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69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务院:不准通过金钱交易在刊物上发表论文

[复制链接]

6423

主题

4万

帖子

10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0244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13 14:1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不准通过金钱交易在刊物上发表论文

2016年01月13日 11: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833人参与 31评论


原标题:国办:禁止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科技工作者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利用中介机构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等。
就优化学术诚信环境,树立良好学风,意见明确,坚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规范并举,建设集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完善科研机构学术道德和学风监督机制,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向社会公布,并在项目申报、职位晋升、奖励评定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意见要求,教育引导科技工作者强化诚信自律,严守学术道德,不准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严禁计算、试验等数据资料造假;不准以任何形式抄袭盗用他人的论文等科研成果;不准为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和引用量粗制滥造、投机取巧;不准利用中介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代写或变相代写论文,或通过金钱交易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在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人才评价等学术评审中拉关系、送人情,亵渎学术尊严。
意见明确,要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者严谨治学、诚实做人,秉持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良好风尚中率先垂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测试| 主人公论坛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京ICP备14052571号-1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