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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毁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主体--生态公共产品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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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4 18:0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0年08月14日 15:42:37
来源央视网

点击播放https://news.ifeng.com/c/7yvo8h8aWUy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当前,各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奋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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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今年4月,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他连续第八年参加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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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国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现了森林资源连续增长,沙化荒漠化土地面积连续减少。在北京,自2012年启动首轮百万亩造林以来,共在平原地区栽下160多万亩森林,人均绿地面积从2012年的10.23平方米增加到了2019年底的16.4平方米。在内蒙古西部的库布其沙漠,三分之一的沙漠得到治理,库布其治沙实践经验获得世界认可。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近年来,各地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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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构建完整的梯级湿地体系,实行防治与修复并举。西藏对74个县(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超过53万平方公里。在青海三江源地区,17000多名生态管护员开启新一轮生态巡护。与此同时,“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制定出台,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系统布局完成,清洁能源使用全面覆盖。监测显示,长江、澜沧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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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来以来,《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相继出台,从顶层设计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一批制度出台实施,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

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从2015年开始试点,到2018年已实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例行督察全覆盖,并对20个省区开展了“回头看”。各轮次督察共受理群众举报约19万件,移交各类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超540个。极大推动落实了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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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是世界上第一个大规模开展PM2.5治理的发展中国家,形成了全世界最大的污水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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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一幅蓝天白云、清水绿岸的美丽中国新画卷正徐徐展开。目前,全国共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超1.18万个,保护面积覆盖陆域国土面积的18%。全国森林面积已达2.2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2.96%,近20年来新增植被覆盖面积居全球首位。全国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从2015年的73个,增加到2019年的157个;全国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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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30 00:56:27 | 只看该作者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021-01-29 19:49:21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例》从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一是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类别。《条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范围、实施步骤和管理类别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订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是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条例》明确了审批部门、申请方式、材料要求、审批期限,以及颁发排污许可证的条件和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的具体内容。

三是加强排污管理。《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排污单位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并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条例》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现场监测等方式,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强化法律责任。《条例》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措施和强制措施。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处罚措施作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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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10:52:12 | 只看该作者
蒋高明:发展生态农业可治理耕地污染
蒋高明 · 2021-01-26 · 来源: 人民食物主权论坛

回归传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使种地与养地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现代科技千万不能排斥和无视传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但“经济发展了,环境污染了”,生态环境代价几乎没有被考虑,导致“环境无价、资源低价、商品高价”,资源被大量消耗,环境污染加剧,自然生态系统破坏严重。
  可以说,近30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是“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低效率”的“黑色经济”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的重演,包括耕地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已经制约了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控制不好,将严重拖中国经济发展的后腿,甚至成为威胁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唐朝大诗人杜甫曾感慨“国破山河在”,而今我们要感叹“国在山河破”。在严酷的环境污染事实面前,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发展是硬道理”后的“软”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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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技的发展,耕地污染问题迟早会解决的,科学会解决它所制造的问题。这是典型的唯技术论,是要不得的。在解决耕地污染问题上,我们不要迷信所谓的高科技,以为科技能解决所有问题,污染本身不就是科技的产物吗?现在很多被证明是垃圾的科技在以前不也曾被捧上天吗?靠技术来治理污染,或用一种技术替代另一种技术,将可能产生更多、更隐蔽、更难以治理的污染,这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
  十年前,农业部和科技部的官员就希望科学家们尽快拿出降解农膜的方案,筛选特殊的微生物来分解农膜。遗憾的是,虽不断有人传言研制出了可降解农膜,但令人兴奋的消息不多。这里,主管官员和科学家们都犯了个常识性的错误——农膜是自然界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哪里有什么微生物愿意“吃”它们?为什么不研究替代措施或者制定政策,让老百姓停止使用农膜,从源头控制白色污染呢?几千年来,勤劳的祖先一直耕作在这片土地上,人与地相安无事,和谐共处,现代人引以为豪的化肥、农药、农膜施用才几十年,就让宝贵的耕地得了这样那样的怪病,这不让人深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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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耕地污染远远超出了科技的范畴,既是科技,又不是科技。说它是,仅仅是个手段而已;说它不是,因为还需要有更宏观的视野,最重要的是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何等重要,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到集约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我们已经喊了很多年,遗憾的是,效果有限,这必定是个漫长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一定要走在前头,不能指望全国各族人民都清醒了,老百姓都成了环保专家,政府再来推动——我们永远等不到那一天。好在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千呼万唤的绿色GDP考核指标迟迟不能出台,这会影响耕地污染的防治。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将绿色GDP纳入官员考核指标。虽然绿色GDP在技术上还有很多难点没有攻克,但是,绿色GDP正在逐步地走向成熟,不能等到绿色GDP完全成熟了才把它列为官员政绩考核的一个指标。
  我们使用化肥、杀虫剂、除草剂、农膜等现代技术和材料,虽然产量提高上去了,但土地却在较短的时间内失去了高生产力,这种做法无异于杀鸡取卵。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我们应当像保护眼睛那样保护耕地。但现实却与此相反,为了提高一点产量,鼓励农民从眼前的短期利益考虑,大量使用自然界中不存在的东西。比如农膜,其泛滥就是农业部和各级政府大力推广的结果。为什么有人热衷于推广?因为里面有利益,简单地说,现在是有项目就有利益。实际上,农膜增产后的利润“大饼”被农膜推广者、生产者、销售者瓜分了,他们的眼睛早就盯上了农业增收带来的那点可怜的利润,农民得到的只是少部分(国家减免农业税或粮食直补带来的效益很快就被农资涨价所抵消了),而耕地污染苦果却让农民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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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回归传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使种地与养地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现代科技千万不能排斥和无视传统。中国有句古话,叫“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对“六畜”我们重视得很不够。“六畜”中的马、牛、羊和一部分的猪是能够吃草的,这个草就是秸杆。理论上,秸杆含有的热量和营养与粮食不相上下,关键一环是通过牲畜转换,即生态学上的初级生产和次级生产的链接。但现在仅利用了光合产物的不足一半(即粮食),而光合产物的另一半(即秸杆)白白烧掉了,还污染了环境。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畜牧的潜力在山东、河南、河北这样的农业大省,而不是在内蒙古、新疆、西藏这些生态脆弱的地区。如2015年内蒙古畜牧业产值为1158亿元,但国家投入的退化草原治理费用几百亿,净效益低;而同年山东省畜牧业产值为2500亿。内蒙古畜牧业产值是在8666万公顷草原上获得的,山东是在760万公顷耕地上获得的,两者相差10倍。其中,山东养殖的牛羊等食草动物主要利用的是秸秆,是农业废弃物。
  所以,农村不是没有产业经济,而是空间很大,核心问题是在光合产物转化上做文章,将动物生产加进去,增加单位农田的经济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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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6 01:17:04 | 只看该作者
甘肃成立调查组调查敦煌防护林被毁
2021-01-24 08:05:55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

  【甘肃成立调查组调查敦煌防护林被毁】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曾拥有约2万亩三北防护林带的敦煌阳关林场遭“剃头式”砍伐。被砍伐的防护林地用来种葡萄,为阻止防护林与葡萄争夺水分和养分,种植者对防护林痛下杀手。据甘肃发布,甘肃成立调查组,于1月20日下午赶赴敦煌市阳关林场,对照反映的问题,会同酒泉市和敦煌市全面开展调查核实。调查组表示,将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如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查严办。同时,将根据调查进展,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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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 23:18:57 | 只看该作者
【实践新论】科学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2020-12-02 11:02:49光明网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稿件和新媒体作品,解析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敬请关注。

【实践新论】科学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到安吉余村考察时强调,绿色发展的路子是正确的,路子选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

十五年来,党和国家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揭示了一个硬道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如何将自然资源变成金山银山,涉及到如何建立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如何建立好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的制度体系,则是推进跨区域环境联合治理战略的关键。

强化生态补偿机制的顶层设计

之所以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因为一个区域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可能会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带来的生态环境的积极变化会使相邻区域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合理体现生态环境作为公共品的价值,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反复强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比如,2020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建设和守护密云水库的乡亲们回信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涵养区建设,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共同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讲话对“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进行专门论述,强调“要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区域协商合作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强化共抓大保护的协同性”……此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四梁八柱”,对全面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做出了顶层设计。全国各地有关部门以此为依据对生态补偿机制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

省内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实践

治理大气污染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因为大气污染本身成因、传导和治理的复杂性,而且自然气象条件下污染性气体的扩散会影响周边地区环境质量。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涉及面广、利益关系复杂,机制的建立健全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中央对生态补偿作出顶层设计后,近年来,山东、湖北、河南、安徽和河北等地陆续开展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实践探索。各省根据自身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大气污染特征先后出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

根据自然气象对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条件,各省设置了不同的城市稀释扩散调整系数,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自然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的影响。有些省随着环境质量改善与环境管理需求动态调整生态补偿标准。比如试点初期,山东省将大气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确定为20万元/(微克/立方米),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改善空气质量的难度逐渐加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绝对值逐渐缩小,又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将补偿资金系数分别提升至40万元/(微克/立方米)、80万元/(微克/立方米)。另外,这些省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都包含由省级单位向大气环境改善的城市提供补偿、由大气环境恶化的城市向省级单位进行赔偿的双重约束机制。如河南省公布了2020年7月全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全省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169万元,得补4014万元;其中,新乡市支偿金额最高,为1273.5万元,南阳市得补金额最高,为1222.5万元。

这些都是各地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创新,也是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重要实践。同时,在实践中这些探索尚存不足,比如生态补偿支付标准的测算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治理的考核指标和权重缺少对区域性差异的考量,生态补偿机制的市场化、多元化不强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制约了生态补偿机制有效顺利实施,在今后工作中需要不断完善。

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大气污染补偿

总的来说,大气污染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空间相关性和复合性的特点,使得补偿机制尤其是跨省补偿机制的理念落实及实践仍然面临许多复杂问题,限制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且类似于京津冀这种基于协商的生态补偿标准一般趋向偏低,不利于激励区域内污染治理成本低的地区采取更多措施,尤其是采取机会成本高的措施。而补偿标准偏低主要还是“资金来源”单一,资金支持不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就是充分认识到主要依赖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生态补偿的资金难以满足全面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的资金需求。

因此,构建起完善的大气污染治理跨省补偿机制,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完善,国家层面需尽快出台生态补偿条例和法规,让大气环境生态补偿有法可依。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探索社会资本更多参与绿色PPP项目,通过设立区域内政府联合出资、社会资本与公众广泛参与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的投融资机制。这既是协调大气环境治理所涉及的相关方利益和化解经济发展与大气污染治理资金短缺的途径,更是今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使其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发挥有效作用努力的方向。

  (作者: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创院院长、卓越教授,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 张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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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15:56:29 | 只看该作者
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案一审宣判
2020-11-30 12:27:14  来源:江苏新闻

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因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处置硝化废料,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天嘉宜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委派,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需倪家巷集团决定、批准。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共同决策实施不法行为,为了集团自身利益,在天嘉宜公司技术、设备不过关的情况下仍同意上马间苯二胺项目生产线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且储存地点不符合安全条件,仍未加强安全管理,未对硝化废料大量、违法贮存予以制止或提出合理处置方案,放任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倪家巷集团、该集团和天嘉宜公司相关责任人应依法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天嘉宜公司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焚烧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原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亦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另查明,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天嘉宜公司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盐城市环保部门和响水县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复产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玩忽职守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还存在受贿行为。相关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相关责任人和国家公职人员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院根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自首、认罪认罚等,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撤销缓刑与原犯污染环境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耿宏等4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并罚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公司副总经理、硝化车间主任、法定代表人陶在明等2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八年和六年有期徒刑。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贮存硝化废料的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撤销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原天嘉宜公司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人员被并处罚金,孙锋等9人同时犯两罪,依法予以并罚。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被告单位、被告人及其对辩护人提出的经查属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依法予以采纳。
宣判后,张勤岳等绝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代表分别旁听了各案的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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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泽远:一江清水向南流
时间:2020-10-26 07: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早点

蓟燕春秋

发源于青藏高原的澜沧江流经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和越南六个国家,在中国境外叫湄公河,是亚洲流经国家最多的一条大江,素有“东方多瑙河”之称。

过去两周,我跟随“澜湄万里行”媒体采访团驱车从澜沧江发源地顺流而下,途经青海、西藏和云南,见证了沿江居民的生活状态,以及他们为保护澜沧江生态环境作出的努力。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是澜沧江、长江、黄河三大河流的源头。近年来,随着交通状况的改善,这里和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汽车多了,游客来了,以前封闭的草原生态开放了,垃圾和生态问题也随之而来。

气候变化和人为活动给当地自然环境带来很大影响,冰川和冻土消融,草原出现退化。数年前,玉树州一些公路和居民区周边,塑料袋、易拉罐、烟盒、废旧电池随处可见,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格外刺目,澜沧江源头的环境问题令人担忧。

如今,玉树州的环境问题明显改善。这得益于当地大力推行环保理念。在玉树州杂多县,保护环境已成为中小学日常教育的一部分。

杂多县第二民族完全小学从2016年起,将环保课程作为校本课程纳入教学计划,每周定期安排一课时,唱环保歌曲,用藏语书法写环保标语,对三年级及以上班级学生进行环保教育。为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学校还开展“垃圾换文具 小手拉大手”、用废弃饮料瓶和纸盒制作手工艺品等活动。

这些活动成效显著。该校学生五年级学生多杰告诉我,他上个月用塑料瓶、废弃电池换取了作业本、铅笔和课外读物,父母还学会了垃圾分类。

强化生态保护也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据三江源园区管委会规划财务部部长牟永红介绍,园区设有生态管护公益岗位7752个,实现了园区内有户籍牧户“一户一岗”全覆盖,每户每年可借此增收2万1600元人民币(约4320新元);园区还开展生态体验游特许经营,有经验的牧民既是生态管护员,又是生态体验游的向导,接待游客也能提高他们的收入。

从杂多县到囊谦县,我们看到狼在远处奔跑,白唇鹿在山梁漫步,胡兀鹫在蓝天翱翔,成群的岩羊在林间飞驰。

囊谦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才旺却丁对我说,囊谦县曾经盗猎活动猖獗。近几年,随着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管护制度更加严密,雪豹、金钱豹、棕熊、狼、岩羊的数量明显增多,岩羊等野生动物也不怎么怕人了。

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昂赛保护分区派出所所长冶生华介绍,近几年三江源地区人兽之争案件明显上升,90%牧民家的冬窝子遭受过熊害。牧民们转入夏季牧场后,棕熊经常会闯入冬窝子,吃牧民留下的炒面酥油,甚至住上几天。由于不能伤害野生动物,牧民现在干脆打开冬窝子的门,任由棕熊出入。

澜沧江生态环境的改善,保障了一江清水向南流。这不仅造福澜沧江两岸的居民,也让下游的湄公河流域各国受益。

同行的越南之声驻北京记者站站长吴碧顺向我感慨道,澜沧江流域的现状让她很意外,也很欣慰。没想到在青藏高原相对恶劣的自然环境中,居民有这么好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动。

受冠病疫情等因素的影响,这次由青海省新闻办、中新社青海分社承办的“澜湄万里行”采访活动只能止步于中国境内。但中新社青海分社社长胡钟艺告诉我,尽管困难不少,他们明年将继续举办“澜湄万里行”,并争取走完澜沧江、湄公河全程,实现澜湄沿岸“同饮一江水、共话澜湄情”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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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 23:11:29 | 只看该作者
青海“隐形首富”曝光近一月,整治行动正式启动

2020年09月01日 19:56:16
来源:北京青年报







撰文 | 刘艺龙 熊颖琪

今天关注的焦点是青海省。

据《青海日报》消息,8月31日,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现场启动会召开。

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宣布综合整治项目开工。

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此次会议现场,省委副书记、省长信长星指出,这次现场会的召开,标志着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正式启动。

他强调:

紧扣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对标两个月、年内、两年、三年等时间节点和阶段性任务,一项一项抓、一件一件干,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坚持整治为先、修复为要,科学治理、精准施策,统筹抓好采坑回填、渣山复绿、边坡治理、植被恢复等各项工作,打造高原高寒地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样板;

各相关地区、部门和专项组要树牢“一盘棋”思想,闻令而动、全线出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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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知道(ID:upolitics)注意到,8月14日,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那次会议显示,上述小组的组长是信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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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型机械在木里矿区的一处矿坑内进行回填作业(8月31日摄)

小组成立10天后,8月25日,《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3年)》出炉。

上述方案提到,以木里矿区为重点、覆盖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的矿区采坑回填、渣山复绿、边坡治理、植被恢复、环境整治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

2020年8月至10月,在相关地区开展排查工作,全面关停工矿企业,加快实施保护修复项目;

2020年11月至12月,探索形成新的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2021年1月至12月,全线铺开修复整治工作;

到2023年12月,要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建成高原高寒矿山生态公园,形成公园运维长效机制。

国务院国资委直管央企参与修复

除了青海省委省政府与会领导外,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平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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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平

赵平代表央企参建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全力以赴保工期、保质量,高质量完成综合治理任务。

公开资料显示,赵平1962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他曾任京九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长、中铁17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深圳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兴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等。

2016年5月,赵平调任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同年11月,他履新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局长。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成立于1953年,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是煤炭、化工资源勘查的行业管理机构。致力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拓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

当天,与会领导实地察看木里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并前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木里聚乎更项目部了解情况,对“支部建在项目上,党员冲锋在一线”的做法给予肯定。

三年见效成公园

这里介绍一个背景。

8月4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持续两年多的跟踪调查后发现,青海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在祁连山南麓腹地煤矿进行掠夺式的、堪称“开膛破肚”的采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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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木里矿区内一处已经停止开采的矿坑(8月31日摄)

从2006年至今的14年里,该公司涉嫌从木里煤田聚乎更煤矿无证非法采煤2600多万吨,获利超百亿元,其董事长马少伟甚至被称为青海“隐形首富”。

报道发出后,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于当天中午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8月9日,青海省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经调查组调查,兴青公司涉嫌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公安机关依法已经对马少伟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

木里煤矿整顿引发当地官场震荡,截至目前至少有2名厅官落马,多个相关部门的官员正接受组织调查。

海西州委原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梁彦国被查;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原木里煤田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马成德被查。

此后,青海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重要会议,部署木里矿区生态修复等工作。


8月12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在会上连发三问:不保护好生态,青海在全国还有什么地位?不履行好责任,青海怎么向党和人民交待?不发掘好潜力,青海的未来有何出路?

8月25日下午,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会。王建军强调,木里矿区的问题是生态环保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根据部署,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将“两月见型打基础、当年建制强保障、两年见绿出形象、三年见效成公园”。

本次“生态大考”成绩如何,当拭目以待。

资料 | 青海日报 青海省新闻联播 青海省纪委监委官网 经济参考报 新华社等

校对 | 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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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2 14:30:42 | 只看该作者
长江口以外水域两船碰撞:事发油船发现8具遇难者遗体

2020年08月22日 12:27:23
来源:上海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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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海上搜救中心获悉,22日上午,应急人员登轮开展搜寻,找到8具遇难者遗体,未发现生命迹象。

22日0615时,“东海救101”“东海救102”释放救助艇,6名应急队员登上事发油船展开搜寻。0848时,发现8具遇难者遗体。

1037时,“东海救101”轮拖带事发油船前往安全水域,“海港12”、“东雷12”伴航。

事发现场,15艘船舶、救助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继续全力开展失踪人员搜救,尚未发现其他失踪人员。

截至目前,两船共遇险17人,救起3人,发现8具遗体,失踪6人。事故调查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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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正者 [广西网友]
为什么不报道油泄漏问题!就轻避重

2020-08-22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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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2 14:23:17 | 只看该作者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2017-07-24 16:17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理念要先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涉及长江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路要明确,建立硬约束,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守住长江生态环保这条底线。张高丽副总理强调,要保护好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负责。为切实保护和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编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基础和形势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 11省市(以下简称 11省市),面积约 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 40%,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历经多年开发建设,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仍未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抓长江生态保护,确保一江清水绵延后世。
(一)成绩和基础
1.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共营造林1019.48万公顷,长江防护林工程完成营造林任务 504.97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林面积 572.79万公顷,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达到 357.33万公顷,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47.29万平方公里。“十二五”期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提高 23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下降7.5个百分点,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 81.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34.4%,二氧化氮浓度保持稳定。与 2013年相比,长江三角洲地区 25个城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从 67微克/立方米下降至 5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从 88微克/立方米下降至 75微克/立方米。
治污工程加快推进。“十二五”期间,污水管网增加约 9.3万公里,再生水利用设施增加约 80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加约 240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提高 13个百分点左右。煤电脱硫机组和脱硝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提高 30%和 85%,安装脱硝装置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比例提高 82%,安装脱硫装置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占比分别提高 55%和 5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 12.45%和 12.6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 20.27%和21.11%。
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的实施,为母亲河永葆生机发挥了重要作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考核和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考核制度日益深化,初步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长江三角洲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向好。新安江开展上下游水环境补偿,进行跨区域补偿的有益探索。
2.生态环境地位突出
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地跨热带、亚热带和暖温带,地貌类型复杂,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川西河谷森林生态系统、南方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生态系统、长江中下游湿地生态系统等是具有全球重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长江流域森林覆盖率达 41.3%,河湖、水库、湿地面积约占全国的 20%,物种资源丰富,珍稀濒危植物占全国总数的 39.7%,淡水鱼类占全国总数的 33%,不仅有中华鲟、江豚、扬子鳄和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动物,还有银杉、水杉、珙桐等珍稀植物,是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
蕴藏极其丰富的水资源,是中华民族战略水源地。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 9958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 35%。每年长江供水量超过 2000亿立方米,保障了沿江 4亿人生活和生产用水需求,还通过南水北调惠泽华北、苏北、山东半岛等广大地区。扬州江都和丹江口水库分别是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中线一期工程取水源头区,规划多年平均调水量分别为 89亿立方米、95亿立方米。
具有重要的水土保持、洪水调蓄功能,是生态安全屏障区。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丹江口库区、嘉陵江上游、武陵山、新安江和湘资沅上游等地区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金沙江下游、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三峡库区、湘资沅中游、乌江赤水河上中游等地区是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贵州等西南喀斯特地区是世界三大石漠化地区之一。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浑然一体,具有强大的洪水调蓄、净化环境功能。
(二)问题和压力
1.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流域整体性保护不足,生态系统破碎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上中下游地区资源、生态利益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缺乏具有整体性、专业性和协调性的大区域合作平台。近二十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格局变化剧烈,城镇面积增加 39.03%,部分大型城市城镇面积增加显著。农田、森林、草地、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面积减少。岸线开发存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等问题。中下游湖泊、湿地萎缩,洞庭湖、鄱阳湖面积减少,枯水期提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中华鲟、达氏鲟(长江鲟)、胭脂鱼、“四大家鱼”等鱼卵和鱼苗大幅减少,长江上游受威胁鱼类种类占全国总数的 40%,白鳍豚已功能性灭绝,江豚面临极危态势。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剧。
污染物排放量大,风险隐患多,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大。长江经济带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废水排放总量占全国的 40%以上,单位面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 1.5至 2.0倍。重化工企业密布长江,流域内 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 5公里范围内,各类危、重污染源生产储运集中区与主要饮用水水源交替配置。部分取水口、排污口布局不合理,1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尚未建设饮用水应急水源,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中,有 20个水源水质达不到Ⅲ类标准,38个未完成一级保护区整治,水源保护区内仍有排污口 52个,48.4%的水源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不足。
部分区域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秦巴山区、武陵山区等 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位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也是矿产和水资源集中分布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磷矿采选与磷化工产业快速发展导致总磷成为长江首要超标污染因子。全国近一半的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位于长江经济带,湘江流域等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长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城市群等地区集中连片污染问题突出。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城镇和农村集中居住区水体黑臭现象普遍存在。长江经济带大部分地区长期受到酸沉降影响,仍属我国酸雨污染较严重的区域。大气污染严重,成渝城市群与湘鄂两省所有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标,长江三角洲地区仅舟山、池州两个城市达标。工矿企业建设、生产以及农业生产等造成的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2.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
区域发展不平衡,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仍在持续。长江沿线是我国重要的人口密集区和产业承载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迫在眉睫。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地理三大阶梯,资源、环境、交通、产业基础等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但沿江工业发展各自为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集中发展能源、化工、冶金等重工业,上中下游产业同构现象将愈发突出,部分企业产能过剩,一些污染型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依靠土地占用、高耗水高耗能等增量扩张的发展模式仍然占主导地位,一些大城市人口增长过快,资源环境超载问题突出,长江经济带传统产业产能过剩矛盾依然严峻,转型发展任务艰巨。
水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流域每年接纳废水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部分支流水质较差,湖库富营养化未得到有效控制。中下游湖泊、湿地功能退化,江湖关系紧张,洞庭湖、鄱阳湖枯水期延长。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多种珍稀物种濒临灭绝。
危险化学品运输量持续攀升,航运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风险增加。涉危险化学品码头和船舶数量多、分布广,仅重庆至安徽段危险化学品码头就接近 300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点多线长,部分船舶老旧、运输路线不合理、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薄弱等问题突出。长江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已达 1.7亿吨,种类超过 250种,运输量仍将以年均近 10%的速度增长,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风险持续加大。
(三)战略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国家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为破解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管理破碎化难题,促进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有利契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实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加快去产能、去库存、补短板的进程,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抓手。全社会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逐步形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
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一盘棋思想,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在生态环境容量上过紧日子,自觉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和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统筹协调,系统保护。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湖、河海,统筹上中下游,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
对水利水电工程实施科学调度,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构建区域一
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大保护。
空间管控,分区施策。根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特征,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强化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系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西部和上游地区以预防保护为主,中部和中游地区以保护恢复为主,东部和下游地区以治理修复为主。根据东中西部、上中下游、干流支流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与重点地区的突出问题,制定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管理措施,实施精准治理。
强化底线,严格约束。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设定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改革引领,科技支撑。针对长江经济带整体性保护不足、累积性风险加剧、碎片化管理乏力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设和谐长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江湖关系趋于和谐。
——建设健康长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种类多样,自然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建设清洁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饮用水水源达到Ⅲ类水质比例持续提升。
——建设优美长江。城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建设安全长江。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健全,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到 2030年,干支流生态水量充足,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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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促进区域经济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
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深入开展长江流域控制性工程联合调度。
(一)实行总量强度双控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国务院确定的各省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基础上,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完成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流域和水源。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到 2020年,长江经济带相关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在 2922.19亿立方米以内;到 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3001.09亿立方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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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到 2020年,长江经济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年下降 25%以上。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南方节水减排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开辟抗旱水源,科学调度抗旱用水。到 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29以上。强化工业节水,以南京、武汉、长沙、重庆、成都等城市为重点,实施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完善电力、钢铁、造纸、石化、化工、印染、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强化城镇节水,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到 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 10%以内。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长三角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二)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城镇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区域不得突破水资源承载能力。“十三五”期间,对杭州、苏州、无锡、镇江、九江、黄石、岳阳、宜昌、万州等生活需水量增幅较大的市(区),要合理控制新城建设规模,有效控制城镇居民用水增量。大幅提升皖江、湘江、贵安、天府、滇中等新区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造纸、纺织、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产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限制上海、马鞍山、南京等地钢铁行业,杭州、成都、南昌等地造纸行业,宁波、苏州等地纺织行业,铜陵、淮南、武汉、黄石、六盘水、遵义等地区火电行业规模。严格控制上海、南京、武汉、九江等地区的老石化基地以及岳阳化工产业园、淮北煤化工产业园的工业用水总量。鼓励沿海城市在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
统筹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解决部分地区工程型缺水问题,提升城乡供水保障。努力恢复长江下游地区百湖千田万沟塘的容水纳水能力,加强污水深度处理,加大再生水开发利用力度,促进解决长江口、平原河网等局部地区缺水问题。
深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按照“兴利服从防洪”“电调服从水调”的原则,实施长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切实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生产用水。统筹防洪、供水、灌溉、生态、航运、发电等调度需求,优化水库群蓄泄过程,充分发挥三峡、溪洛渡、向家坝、瀑布沟、二滩、构皮滩、亭子口等大型水电设施的防洪、供水和生态综合效益。
(三)严格水资源保护
优先保障枯水期供水和生态水量。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关系,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保障生活和生产用水的同时,促进长江干流、鄱阳湖及洞庭湖生态系统平稳恢复。保障长江干支流 58个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在 15%左右,其中干流在 20%以上。长江大通断面非汛期生态环境需水量不低于 1171亿立方米。在长江中下游持续异常干旱、大通站流量在 1万立方米/秒以下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缓解咸潮入侵影响。
强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管理。根据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措施,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实施《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取、排水口,2020年底前完成38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四、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贯彻“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统筹水陆,统筹上中下游,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系统开展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及特有鱼类的保护,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基于长江经济带生态整体性和上中下游生态服务功能定位差异性,开展科学评估,识别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有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2017年底前,11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加快勘界定标。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对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安排。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监测数据集成分析与综合应用,强化生态状况监测,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生态系统状况与服务功能变化,预警生态风险。
(二)严格岸线保护
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科学划定岸线功能区,合理划定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边界。加大保护区和保留区岸线保护力度,有效保护自然岸线生态环境。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建立健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三)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
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推动若尔盖湿地、南岭山地、大别山、三峡库区、川滇森林、秦巴山地、武陵山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区域共建,优先布局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管,提高区内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准确地掌握区内主导生态功能的动态变化情况。编制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发展负面清单外的特色优势产业,科学实施生态移民。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退田还湖还湿、湿地保护、沙化土地修复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到 2020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稳步提升。以长江防护林建设为主体,开展沿江、沿路、绕湖、绕城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建设长江干流、江淮等支流生态廊道。在重点区域完善防护林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在浙江、湖北、湖南和云南 4省推进国家公园试点。
整体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 5省市开展公益林建设。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级公益林管护,全面实行国有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对自愿停止商业性采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停伐奖励补助资金。加强新造林地管理和中幼龄林抚育,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质量。
加大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严禁围垦湖泊,强化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河湖生态调查、健康评估,加强洞庭湖、鄱阳湖、三峡水库等重点湖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采取水量调度、湖滨带生态修复、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重要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通过退耕(牧)还湿、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提高湿地生态功能。以南水北调东线清水廊道及周边湖泊、湿地为重点,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
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强川西北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推进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实现草畜平衡,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继续实施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退牧还草措施,加强“三化”草原治理,强化草原火灾、生物灾害和寒潮冰雪灾害防控。巩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到 2020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86.4%。
(四)开展生态退化区修复
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沿江、沿河、环湖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加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等省市中上游地区的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以金沙江中下游、嘉陵江上游、乌江流域、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洞庭湖、鄱阳湖等区域为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加快推进丹江口、三峡库区等重要水源保护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长江中上游岩溶地区石漠化集中连片分区实施重点治理,兼顾区域农业生产、草食畜牧业发展及精准脱贫,全面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
推进富营养化湖泊生态修复。太湖流域以“水源涵养林-湖荡湿地-湖滨带-缓冲带-太湖湖体”为构架,实施综合治理与修复。扩大水源涵养林范围,加强林相结构改造。实施湖荡湿地植被恢复,截污清淤。实施入湖河流河岸带修复,保持水系连通。建设湖滨缓冲带生态保护带,实施湖泊水体水华防控。巢湖流域以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为主。西南部清水产流区增加生态用地,通过生态沟渠建设、农药化肥减施等方法,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东部区建设湖滨缓冲生态区,维护输水通道。对南淝河、派河、塘西河、双桥河和十五里河等主要入湖河流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巢)重大工程,增加江湖交换水量,缩短湖体换水周期。建立水华监测预警平台和应急机制。滇池流域继续推进生态修复,加大调水力度,实施氮磷控制。优先对北部流域实施控源截污和入湖河道整治。取缔滇池机动渔船和网箱养鱼,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塘还湖、退房还湿,推广生物菌肥、有机肥和控氮减磷优化平衡施肥技术。对海河、乌龙河、大清河等主要河流实施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减少入湖污染负荷。
(五)加强生物多样性维护
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就地保护。新建一批水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完善保护地的结构和布局,使典型水生生物栖息地和物种得到全面的保护。建设中华鲟、江豚以及其他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护中心,实现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群体资源的整合,扩大现有人工群体的规模。提升放流个体的野外生存能力,加强人工增殖放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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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迁地保护。重点实施中华鲟和江豚抢救保护行动,系统调查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通过中华鲟半自然驯养基地、海水网箱养殖平台等迁地保护基地的建设,完成中华鲟“陆-海-陆”生活史的养殖模式。积极推动江豚迁地保护基地建设,在长江下游流域新建迁地保护区,将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种群扩大至 100头以上,形成迁地保护区群,选择具备条件的大型水族馆进行江豚驯养、繁育,建设长江江豚驯繁基地,拓展江豚保护途径。加快开展物种基因收集、保存、扩繁,推进珍稀濒危物种的基因研究,分阶段、多层次、集中构建包括活体库、组织库、基因库及综合数据库在内的长江流域鱼类种质资源库,为长江流域鱼类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生物样本和遗传信息。开展河流梯级开发水生态修复研究,尽快开展长江水生态修复工作,加强过鱼设施建设,实施并优化梯级水库鱼类增殖放养措施。
着力提升水生生物保护和监管能力。实施保护区改、扩建工程,增强管护基础设施,补充建设增殖放流和人工保种基地,对救护基地和设施升级改造。增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基地、标本室、实验室和博物馆等。开展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补充界牌和标志塔,新建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完善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监测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现有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一步规范保护设施,提升保护水平。严禁毒鱼、电鱼等严重威胁珍稀鱼类资源的活动。严厉打击河道和湖泊非法采砂,加强对航道疏浚、城镇建设、岸线利用等涉水活动的规范管理。
加大物种生境的保护力度。重点加强长江干流和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通过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珍稀、濒危、特有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对大熊猫、金丝猴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实施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繁育中
心和基因库。加强兰科植物等珍稀濒危植物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
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全面实施更严格的禁渔制度,逐年压减捕捞强度。科学评估涉水新建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加大长江干支流河漫滩、洲滩、湖泊、库湾、岸线、河口滩涂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范能力。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减贫协同推进示范,通过生态旅游等模式,可持续地利用生物资源。强化长江沿线水生生物资源的引进与开发利用管理。制定长江经济带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办法,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提升长江经济带水运口岸查验能力,加大进口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力度,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随货物、运输工具、压舱水传入。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与防控管理体系,定期发布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加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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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
建立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坚持点源、面源和流动源综合防治策略,突出抓好良好水体保护和严重污染水体治理,强化总磷污染控制,解决长江经济带突出水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
(一)实施质量底线管理
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将水质达标作为环境质量的底线要求,从严控制污染物入河量。力争实现城市建成区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无劣质水体,水质优良的地表水体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持续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安全得到保障,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4%以上。
2017年底前,11省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完成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清单,应明确各年度断面水质目标、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未达到质量底线要求的地区,要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合理确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对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和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滇池、巢湖、太湖、鄱阳湖、洞庭湖和千岛湖汇水区等敏感区域,以及未达到 III类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 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 A排放标准。2020年,长江经济带所有县城和建制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85%、9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0%以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加快推进流域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沿江城镇污水和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严格落实十大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序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其中,长三角地区于 2016年底前完成,2017年重点开展后督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促进环境综合治理,到 2017年底前,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制药、制革行业企业应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湖地区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在重点港口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按照标准要求安装配备船舶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储存设施。
(二)优先保护良好水体
强化河流源头保护。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 Ⅱ类的汉江、湘江、青衣江等江河源头,应严格控制开发建设活动,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维持源头区自然生态环境现状,确保水质稳中趋好。以矿产资源开发为主的源头地区,要严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减少生态破坏,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以农业活动为主的源头地区,应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其他源头地区,要积极开展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积极推进水质较好湖泊的保护。落实《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按照湖泊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全面清理和整治影响水质的污染源,降低污染风险,强化水生态保护。重点保护丹江口水库、龙感湖、泸沽湖等跨省界湖泊,相关省份要联合编制并实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全面推进洱海、千岛湖、太平湖等 125个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湖泊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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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实施水源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的清拆力度,严肃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排查和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影响水源保护的码头,实施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开展地下水污染场地修复试点。做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特别是对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的饮用水水源要制定并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 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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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理污染严重水体
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排、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等综合性措施,切实解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问题。对已经排查清楚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和实施整治方案。未完成排查任务的城市,应尽快完成黑臭水体排查任务,及时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各城市应于 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的整治任务。
重点治理劣Ⅴ类水体。开展劣 Ⅴ类断面(点位)所在控制单元的水域纳污能力和环境容量测算,制定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 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达标方案实施情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于枯水期等易发生水质超标的时段,实施排污大户企业限产限排等应急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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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控制磷污染源
治理岷江、沱江流域总磷污染。以成都、乐山、眉山、绵阳、德阳等为重点,实施总磷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区域内涉磷小企业专项整治,加强磷化工等涉磷企业废水排放监管,执行水污染物特别
排放限值。实施总磷超标控制单元新建涉磷项目倍量削减替代。关
闭生产能力小于 50万吨/年的小磷矿,开展磷石膏、磷渣仓储标准化管理,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提升成都、泸州、资阳、绵阳、自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总磷削减能力。加强阿坝州理县、凉山州美姑县等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治理成都、眉山、德阳、自贡等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治理乌江、清水江流域总磷污染。以重庆武隆、酉阳、彭水及贵州贵阳、遵义、铜仁、黔南州、黔东南州为重点,开展总磷污染防治。提升区域内磷矿企业的开采和选矿技术水平,提高磷过滤效率和回收率,规范化建设渣场和尾矿库并严格监管。加强重庆武隆、酉阳、贵州遵义地区白酒制造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快以食品发酵、饮料制造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各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重点治理涪陵区、南川区、遵义、铜仁、毕节等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治理长江干流宜昌段总磷污染。以宜昌市的磷肥制造、磷矿开采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工业集中治理。加强宜昌夷陵区、远安县等地区磷矿的尾矿管理,严防尾矿库不达标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大力推进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彻底整治尾矿库危库、险库,严肃查处未按要求治理或未经批准擅自回采尾矿的磷矿企业。以宜昌、荆州为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排水稳定达到一级 A标准要求。重点治理夷陵、宜都、当阳、枝江等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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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以区域、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以农产品用地和城镇建成区为重点,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以加快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人居和农业生产环境。
(一)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计划。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 12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工作,已达标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巩固,未达标城市要制定并实施分阶段达标计划。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综合防治。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 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平板玻璃天然气燃料替代及脱硝改造。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和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长江三角洲地区三省一市、成渝城市群和湘鄂两省城市为重点,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防治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到 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12亿吨以下。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统一区域防治标准。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进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建立统一协调的船舶污染监管机制。统一城市空气质量监测运行管理方式,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互通和共享。加大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江西、湖南、重庆、四川等地区酸雨防治力度,加强贵州、
重庆、四川、云南等地区汞排放治理。
控制长江三角洲地区细颗粒物污染。严格控制炼油、石化等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施主要污染物倍量削减。提高外输电比例和天然气供应,加快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到 2017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或实现超低排放,到 2020年,上海、江苏、浙江 3省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现有机组热电联产改造和供热挖潜,淘汰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推进小热电机组科学整合。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关停。上海、江苏、浙江 3省市具备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于 2017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安徽于 2018年底前完成。全区域统一新车和转入车辆排放标准,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设置船舶排放控制区,禁止向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重油,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开展港口油气回收工作。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机动车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控制湘鄂两省城市颗粒物污染。推进武汉及周边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开展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沿江城市的工业源和移动源治理。严格控制有色、石化等行业新增产能。加大有色金属行业结构调整及治理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到 2020年,湖北、湖南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 2015年水平。
推进成渝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完善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压缩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使用,加快川南地区城市产业升级改造。加大重庆、成都等中心城市的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秸秆焚烧控制力度。到 2020年,重庆、四川煤炭消费总量不超过 2015年水平,重庆酸雨污染明显减轻。
(二)推进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到 2020年,铜冶炼、铅锌冶炼、铅酸蓄电池制造等主要涉重金属行业重金属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有色金属冶炼、制革、铅酸蓄电池、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电镀、制革等园区化发展,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云南等省份逐步将涉重金属行业的重金属排放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重要粮食生产区域周边的工矿企业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实施升级改造,或依法关闭、搬迁。加强长江经济带 69个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治理,2017年底前,重点区域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继续推进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制定实施锰三角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与安全利用。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国家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受污染风险。在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等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严重的区域,率先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加强污染耕地用途管控,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综合考虑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土壤类型、种植结构等,建设一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在试点示范基础上,有序开展受污染耕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
严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风险。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 2017年起,对拟收回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上述企业用地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商业和学校等公共设施用地的,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上海、重庆、南京、常州、南通等为重点,依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率先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要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地方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采取监管措施。针对典型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开展污染地块绿色可持续修复示范,严格防止二次污染。
建立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2020年底前,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贵州铜仁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探索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综合防治模式与技术。浙江省台州市以电子拆解集中区域的多氯联苯、二噁英、镉、铅等污染治理为重点,采取整治拆解作坊、污染物清理等措施。湖北省黄石市以有色金属冶炼集中区域的镉、铅、砷等污染治理为重点,开展工业企业废渣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综合防控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湖南省常德市、贵州省铜仁市以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域的砷、汞、镉等污染治理为重点,排查尾矿库环境风险,开展矿区废渣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有序开展矿区废弃地修复。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治理技术、制度政策等方面的试点示范,推广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和经验。
(三)加强农村农业环境整治
加快建设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以丹江口库区、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及沿线、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等国家重大工程地区,鄱阳湖、洞庭湖、洱海等汇水区域为重点,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江苏、浙江、湖南、重庆要继续实施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海、安徽、江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市优先开展饮用水水源涉及县(市、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到 2020年,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机制,确保稳定运行。启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 2020年,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村庄绿化行动,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庭院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的绿化。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区,率先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创建。到 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 6.17万个,长江经济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 40%以上。
开展农村河渠塘坝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开展截污治污、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道保洁,建设生态型河渠塘坝,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创建水美乡村。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要筛查一批环境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渠塘坝,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和有机食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推行农业清洁生产,提高秸秆、废弃农膜、畜禽养殖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综合治理,培育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加大农业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控制力度,强化长江、汉江、湘江、赣江、京杭运河等河道及太湖、巢湖、鄱阳湖、洞庭湖等湖泊周边畜禽禁养区管理。以江苏、湖北、湖南三省为重点,在重点敏感区域实施围网拆除、网箱养殖标准化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到 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3%以上,长江三角洲地区提前一年完成。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施用量减少 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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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坚持预防为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实施全过程管控,有效应对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一)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为实施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奠定基础。开展干流、主要支流及湖库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开展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17年,在重庆等地开展风险评估综合试点示范。沿江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优化沿江企业和码头布局。立足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严格禁止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中上游地区转移,切实防止环境风险聚集。禁止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管控重点区域新建工业类和污染类项目,现有高风险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除武汉、岳阳、九江、安庆、舟山 5个千万吨级石化产业基地外,其他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石化项目。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禁止新建码头工程,逐步拆除已有的各类生产设施以及危化品、石油类泊位。
(二)加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
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管理。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定期开展预案评估,筛选一批环境应急预案并推广示范。沿江涉危涉重企业完成基于环境风险评估的应急预案修编,开展电子化备案试点。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重点,推动跨省界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2018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沿江沿岸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开展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18年底前,完成地级及以上政府预案修编,完善各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技术,探索建立危化品运输车辆、船舶信息平台。以联合培训演练、签订应急联动协议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安监、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推进跨行政区域、跨流域上下游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应急指挥体系。以四川-重庆-湖北、南京-苏锡常、芜湖-安庆为重点,开展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建立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与应急平台。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以长江干流和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岷江、沱江、嘉陵江(含涪江、渠江)、湘江、汉江、赣江等主要支流及鄱阳湖、洞庭湖、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主要湖库为重点,建设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
强化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在重点城市进行试点示范,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开展环境应急队伍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以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强化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建设长江水环境应急救援基地。
(三)遏制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
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无备用水源的城市要加快备用水源、应急水源
建设。进一步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强化对水源周边可能
影响水源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采选、制革、印染、电镀、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
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实施船舶环境风险全程跟踪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化品水上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广应用低排放、高能效、标准化的节能环保型船舶,建立健全船舶环保标准,提升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置能力。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 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以及乌江、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航道、江汉运河。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加装全球定位系统(GPS)实时传输及危险快速报警系统,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实施危化品禁运,同步加快制定并实施区域绕行运输方案。
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全过程监管。全面调查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摸清危险废物底数和风险点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和处置工程的提标改造和设施建设,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饮用水水源、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管控措施。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升级改造长江经济带放射性废物库安保系统,强化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多措并举,破解重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重化工产业集聚区应开展优先控制污染物的筛选评估工作。严格新(改、扩)建生产有毒有害化学品项目的审批。
科学调度长江上游梯级水库。流域梯级水库开发应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对已建的长江上游梯级水库,要科学地进行联合调度,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发挥水库的生态效益;对新建水库加强评估,降低生态风险。持续观测评估河湖水位、水量变化对水生生物多样性、重要物种栖息地以及泥沙量的影响,加强特有生境长期定位监测,严防重大生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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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牢固树立生态共同体理念,强化整体性、专业性、协调性区域合作,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全面提升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水平。
(一)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制定长江经济带统一的限制、禁止、淘汰类产业目录,加强对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工业项目新增产能的协同控制。在长江流域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建立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将流域上下游地区意见作为相关地区重大开发利用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重大石化、化工、有色、钢铁、水泥项目环评以及重大水利水电等规划环评,应实施省际会商。探索建立跨省界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省际间环境信息共享。
(二)创新上中下游共抓大保护路径
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统一布局、规划建设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地市饮用水水源监测能力建设,建立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控系统。建立长江流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水体放射性和有毒有机污染物监测预警,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建立长江经济带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推动建设西南、华中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调整完善三峡生态与环境监测系统。强化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与评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提高水生生物、陆生生物监测能力。
设立全流域保护治理基金。鼓励 11省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建立长江环境保护治理基金、长江湿地保护基金,发挥政府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实现市场化运作、滚动增值。采取债权和股权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环境污染治理、退田还湖、疏浚清淤、水域和植被恢复、湿地建设和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融资,降低融资成本与融资难度。
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继续推进新安江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根据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制定补偿标准,促进地方政府落实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责任。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将生态保护补偿与精准脱贫有机结合,通过资金补助、发展优势产业、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对因加强生态保护付出发展代价的地区实施补偿。
(三)强化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管理措施
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确定长江经济带环境容量,定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估,设置预警控制线和响应线,对用水总量、污染物排放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2017年起,开展县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2020年发布长江经济带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估报告。
落实规划环评刚性约束。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性保护。编制空间规划应先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或实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推进绿色发展示范引领。研究制定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在江西、贵州等省份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模式。以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湘江源头区域为重点,创新跨区域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经验。以淮河流域、巢湖流域为重点,加强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流域综合治理经验。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沿江城市开展绿色制造示范。鼓励企业进行改造提升,促进企业绿色化生产。推进绿色消费革命,引导公众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促进与 “一带一路”融合。以钢铁、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沿江地区绿色制造业发展,开展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示范,树立优质产能绿色品牌,推动绿色产业链延伸。依托上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加强江苏宜兴等环保产业技术合作园区及示范基地建设。在中国-南亚技术转移中心和中国-东盟创新中心基础上,建立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打造环保产业国际化“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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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长江经济带 11省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要根据任务分工,将目标、措施和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中,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加大规划实施力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按期实现。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
(二)完善环境法治
各省市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环保、水利、公安、检察等部门和机关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三)加大资金投入
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与工程,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等资金整合使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以 PPP等形式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四)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基础科学问题研究,系统推进区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加快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系统性技术的实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环境治理技术模式。依托有条件的环保、低碳、循环等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打造国家级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动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五)实行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国家定期公开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省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空气质量、重点生态功能区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状况年度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评估考核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工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在 2018年底、2021年底,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向社会公布。
(来源:环保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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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22 14:15:01 | 只看该作者
习近平: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9-08-31 15:29:19 来源: 《求是》2019年第16期











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年4月26日)
习近平

  这次座谈会是我主持召开的第二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一次是2016年1月在长江上游的重庆召开,这一次放在长江中游的武汉召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上看,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要加大力度。这是我这次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的目的。这几天,我先后到宜昌、荆州、岳阳、武汉以及三峡坝区等地,考察了企业转型发展、化工企业搬迁、非法码头整治、污染治理、河势控制和护岸工程、航道治理、湿地修复、水文站水文监测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还到乡村、企业、社区等地作了调研,沿途听取了湖北、湖南有关负责同志关于本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情况汇报。刚才,又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市负责同志的发言,韩正同志也作了讲话。下面,结合调研情况和同志们的发言,我就3个问题讲点意见。

  第一个问题:全面把握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形势和任务

  2016年1月5日,我在重庆主持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两年多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江省市做了大量工作,在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规划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及10个专项规划印发实施,超过10个各领域政策文件出台实施。二是共抓大保护格局基本确立,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非法码头中有959座已彻底拆除、402座已基本整改规范,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化工污染、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长江水质优良比例由2015年底的74.3%提高到2017年三季度的77.3%。三是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新型城镇化持续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升,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势头,长江沿线11省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比重超过了45%。四是聚焦民生改善重点问题,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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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挑战和突出问题。

  一是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仍存在一些片面认识。两年多来,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深化,但也有些人的认识不全面、不深入。有的认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就是不发展了,没有辩证看待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有的仍然受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的旧观念影响,认为在追赶发展阶段“环境代价还是得付”,对共抓大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环境治理和修复项目推进进度偏慢、办法不多,甚至以缺少资金、治理难度大等理由拖延搪塞。这反映出一些同志在抓生态环境保护上主动性不足、创造性不够,思想上的结还没有真正解开。

  二是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长江“双肾”洞庭湖、鄱阳湖频频干旱见底,接近30%的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沿江产业发展惯性较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的43%、37%、43%。长江岸线、港口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的问题仍然突出。流域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长江经济带内30%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源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生产储运区交替分布。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达1.7亿吨、超过250种,运输量仍以年均近10%的速度增长。同时,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固体危废品跨区域违法倾倒呈多发态势,污染产业向中上游转移风险隐患加剧,等等。

  三是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亟待建立健全。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尚不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进展缓慢,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尚未建立,长江保护法治进程滞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较弱,难以有效适应全流域完整性管理的要求。

  四是流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条件差异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较大。三峡库区、中部蓄滞洪区和7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还很繁重。区域合作虚多实少,城市群缺乏协同,带动力不足。

  五是有关方面主观能动性有待提高。中央专项安排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规模不大,有关部门涉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安排的统筹程度不强、整体效率不高。地方投资力度和积极性欠缺,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够。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干部队伍配备不足,宣传教育不到位,人才培养和交流力度也不足。

  第二个问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需要正确把握的几个关系

  现在,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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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座谈会前,习近平于25日下午在岳阳城陵矶水文站考察。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第一,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面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前提是坚持生态优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逐步解决长江生态环境透支问题。这就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要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

  近年来,各有关方面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做了大量工作,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要再深入分析一下原因。化工污染整治和水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治理是有关联性的,抓的过程中有没有协同推进?抓湿地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时有没有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特别是从江湖关系的角度出发,从源头上查找原因,系统设计方案后再实施治理措施?我看到一份材料反映,嘉陵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是四川、重庆的10余座城市的重要饮用水源,生态屏障战略意义重大。但是,经过30余年开发,嘉陵江上游布局了大量采矿冶炼企业,形成了200余座尾矿库,给沿江生态带来巨大威胁。位于嘉陵江上中游分界点的一些城市反映,尽管他们坚持生态优先、加紧防治,但仍饱受防不胜防的输入型污染之痛,城区及沿江城镇几十万人口饮用水安全频频受到威胁。从这个情况可以看出,目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谋一域”居多,“被动地”重点突破多;“谋全局”不足,“主动地”整体推进少。这就需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立足全局,谋定而后动,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我讲过“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治好“长江病”,要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追根溯源、诊断病因、找准病根、分类施策、系统治疗。这要作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先手棋。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做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对母亲河做一次大体检。要针对查找到的各类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研究提出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然后分类施策、重点突破,通过祛风驱寒、舒筋活血和调理脏腑、通络经脉,力求药到病除。要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管控单元,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做到“治未病”,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第二,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推动长江经济带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关键是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这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特别是不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做法。有的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蕴含的潜在需求认识不清晰,对这些需求可能激发出来的供给、形成的新的增长点认识不到位,对把绿水青山转化成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法探索不深入。一定要从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上来一个根本转变。

  我看到新华社一篇报道反映,位于长江“九曲回肠”石首段的一家临江化工企业,产业规模居世界前三,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但也是排污大户,严重污染问题多年难以解决,周围群众苦不堪言。这两年环保部门动真格严查,开出2700多万元的长江流域“史上最大环保罚单”,倒逼企业关闭污染严重、难以改造的生产线,投入约1亿元引进行业最先进的治污装置,不仅解决了多年的污染问题,而且推动企业实现了转型升级,一举两得。浙江丽水市多年来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这个“金饭碗”,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质量、发展进程指数、农民收入增幅多年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协同推进。

  长江经济带应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一是要深刻理解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内涵。共抓大保护和生态优先讲的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是前提;不搞大开发和绿色发展讲的是经济发展问题,是结果;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侧重当前和策略方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调未来和方向路径,彼此是辩证统一的。二是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三是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发挥农村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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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座谈会前,习近平于24日下午在三峡大坝左岸电站考察。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第三,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坚定不移将一张蓝图干到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做好顶层设计,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一张蓝图干到底,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抓成效,积小胜为大胜。

  近年来,经过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专项治理和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非法码头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严防死灰复燃。有媒体报道,2015年启动的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但近期由于建筑市场对砂石的需求旺盛,长江非法码头反弹压力较大。有的部门在长时间高压监管后有所松懈,部分非法码头业主则偷偷摸摸重起炉灶,企图复建开工。非法码头和非法采砂治理成果来之不易,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我去四川调研时,看到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很好,要取得这样的成效是需要总体谋划、久久为功的。我了解到,2016年我在重庆座谈会上提到的府河成都段是天府新区的重要生态廊道,为了治理严重污染问题,当地政府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基础上,按照一年治污、两年筑景、三年成势的时序要求,推动截污、清淤、补水同向发力,并采取景观提升、长效管理等措施,计划在今年5月底前实现干流和重要支流无污水下河,最终彻底解决河段严重污染问题。府河黄龙溪国控断面2015—2016年总体水质为劣5类,2017年总体水质为5类,今年前两个月均为4类,整体趋势是不断好转的。所以说,做好顶层设计后,只要一锤接着一锤敲,必然大有成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结合实施情况及国内外发展环境新变化,组织开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完善规划内容。要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在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抓紧完成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管控机制,以空间规划统领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使用、航运发展等方面空间利用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做好同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整体顶层合力。要对实现既定目标制定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扎稳打,分步推进。

  第四,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动力决定发展速度、效能、可持续性。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力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长江沿岸长期积累的传统落后产能体量很大、风险很多,动能疲软,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巨大。但是,如果不能积极稳妥化解这些旧动能,变革创新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不仅会挤压和阻滞新动能培育壮大,而且处理不好还会引发“黑天鹅”事件、“灰犀牛”事件。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伤的决心,积极稳妥腾退化解旧动能,破除无效供给,彻底摒弃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的老路,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进而致力于培育发展先进产能,增加有效供给,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孕育更多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好“鸟”,实现腾笼换鸟、凤凰涅槃。

  长江经济带集聚的人口和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均占全国40%以上,进出口总额约占全国40%,是我国经济中心所在、活力所在。同时也要看到,长期以来长江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是我国重化工产业的集聚区。有媒体多次报道,沿江“化工围江”问题突出,特别是磷化工污染问题,从磷矿开采到磷化工企业加工直至化工废弃物生成,整个产业链条都成为长江污染隐忧,加之地方政府担心整治力度过大影响财政收入,进而影响民生投入等,一直对化工企业监管有畏难情绪,造成长江支流及干流总磷污染日益严重。2016年以来,湖北宜昌市意识到“化工围江”对制约城市发展的严重性,下定决心,制定化工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一手抓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化工过剩产能,推进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关、转、搬”,防范化工污染风险;另一手利用旧动能腾退出的新空间培育精细化工产能,引导化工产业向高端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出新面貌。2017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7.14%、水耗下降13.7%,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PM10、PM2.5浓度分别下降9.3%、6.5%,地区生产总值保持稳定增长。实践证明,只要思路对头、扎实推进,实现旧动能和新动能的转换是大有可为的。

  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这其中,实现动力变革、加快动力转换是重要一环。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辩证关系,既要紧盯经济发展新阶段、科技发展新前沿,毫不动摇把培育发展新动能作为打造竞争新优势的重要抓手,又要坚定不移把破除旧动能作为增添发展新动能、厚植整体实力的重要内容,积极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长江经济带得天独厚的科研优势、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下大气力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关停,采取提高环保标准、加大执法力度等多种手段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要在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新型城镇化、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寻找新的突破口,协同增强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力。长江经济带是“一带一路”在国内的主要交汇地带,应该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实现同“一带一路”建设有机融合,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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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座谈会前,习近平于25日上午乘船沿江察看两岸生态环境和发展建设情况。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第五,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努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高效经济体。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涉及水、路、港、岸、产、城等多个方面,要运用系统论的方法,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长江经济带的各个地区、每个城市都应该也必须有推动自身发展的意愿,这无可厚非,但在各自发展过程中一定要从整体出发,树立“一盘棋”思想,把自身发展放到协同发展的大局之中,实现错位发展、协调发展、有机融合,形成整体合力。

  目前看,长江经济带发展无序低效竞争、产业同构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圈地盘、抢资源、条块分割、无序竞争的情况,还存在抢占发展资源、缺乏协作精神、破坏产业链条的连接和延伸等问题。我经常讲,我们国家物流费用成本偏高,这其中就有运输效率不高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种运输方式各自为政发展,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衔接协调不畅、彼此结构不平衡不合理导致的。沿长江通道集合了各种类型的交通运输方式,要注意加强衔接协调,提高整体效率。比如,一直以来严重制约长江航运的三峡船闸“肠梗阻”问题,能不能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局出发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有的专家提出以建设沿江重载铁路的办法一劳永逸破解这个问题,是否可行、能否实现,要抓紧论证确定。再比如,沿江三大城市群在各自发展过程中能不能结合所在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基础,放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一盘棋”中研究提出差异化协同发展的新目标新举措?各大中小城市在明确自我发展定位和方向时能不能立足整个城市群的发展定位和方向,找到自己错位发展的重点方向,解决好同质化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有必要认真研究思考。推动好一个庞大集合体的发展,一定要处理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然后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方面下功夫,做好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这篇大文章。

  这里,我点几个问题。一是要深刻理解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要义,各地区要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按照政策精准化、措施精细化、协调机制化的要求,完整准确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二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要更好发挥统领作用,在生态环境、产业空间布局、港口岸线开发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明确要什么、弃什么、禁什么、干什么,在这个基础上统筹沿江各地积极性。三是要完善省际协商合作机制,协调解决跨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重大问题,如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怎样统筹协调发展、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综合运输效益,如何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破解沿江工业和港口岸线无序发展问题,等等。四是要简政放权,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清除市场壁垒,推动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要探索一些财税体制创新安排,引入政府间协商议价机制,处理好本地利益和区域利益的关系。

  第三个问题:加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工作力度

  党的十九大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安排。要按照这些部署和安排,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工作抓实抓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制,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能搞选择性执行。这是对是否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考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要统一指导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要铆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对表、积极作为,及时帮助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沿江11省市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充实工作专班,压实责任、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调动各方力量。“人心齐,泰山移。”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不仅仅是沿江各地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要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格局,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要强化上中下游互动协作,下游地区不仅要出钱出技术,更要推动绿色产业合作,推动下游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中上游地区流动。要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投入。三峡集团要发挥好应有作用,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建设。

  第三,强化体制机制。要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中央层面要做好顶层设计,主要是管两头,一头是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为地方创造条件,另一头是加强全流域、跨区域的战略性事务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省的层面主要是做到承上启下,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转化为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市县层面主要是因地制宜,推动工作落地生根。

  第四,激发内生动力。要加强对有关部门、沿江省市、相关企业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提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认识,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自觉。要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生态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和倒逼企业自发推动转型升级。要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守护好母亲河。

  同志们!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为实施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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