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 1966年10 月 22 日致信周恩来: “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检讨(初稿),已经
作了一些修改,基本上是根据你和陈伯达同志提出的意见修改的。现特送上,请你 审阅,并加修改。”周恩来未再提出意见。
1966年10 月 23 日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对所谓“路线措误”承 担了责任,说:在今年六月一日以后的五十多天中,我在指导无产阶级文化
大革命中发生了路线错误,方向错误。这个错误的主要责任应该是由我来负
担。其他同志的责任,例如在京的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国务院某些部委的领
导同志,北京新市委的领导同志,某些工作组的领导同志,某些地方的领导
同志等等,他们虽然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第一位要负责任的,就是我。
在今年七月十八日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毛主席不在北京,党中央的日常工作,
是由我王持进行的。北京市各方面的文化大革命情况,是经常在我主持的中
央会议上汇报的。在这些汇报会议上作出了一些错误决定,批准或者同意了
一些错误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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