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7298|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向十九大建一言——要确保以公有制为主体

[复制链接]

89

主题

1535

帖子

581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81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2:3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向十九大建一言——要确保以公有制为主体
                             陈朝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工作时强调,筹备党的十九大,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以多种方式广泛吸取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收集起来,通过合适渠道反映上来,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党中央决策提供依据。
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响应习总书记的号召,今天就斗胆向党和国家建一言——
国家应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它所有制只能是补充。
一、公有制为主体是不能逾越的我国基本原则
1、只有公有制为主体才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性质
社会制度理论学有比较统一的观点: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公有制;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私有制。在从资本主义到完善、成熟社会主义的漫长变革过程中,生产资料私有制还将存在很长的时间,但它决不能成为社会的主体经济。社会主义中国特色,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如果私有制成了社会的主体,那就不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性质,而成了资本主义中国特色的性质。
2、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点
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们老百姓认为,这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这是我国管理的基本原则。决定要求“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经济基础: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的宪法规定,才谈得上是全面依法治国。
3、我们老百姓十分忧虑,社会经济现在还是不是以公有制为主体?
民营经济界都认为,现在社会经济的生产资料占有量、产值、就业人数,民营经济实际是社会的主体,公有制实际是民营经济的补充。
4、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伟大民族复兴事业的“最大公约数”
习总书记指出,要实现伟大的民族复兴事业,就要找到13亿人的“最大公约数”。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全国人民的“最大的公约数”——全党全国人民赞同、拥护、支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二、明确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生产资料量统计不包括自然资源
理由:⑴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自然资源里,并没有凝结人的劳动量,所以,自然资源就不是有价值量的资产,只能是大自然赐给人们劳动生活的原始物质资料。⑵马克思说,生产资料,就是积累的劳动,自然资源显然不是积累的劳动。⑶马克思在“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经典论断里,把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是分开的,他写道:“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土地就是自然资源的代表。这就明确了,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的物质条件,才是人们常说的生产资料资产。
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就是公有生产资料量占社会总量的大部分
现在社会主要有:国有、劳动者集体所有、非劳动者私有、外资、个体所有制五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其中,国有、劳动者集体所有,是公有制;非劳动者私有、外资,是私有制。个体所有制,属于劳动的、不剥削谁的私有制。
实体生产经营每个企业的生产资料即资产量是清楚的,全部都是公有,全部都是私人所有?还是一部分公有,一部分私有,有资产所有权凭证,容易计算出这个企业,公有生产资料量是多少,私有生产资料量多少。所以,完全可以比较准确地统计出,全国生产资料总量,其中公有的是多少,占比;私有的是多少,占比。
所以,社会是不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就用统计数字说话:宇宙事物总是有边际的。既要保证公有生产资料量占社会总量的60%以上,又要限制它不能超过70%;生产资料私有制,只能是社会的补充,既要保证它占社会总量的30%以上,又要限制它占有不能超过40%;超过了40%,就是违背了宪法的规定。
四、国家每年公布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状况
宪法规定了,社会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社会权威的、不能逾越的规定,那每年就要面对宪法报告,现在社会是不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即报告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状况:国有生产资料占比多少?劳动者集体所有生产资料占比多少?私有资本生产资料占比多少?外资生产资料占比多少?
五、应该把公有制为主体作为国家经济工作的一根红线
国家的所有经济政策,都不能碰这根红线;社会必须无条件地保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影响了GDP,也必须保证这一原则。更不能藐视宪法,对宪法采取言行不一的态度,对管控以公有制为主采取放任自流,不管不问的态度。
明确私有制经济(国内私有资本制+外资经济),只能是社会经济的补充地位。不能放任它侵蚀公有制经济,疯狂扩张,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
明确各种所有制主要在哪些产业、行业范围内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对社会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占比的一定限制,这是回避不了的措施。公有制经济,主要在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一、二产业,三产业中的部分行业;私有制经济,主要在第三产业。
只能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在规定的产业、占比内发展。
六、明确保证社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权力机关
国务院负责落实保证社会经济只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人大负责督促、检查。
                                               
                                               2017年5月4日
注:所在支部:中共自贡市自流井区新隆坳社区支部
  (因时间紧迫了,建言就只有先发到互联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9

主题

1535

帖子

581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818
推荐
 楼主| 发表于 2017-5-4 16:55:03 | 只看该作者
他们自己都不敢说,现在实际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这是明显违法的行为。但人们拌不弯他们,就只有这样说一说,还不知送到哪里?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帖子

2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24
板凳
发表于 2017-5-4 21:26:10 | 只看该作者
公有制大厦即将倾倒,寄生在公有制上官僚此时最关心的还是能否维持自己的既得权益。从国务到公务员百姓老板们,其实都是为私有化利益打工的,他们以客户为中心、人民为中心?他们以利益、权益为中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9

主题

1535

帖子

581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818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7-5-5 09:27:11 | 只看该作者
八帆成一隅 发表于 2017-5-4 21:26
公有制大厦即将倾倒,寄生在公有制上官僚此时最关心的还是能否维持自己的既得权益。从国务到公务员百姓老板 ...

这是走在苏联第二的道路上:公有制垮了,就没有自己执政的基础、根据,迟早要退出社会政治舞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1

帖子

43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33
5#
发表于 2017-5-6 08:43:57 | 只看该作者
当年,有人曾发誓说:就是地雷阵就是悬崖也要闯要跳,真的跳了,还能回头吗?不愿不能不敢也无法回头了?苦海有边回头无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9

主题

1535

帖子

581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818
6#
 楼主| 发表于 2017-5-6 09:04:06 | 只看该作者
马楚生 发表于 2017-5-6 08:43
当年,有人曾发誓说:就是地雷阵就是悬崖也要闯要跳,真的跳了,还能回头吗?不愿不能不敢也无法回头了?苦 ...

我看走资派就要跳入地雷阵,就要跳下悬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91

帖子

43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33
7#
发表于 2017-5-6 09:29:17 | 只看该作者
若干年前,曾听到过一个谣言(传言),李姓先年坐车下一个陡坡,途中刹车失灵,司机惊慌失措,李某说了一句:任由它走撒手活眼吧!不止他会这样做,还有多少人会向他一样呢?我们整天说着左了右了,有谁关心刹车系统了呢?等到滑下悬崖再想到它早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9

主题

719

帖子

461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611
8#
发表于 2017-5-6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测试| 主人公论坛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京ICP备14052571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