会主义。早在1940年1月,毛主席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论述新民主主义时说:

  “我们共产党人从来不隐瞒自己的政治主张。我们的将来纲领或最高纲领,是要将中国推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去的,这是确定的和毫无疑义的。”

  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这就是历史赋予共产党的神圣使命,这就是共产党人所要走的道路。

  毛主席无疑是时时刻刻牢记着这一历史使命的,他要把中国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一个名符其实的社会主义中国。

  办法只有一个,建立社会主主义经济基础。

  1952年9月,毛主席提出了“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的构想,过渡的办法就是“改造”。1953年2月17日,毛主席在武汉同一些地方领导人谈话时说:

  “有人说‘要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还有人主张‘四大自由’,我看都是不对的。新民主主义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在这个过渡阶段,要对私人工商业、手工业、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过渡要有办法,像从汉口到武昌,要坐船一样。国家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现在起大约需要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这是和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同时进行的。我们现在家底子很薄弱,钢很少,汽车不能造,飞机一架也造不出来;面粉、纱布的生产,还是私营为主。私人工商业如何转变?资本家转变什么?他们如何生活?其中有些人会和我们一起进到社会主义的。只要不当反革命,就要给工作,就要给饭吃。要团结民主人士,使他们的生活好一点,争取他们和我们一起搞建设。经济基础不强,政治基础也就不强。”

  1953年11 月 4 日,毛主席在陈伯达等人谈农业的互助合作问题时,提出要“办社会主义之事”,他说:

  “不靠社会主义,想从小农经济做文章,靠在个体经济基础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产粮食,解决粮食问题,解决国计民生的大计,那真是难矣哉!有句古语,‘纲举目张’。拿起纲,目才能张,纲就是主题。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主题,就是纲。……县干部、区干部的工作要逐步转到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这方面来,转到搞社会主义这方面来。县委书记、区委书记要把办社会主义之事当作大事看。”

  1953年12 月,毛主席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指出了过渡的实质,并最终确定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问题,他在改写中说: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我们所以必须这样做,是因为只有完成了由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向前发展,才利于在技术上起一个革命,把在我国绝大部分社会经济中使用简单的落后的工具农具去工作的情况,改变为使用各类机器直至最先进的机器去工作的情况,借以达到大规模地出产各种工业和农业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确有把握地增强国防力量,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最后地巩固人民政权,防止反革命复辟这些目的。要完成这个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从一九五三年算起,到一九六七年基本上完成,加上经济恢复时期的三年,则为十八年,这十八年中已经过去了四年 ,那时中国就可以基本上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毛主席最后确定的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表达是:

  “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过渡时期,是毛主席构建社会主义基石的最重要阶段,是他带领中国共产党人由最低纲领迈上最高纲领的跨越阶段,是向中国人民兑现历史承诺的庄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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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月15日,北京各界20多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社会主义改造胜利联欢大会。图源:新华社】


  1954年9 月,毛主席在审阅修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修正稿) 》时,关于过渡时期的多种经济成分的论述,他作了以下修改:

  “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的有: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国家的任务是尽力巩固和发展前两种所有制的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所以国家要‘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特别要注意逐步建立社会主义主要经济基础的重工业,同时要‘鼓励、指导和帮助合作社经济的发展’”。

  1955年10月11日,在七届六中全会闭幕式上,毛主席谈到农业合作化与工商业改造的关系时说:

  “现在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这就是社会主义。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并且富裕的程度要大大地超过现在的富裕农民。”

  就这样,用了4年的时间,至1956年,新中国搭建起了社会主义的框架,形成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中国真正迈进了几千年大同理想中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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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月21日,上海欢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会和游行。图源:新华社】


  毛主席为什么要坚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首先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

  1956年1月25日,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六次会议上指出:

  “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的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劳动者实际享受各种权利的牢固而可靠的保证。

  1959年12 月18日,毛主席学习小组成员们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二十三章《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时,读到苏联宪法规定的人民享有的种种权力,毛主席做了批注:

  “最大的权利是管理国家”。

  他指出教科书中“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他进而说道:

  “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

  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并不是一朝建立就可以安于泰山的,它还存在着一个“谁胜谁负”的问题,毛主席一直对此都有着清晰的认识,他认为“要解决社会主义、资本主义谁胜谁负的问题,需要时间。”社会主义经济基础需要保护,它的稳固需要斗争去实现。

  1957年1月27日,毛主席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谈到法制问题,他说:

  “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

  1959年12月22日,毛主席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二十四章《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时,读到社会主义国家要同社会主义法制的破坏者作斗争这一问题,他说:

  “要上层建筑干什么?就是为了对经济基础起作用。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1962年12月 21日,毛主席召集华东各省市委第一书记谈话,在谈到精简问题时,他说:

  “上层建筑是保护经济基础的。我们要保护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

  1968年8月,毛主席在改写《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一文时,在当前斗批改处改写到:

  “在各个领域中引起深刻的变革,猛烈地冲击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教育广大人民,粉碎暗藏的反动派”。

  毛主席始终站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最前线,他与一切可能动摇这一基础的思想、现象进行着不屈的抗争。

  当美国人杜勒基斯预言要对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时,他说:

  “我不想哪一天,在中国的大地上再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再出现资本家、企业主、雇工、妓女和吸食鸦片烟,如果那样,许多烈士的血就白流了。”

  当来自高层的单干风越刮越大的时候,他硬着头皮也要坚决地顶住,他说:

  “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工具落后,如果分田到户,困难户怎么办?劳力不足怎么办?时间长了怎么办?如果那样,不要多少年,一年就可以见分晓,穷的穷,富的富,我们共产党人革命几十年,难道还要学洪秀全?还要退回去?难道还要像过去的地主那样向农民收地租?”

  “我为什么把包产到户看得那么严重?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产品卖给谁嘛。工业公有制有一天也会变。两极分化快得很,帝国主义从存在的第一天起,就对中国这个大市场弱肉强食,今天他们在各个领域更是有优势,内外一夹攻,到时候我们共产党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工人、农民的利益?怎么保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工商业,加强国防?”


  当中国的文艺界充斥着才子佳人帝王将相时,他怒斥:

  “社会经济基础已经改变了,为这个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之一的艺术部门,至今还是大问题。这需要从调查研究着手,认真地抓起来。许多共产党人热心提倡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艺术,却不热心提倡社会主义的艺术,岂非咄咄怪事。”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无数的先烈拿生命换来的,是他们用伟大的牺牲为中华民族奉上的最宝贵的财富。它是毛主席最看重的东西,是他不可碰触的底线。毛主席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最坚定的捍卫者。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毛主席曾在批评一些知识分子时用过这个话,他说:

  “过去五百万知识分子所依附的经济基础,现在垮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现在五百万知识分子是吃工农的饭,吃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饭。现在知识分子有些不自觉,他们的墙角(经济基础)早已挖空了,旧的经济基础没有了,但他们的头脑还没有变过来。”

  经济基础变了,建立在它上面的东西也会随之改变的,一时不变,终归要变,只是时间问题,因为它依附的“皮”不存在了,它生存的基础就失去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劳动者管理国家权利的基础,从而也是劳动者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的保证,这个基础一动摇,就会地动山摇,社会主义就会成为一个空名,所谓劳动者的权利自然也就无从保障。

  这个道理,并不难明白。过去有句妇孺皆知的话,叫“挖社会主义墙角,薅社会主义羊毛”,这实际上就是动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如果是偶然性的、不成系统地挖一下,薅一把,还不足以动了这个基础的根本;如果系统的、一贯的挖和薅,按毛主席的说法就叫“修正主义”,危险就大了,就是动了社会主义的“国本”,就会把社会主义挖空,把社会主义变成一个空名。这方面的教训是惨痛的,农村单干风造成的“三农问题”,城市股份制造成的“下岗运动”,以至于现如今广泛存在的侵害劳动者权利的社会痼疾,无不是因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发生动摇的后遗症。

  毛主席在1962年的北戴河会议上说过这样一句话:

  “我们有些同志,遇到困难不是向马克思那里找答案,而是向资本主义那里找答案。”

  这句话不是一句狠话,但它却象一根长鞭,挥舞在历史的天际,狠狠地抽了不少人的。搞社会主义,就要搞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动了歪心思的人,向资本主义找答案的人,无论说的多么动听,是骗不了人的,终会被人识破,你搞的那不叫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能叫社会主义吗?搞社会主义,真的不能偏离了这个基础。

  毛主席的社会主义一定是存在不足的,但他懂得向马克思那里找答案,他构建的社会主义是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因此也是名符其实的,这是他最伟大的地方,也是他能够获得世人越来越多尊重的地方。


(责任编辑:林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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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2 02:58:04 | 只看该作者
俄防长:社会分裂是俄罗斯面临的“最可怕威胁”,俄专家紧跟着解读:制造混乱的正是西方!
来源:环球网
2021-08-11 22:43




【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张江平】俄罗斯国防部长谈国家面临的威胁当天,俄专家在解读中将矛头直接指向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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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报》报道截图

综合俄罗斯《消息报》、《观点报》报道,俄罗斯国防部长绍伊古当地时间10日称,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社会分裂是最可怕的威胁。俄罗斯军事专家伊戈尔•科罗特琴科就此直接评论称,西方无法在军事方面获得对俄优势,因此依靠制造社会混乱使俄罗斯社会发生变化。

《消息报》称,绍伊古当天出席全俄青年教育论坛时说:“外部威胁是很清楚的……当我们受到威胁时,我们知道,是谁在威胁,在用什么威胁,我们知道他们带着什么装备,知道如何与之对抗,知道如何与之斗争……但有更可怕的部分,这一部分近期以来,确切地说,是数十年来逐渐成为或已成为任何一个国家都面临的主要危险,这里指的就是国家内部威胁。这一切都与国内社会逐渐分裂有关。”

“绍伊古认为社会分裂是俄罗斯面临的最可怕的威胁。”在解读绍伊古上述言论时,俄罗斯连塔网给出了这样的总结。

另据《观点报》报道,俄军事专家科罗特琴科就绍伊古10日的言论发表看法,并直接将矛头指向西方:“西方无法在军事方面获得对俄优势,因此依靠制造社会混乱使其(俄罗斯社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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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报》报道截图

科罗特琴科还谈及俄军武器装备现代化相关情况。他说,俄罗斯战略核力量更新率接近90%,“基于我们的潜力,我们能排除任何一个国家或联盟直接侵略(俄罗斯)的可能性” 。

关于西方破坏俄罗斯社会稳定的说法,据俄媒报道,绍伊古上周曾称,为针对俄开展意识形态战争,北约已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爱沙尼亚首都塔林和波兰首都华沙建立信息宣传中心,这些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以普通博客身份在社交网络煽动社会冲突,开展颠覆性的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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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28 17:56:25 | 只看该作者
谁是谁非历史已经兑现 关键在所有制——转帖注

历史会证明一切:毛主席的十个字 没有,邓小平的十个如果

2021-02-18 18:33:39 来源: 混沌录  网易

新中国成立以来,毛主席带领人民进行经济和社会建设,改变了中国长久以来落后贫困的面貌,赋予了当初一穷二白的中国工业的力量。邓小平同志带领中国人民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在广袤的中华大地开启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开放。
经济发展起来了,但发展起来后又面临新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反腐倡廉和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
回看历史,毛主席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推行廉政建设,形成了“十个没有”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光明磊落、团结清廉、民本勤政的政治本色,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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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在规划中国经济发展道路时,忧心富裕起来后的贫富差距问题,思考如何公平地分配财富的问题。
历史会证明一切,从毛主席的“十个没有”到邓小平的“十个如果”,从反腐倡廉到财富再分配,这两个问题饱含两位领导人对未来中国发展之路的深刻警醒,值得我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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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毛主席的“十个没有”
20世纪40年代,延安成为无数青年心中的革命圣地。许多有志青年为了心中的革命理想,奔赴延安。那延安到底是什么样子?毛主席曾在1940年讲演中概括了“十个没有”,用以描述延安的社会,我们可以从中一探究竟。
1940年2月1日,毛主席在延安民众逃亡大会的讲演中颇为自豪地说:
“边区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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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个没有”说的是党风政风,亦是民风和社会风气。从中我们也可以窥见,毛主席心中的理想社会和“大同社会”的模样。
1940年5月,华侨领袖陈嘉庚在延安呆了9天,对延安的社会风气有了深入了解。事后,他回忆说他眼中的延安,有如下特征:
一是没有苛捐杂税,不像国统区那样捐税多如牛毛;二是领导人廉洁,他们的工资标准和一般干部、士兵相差很小,这同国民党达官贵人的贪污腐败形成鲜明对照;
三是没有乞丐、妓女和失业的人,人民生活过得去,不像国民党统治区那样民不聊生;四是领导人与人民群众平等相处,不像国民党统治区那样等级森严;五是社会治安好;六是男女关系严肃;七是朴素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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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对照一下,毛主席1940年2月1日讲得“十个没有”,并非虚言,十条里有七条都已经成为现实,革命圣地延安果然不负其名。
“十个没有”彰显了国共两党两重天、两个世界。共产党和陕甘宁边区政府艰苦奋斗为人民,国民党和国民政府腐败黑暗为私利,国共两党是两重天、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毛主席指出:共产党和陕甘宁边区只见公仆不见官,没有严格的等级之分。官员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不仅要完成正常的工作,还要参加生产劳动,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而国民党及其政府“就是只问老百姓要东西,而不给老百姓以任何一点什么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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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史料为证,抗战以来国民党有发国难财的,有讨小老婆的,更有甚者借公债赈灾的机会大肆敛财,引起民众的不满。
从1937年1月13日进入延安城到1940年2月1日将延安建设成为“十个没有”的社会,仅仅三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建设下,陕甘宁边区就变成了全国最进步的地方。三年就有这样大的变化,这又是如何做到的?
一是出台并完善了惩治腐败的法规条例。自边区政府成立以来,反贪污、杜绝浪费以及保证政府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一直是社会建设的主力方向,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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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在军需紧急的情况下,中央出台文件,提出三项解决措施,一是借款,二是自力更生,第三条就是严防贪污和浪费。可见,当时领导人已经意识到贪污和浪费对国家财产的侵蚀程度。
1935年,边区政府出台训令,明确规定,若贪污500元以上的公款,则处以死刑。对于公职人员,如果有挪用公款,为私人盈利者,则判处贪污罪。
对于玩忽职守,浪费公款,给国家造成损失的,根据其造成的损失判刑,在撤销职务的同时,还要判处1个月以上3年以下的监禁。这些法规条例具有震慑作用,有效地惩治了腐败。
更具震慑作用的当属处决谢步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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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步升可谓是中共党史上第一个被打掉的“老虎”,他出生在江西瑞金县的一个普通家庭里,自幼家境贫寒,后因“打土豪,分田地”运动中表现突出,被苏区政府认可,后被推举为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
然而,谢步升并没有珍惜这一机会,利用职权,在划分阶级的环节中,将原应被划为富农阶级的人化为中农,以此牟利。更过分的是,他个人的生活作风也日渐腐化堕落,横行霸道,甚至还走私贩运物资到白区,以此换取经济利益。
后来谢步升被抓,毛主席闻知案情后,当场表态:“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1933年2月,谢步升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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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无论职级大小,一旦贪污腐败损害人民的利益,中国共产党一律严惩,这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赢得了民众的拥护。
二是俭以养廉。巴黎公社规定领导人的工资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工资。
陕甘宁边区政府仿照这一原则,规定无论是边区政府主席还是乡长,无论是领导还是士兵,都不发薪俸,只发津贴,津贴不超过普通工人工资的水平,而且无论职级大小,津贴的差别都不大,衣食住行更是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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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一组数字。当时边区行政长官的津贴有多少?每个月最高只有5元。各县县长呢?每月只有2.5元的津贴。
在战时财政困难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不是为了津贴而做事,少拿钱甚至不拿钱也一样多做事,心中有理想,为抗日的革命事业而斗争,为人民的利益而斗争。
总的来看,陕甘宁边区时期物质条件十分贫乏,但强调防微杜渐、建立法规,严惩贪污腐化的堕落分子。党政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抑邪扬正,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学习,汲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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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邓小平的“十个如果”
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为了保证改革开放的健康有序进行,为了确保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航向,在80年代提出了“十个如果”,再三强调不能借改革开放之名行资本主之实,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从“十个如果”中我们能体会到邓小平同志作为一个具备坚定信念的共产党员,对未来继承改革开放事业的共产党人的忠告。
邓小平同志现在广为人知的语录,大多是“黑猫白猫论”,“改革开放要大胆地试”等等。有感于人民群众要求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强烈要求和愿望,邓小平同志将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强调要一心一意地发展经济,让人民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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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不是贫困,穷也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多次强调这一认知的改变。但这给我们一种印象,好像邓小平同志重视的只有经济发展,而对社会公平重视不足。在官方的关于邓小平理论的一系列定论中,我们也找不到关于“十个如果”及晚年谈话的有关论述。
然而,事实上,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进行之初就为改革开放事业设置了不可逾越的底线,就是“十个如果”。
“十个如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国家里出现两极分化是极其危险的事,坚决不允许产生资产阶级和两极分化,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动摇的原则和不可逾越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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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就是硬道理。经济发展是国家工作的重心。但经济发展起来了,一切社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么?似乎并不是这样。而且恰恰相反,发展起来后遇到的问题恐怕还要更多。最突出的就是分配问题。
1993年,邓小平与弟弟的谈话中却惊人地预见了他身后十几年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问题。
邓小平多次强调防止两极分化问题,但实际上,两极分化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出现。少部分人获得财富,大部分人没有,那这种悬殊发展下去,总会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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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邓小平同志的“十个如果”和与弟弟谈话的内容看,他对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始终是头脑清醒的,就是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和目的,而让--部分先富起来是阶段性目标和手段,并非社会主义的本质目标。
先富起来的人不能阻碍后面的人富,更不能永远让绝大多数人始终贫困,这是邓小平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
经济发展起来后的分配问题更为突出和重要。这反映了邓小平对改革开放道路的深刻反思和洞察。过去他一直认为,12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问题是头等重要的大问题,所以制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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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谈话表明,邓小平晚年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认知有了新的飞跃。他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比发展问题更是大问题。”这是邓小平对未来中国发展之路的深刻提醒。
现在看来,他的提醒至今仍不过时,且具有极强的预见性。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巨大,举世公认,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的经济总量有了上百倍的增幅,但人民的幸福感却并没有显著增强,甚至有很多人开始怀念人民公社时期,虽然物质水平有限,但起码人人平等,没有那么大的贫富悬殊。有人开玩笑说,宁可平均的穷,也不要贫富悬殊的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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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创造的巨大财富,使蛋糕越做越大,但这个蛋糕怎么分?每个老百姓分到的那一块虽然从绝对值上看,是变大了。
但民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却没有同频增加,因为看到了有人分到了更大的蛋糕,明显感觉到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让民众愈加对社会感到不满。这种心态若是不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一定会为社会安定埋下隐患。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经济伦理思想,这已经内化为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很多人认为是这是平均主义的源头,从而大肆批判。但这是误解。
所谓的“”,不是“平均”,而更应该理解为“均衡”的意思。孔子的原意不是要追求绝对的平均,而是均衡。所谓均衡,政治上表现为不平等,经济上表现为收支不均衡,人与人的收入差距过于悬殊,这是孔子极力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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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主张三纲五常,既然已经知道并提倡社会上应该有不同的等级和类别,那绝不会在社会中要求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讲求均衡。
社会学里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社会上1%的人群掌握着90%的资源和财富。有很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积累等量的财富。中国最高收入的群体和最低收入的群体的收入差距高达30多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极度不平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城市和乡村有巨大的差距,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也有差距,不同行业、不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很悬殊。这是市场化、引入竞争机制自然而然带来的结果。
邓小平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早在80年代就提出,要利用各种手段和方案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小平同志晚年的忧思,也是他最后的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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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会证明一切
从“十个没有”到“十个如果”,从反腐倡廉到共同富裕,都体现出毛主席和邓小平等党的领导人对社会发展道路的规划和警醒。官员腐败和收入差距悬殊这两个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与市场经济共生共长,刺痛着每一个努力奋斗的人民的心。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主席就把党执政后反腐蚀的问题提到了全党面前。进城之后,不少官员放松警惕,居功自傲,贪图享受,更有甚者走上了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犯罪道路。
这些现象,激发了社会矛盾,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腐蚀国家的政权,引起毛主席的高度警觉和深刻忧虑。为此,他发动“三反”斗争,同官僚主义、同贪污和浪费现象作斗争,严厉惩治党内贪污腐化的官员,改善了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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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山、张子善都是30年代入党的老革命,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青年领导干部。然而他们没能经得住执政之考验,双双成了大贪污犯。毛主席怒不可遏,不顾劝阻,将他们公审后枪决。震动了全国,教育了全党。有人评论:“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事件发生后,毛主席语重心长地告诫全党:“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治国就是治吏!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国家还没办法惩治他们,任由他们胡作非为,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揭竿起义!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
斗转星移,时空跨越。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理论界还有一部分人鼓吹“腐败有理”或“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等论调,为官员的腐败扫清理论的障碍,使得官员腐败起来也“理直气壮”。现在想来简直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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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客观环境造就了亘古未有的惊人腐败。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被控受贿17.88亿元,这个数字刷新了中国的贪腐记录,引起了民众的愤怒。
很多民众终其一生都无法获取一百万的财富,而一个官员却受贿17亿,如此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必然会引起民众的愤怒和反弹。
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斗争,若是不认真对待,就会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
毛主席曾用“懒、馋、占、贪、变”五个字总结干部蜕化变质的轨迹,主张采取各种措施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这启示我们要将反腐倡廉进行到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保障风清气顺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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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腐败导致财富转移到少数人手中,进一步加剧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发展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持稳定靠什么来保证呢?靠人民,靠民心。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我们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的原则,牢记“十个如果”的告诫,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保障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通过文化制度的建设,提升国民素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加强生态制度的建设,让人民共享美好的生活环境。只有这样,人民才能团结,社会才能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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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王春雷:《毛泽东一生不容腐败》,《学习时报》2016年9月5日。
2、 梁柱:《毛泽东反腐思想永不褪色》,《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月16日。
3、 宋福范:《邓小平晚年对中国发展道路的反思》,《学习时报》2018年12月12日。
4、 宋福范:《邓小平晚年反思启示了我们什么》,《南方周末》2009年7月9日。
5、 《党史专家:说邓小平提先富导致两极分化是误读》,《人民网》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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