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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焦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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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利是图虐40年得不偿失 倾覆毛时代互助友爱人际-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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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2 23:18:30 | 只看该作者
从拉姆案到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 家暴的难题是什么?
2020-12-12 21:09:04作者:佚名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12月12日,四川金川县人民检察院消息,拉姆前夫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遭批捕。此前,唐某持汽油烧伤前妻拉姆致其重伤死亡。
考,家庭暴力在社会生活中为何易发难解?

  拉姆案和山东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让“家暴”话题成为今年公众议题的一个痛点。《反家暴法》的出台和家暴的屡禁不止,让人不禁思考,家庭暴力在社会生活中为何易发难解?

  为此,中国新闻周刊采访了多位婚姻家事律师、刑事律师、前民事法官以及警察转型的民间公益组织负责人,试图从他们的视角和工作经历中厘清当一场家暴发生前后,哪些系统性问题是始终存在的。

  认定难、门槛高

  “我们接的案子里,能被认定为家暴的应该是在6%~10%左右。”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轶认为,法律认定的家庭暴力和大众理解的家庭暴力之间的差距,是致使当前很多家庭暴力类案件“隐形”的根本原因。取证难、认定难,是家庭暴力被法律承认的障碍。

  家庭暴力往往发生于一瞬间,且大部分发生于私密场所。在事后取证中,很多家暴的受害者并不知道应该取什么样的证据,也不知道应做伤情鉴定,这就导致大部分案件中的证据都无法使用,“比如局部的伤痕照,第一没办法证明是你,第二没办法证明是对方殴打所致。”易轶说。

  在法律证据的认定中,需要证据的关联性和连续性。易轶透露,现行的家暴认定中,需要有效认定存在连续性的伤害行为,并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能被法院认可。这要求家暴的受害者不仅要提供局部的伤痕照,还要拍摄露出脸部的全身照,此外还需要医院的诊断记录,甚至施暴者侧面承认施暴的书面或者录音证据。

  “所以我们会发现,这个取证标准非常高。”在易轶经手的案件中,家暴导致的轻伤以下伤情很难被法院认定为可以离婚的依据,“但实际上轻伤已经是很严重的了,轻微伤就可以被行政拘留了。”

  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的界定难是公权力难以“插手家务事”的原因。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逢春在专业从事婚姻家事类案件代理前曾是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法庭父母儿童维权合议庭的一位法官。在过往的司法工作中,她发现家庭暴力和家庭纠纷往往难以界定。例如,当事双方身上均有伤;当事一方在暴力发生前曾长时间对另一方进行语言谩骂,导致另一方的暴力;两人厮打中的无意识伤害等情况都导致家暴的认定具备特殊性和高门槛。

  家庭暴力和常态性的家庭纠纷是区分家暴受害者的工作难点。张逢春总结发现,无论是做法官期间还是做律师,都会发现家暴的受害者在诉诸法律时的畏缩和反复。而他们无论是遭受了法律规定中的冷暴力、语言暴力还是肢体暴力,一方都因为另一方的行为受到精神上的长期控制,并在很大程度上丧失做出正确反应的能力。“关系是极度不平衡的,真正遭遇家暴的人中有很大比例是无法保护自己的。”

  多位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家暴的终止和行为后续的处理息息相关。

  “抛开前期的难度问题。比如她问我,如果能认定,我能得到什么?”法官加律师的多年司法工作依然让张逢春感到对这个难以回答,在当前的案件处理中,家庭暴力类案件认定后的精神补偿往往被忽略不计,物质生活的快速提高和精神补偿的空白使得很多家暴受害者的心理问题始终难以忽视。

  2013年2月3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宣判,法院认定李阳家暴属实,判决两人离婚,并赔偿妻子李金5万元精神抚慰金。

  “现实中(精神抚慰金)10万算高的了。10万现在能干啥,连抑郁症都治不好。”张逢春说。

  家暴施暴者的后续问题依然复杂,解决难题需要更加完备科学的配套措施。张逢春介绍,当前,部分国家会针对施暴者进行强制医疗,直到相关机构出具评测报告认定其已“恢复正常”,才能解除强制医疗措施。

  “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执行的问题”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反家暴法》中解释,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真能用到的,反而不是家暴案件本身。”张逢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家暴认定的高门槛,使得出台后的《反家暴法》在司法实践的应用中,更多使用在了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争夺和分割财产问题上。

  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反家暴法》的本意。

  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给《反家暴法》的现状提供了另一个视角。李莹表示,《反家暴法》之所以在颁布后没有得到合理的使用,比起法律本身,更多的是实施阶段的问题。

  “虽然《反家暴法》没有那么完美,但是从总体来讲,该有的制度都有了。”李莹认为,《反家暴法》中关于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报警,《告诫书》的使用,强制报告制度的应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甚至法律援助等条款都有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但是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利用。

  2020年11月25日,最高法院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召开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表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 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这么多年发了五千多份,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李莹感叹。

  李莹认为,制度如果没有被“激活”,司法机关不能理解运用《反家暴法》,一切都是空谈。降低家暴认定的门槛,人身保护令才能满足需求。李莹透露,截至目前,她所代理的当事人中在北京尚未成功申请过一例告诫书,而在以“拉姆案”为代表的分手暴力中,告诫书的威慑作用不容忽视。

  “数量”之外,执行的“质量”问题让多位律师在采访中反复提及。

  “我最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按流程处理了。这比不处理还可怕。”李莹认为如果公权力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家暴问题,会使公众失去对法律和公权力的权威性的信心。在过往家暴类案件的处理中,即时性和有效性是最重要的问题,如果警方介入后以家务事、夫妻吵架等流程处理,被家暴一方很容易产生“警方无法保护我”“《反家暴法》没有作用”等心灰意冷的想法。

  而在相关部门的处理惯例中,家暴类案件的报警往往会被当做家务事来处理,“他们内心是真的认为这是夫妻间的事。”张逢春说,现实中,家暴类案件,公权力在众多因素下往往难以介入,而妇联等机构又缺乏强制力,更多起到心理疏导作用。

  《反家暴法》实施后,李莹一直致力于对公安、妇联、律师、社工等全国各地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她发现,《反家暴法》发挥效用时的阻碍从根本上是宣传培训的问题,很多一线司法、执法工作人员甚至根本不知道有告诫书,对于《反家暴法》中的具体规定、救济措施和自我职责也不甚了解。

  一位基层法官在沟通中告诉李莹,之所以不发布人身保护令,是因为他认为只有离婚才需要人身保护令。李莹解释,人身保护令是独立程序,目的是隔离双方的暴力环境,和离婚与否没有关系,不需要依附于离婚诉讼。且因为该程序起到“安全墙”的作用,所以门槛一定要低,否则起不到效果。

  “拉姆的悲剧发生后,很多网友呼吁建立《拉姆法案》。但作为专业人士,我们真的认为不是法律的问题,我们是有《反家暴法》的,是执行的问题。”李莹说。

  习得性无助

  在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中,习得性无助是受访者们口中的高频词,用来形容他们接触过的家暴受害者。

  公开信息解释,习得性无助是指一个人经历了失败和挫折,将不可控制的消极事件或失败结果归因于自身的智力、能力时,一种弥散的、无助的和抑郁的状态就会出现,无助感也由此产生。

  无助感在长期暴力的刺激下往往会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刑事律师彭逸轩对此深有感触。

  “其实我见到的更多是反弹——频繁的家暴会激发弱者反抗的能量。”彭逸轩透露,这种能量是爆发性、反弹性的。此时,长期的受害者会转变为施暴者,因为力量的不平衡,此时的施暴者往往会采取隐蔽又极端的行为,例如下毒、刀砍等,“甚至直接趁睡着就给闷死了。”

  彭逸轩总结,长期家暴的走向往往有两个,一种是导致被施暴者的极端反抗,酿成刑事案件,另一种是被虐待致死。对于后者,他认为和当前的社会风气有较大关系,家暴发生后,往往不被认为涉及公共利益,在周围人的眼中仍然是私事。

  “很多时候,受害者那种无力反抗、不想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还是比较明显的。”家暴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和职业、受教育程度无显著联系。彭逸轩回忆,7、8年前,曾接待一位高知识分子老年女性当事人。沟通过程中,该当事人一直盯着门缝看,担心丈夫随时会闯进来。她告诉彭逸轩,自己从年轻时候就遭受家暴,但是因两人均为高职称知识分子,导致没有人相信其被长期施暴。“后来也没进入离婚程序。她担心如果离婚不能摆脱他,会招致更严重的暴力。”

  因此,人身保护令对家暴受害者来说就格外重要。

  “至少要把施暴者和受害者分开,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易轶透露,人身保护令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还仅限于威慑作用。“如果公权力的介入不能控制当时的情况,某种程度上是纵容了家暴的延续。”

  李莹强调,要认清发生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性,在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时要降低当前过高的门槛,不应该一定要当事人提供特别充分的证据,而应该有一个显性条件都可以申请。

  李莹认为,人身保护令的申请难度较大,和部分司法人员对人身保护令的误解有关。他们认为一旦颁发人身保护令,即为认定家暴存在,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会对离婚案件产生实体性影响。“告诫书是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可能对离婚案件有实体性影响,但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对受害者人进行的一个程序保护,不是证据的概念。”

  即使能够成功申请人身保护令,执行力度也是众多法律从业者们心头的疑惑。张逢春介绍,目前人身保护令的规定是,法院执行,派出所、居委会协助。但是对于如何协助、协助力度,则并不明确。截至目前,易轶代理的案件中,还没有一例进入执行层面。

  “联动”的社会性实验  

  “家暴的解决不是单个机关或个人的问题,也不是某个群体的问题,这种普世性问题的解决需要整个社会的联动。”易轶说,联动是当一起家庭暴力发生后,涉及的相关公权力机关、组织机构、群体和个人都能发挥各自的作用。

  万飞创办的反家暴公益组织“监利市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以下简称“蓝天下”)是当前备受认可的成功实验。

  在专业从事反家暴公益活动前,万飞是湖北省监利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30余年的从警生涯,让他深刻了解家暴问题的痛点难点。

  在万飞看来,反家暴联动机制的核心是协调。“多部门的联动,跨区域、跨领域,很多都是平级,谁听谁的呢?”在这种情况下,民间组织反而成为了纽带,把妇联、派出所、法院等组织机构串联起来,让遭遇家暴的人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减少受害者四处碰壁的遭遇。

  “(受害者)需要心理咨询师,我们就找咨询师;小孩需要读书,我们就通过妇联找教育部门;警察来了,我们知道如何帮助来中止暴力。”万飞在这种点对点的联动中,摸索出了一些窍门。

  “蓝天下”具不具备可复制性和延续性,是当前司法从业者们观望的焦点。

  一些受访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蓝天下”成立至今,成为国内反家暴领域的知名民间组织,但“蓝天下”的成功是否和万飞此前的警察职业有关?其他人具不具备类似的和各级公权力机关沟通的能力?在其他地方能否成功开展类似的联动行为?这让他们倍感期待。

  万飞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这个东西到别处能不能做好?”

  在总结了“蓝天下”的联动经验后,2017年万飞将“蓝天下”从周边的县市开始扩散开来,他发现早期活动的确离不开熟悉的土壤,但此后“蓝天下”在其他地方的顺利开展让万飞相信联动的内核是通用的。“我们提供的是沟通的方法和协调经验,来引起当地妇联、公安等部门的重视。”同时,万飞长期为各地的公安等部门提供培训服务,在培训中,反家暴的意识和常识也慢慢建立了起来。

  5年来,“蓝天下”联动的很多部门都换了一把手,但万飞感觉工作依然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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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3 19:04:00 | 只看该作者
四川一女子凌晨15秒内先后被两车撞上,两肇事司机均逃逸

2020年12月13日 14:14:43
来源:红星新闻1










短短15秒内,杨女士先是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她起身爬起来的过程中,却又被第二辆车撞上……这是11月23日凌晨发生在四川南充西充县城的惊险一幕,事故导致杨女士全身多处骨折,但让人气愤的是,两辆肇事车在撞人后都选择了逃逸。

12月13日,红星新闻从西充警方获悉,由于群众报警抢救及时,杨女士经过救治已无生命危险,两名肇事司机也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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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的电动自行车

11月23日凌晨1时10分许,天下着雨。杨女士驾驶川RK30xxx超标电动自行车,从西充县城东风路左转弯后,往环城大道四段方向行驶。当杨女士行驶至环城大道四段晋城派出所外时,被同方向行驶的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挂上自行车雨篷后倒地,但小车未作停留,驾车往棕树路方向逃离。

惊魂未定的杨女士刚要起身,又被从后方驶来的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撞飞,前后两次事故的时间仅仅间隔15秒钟。监控画面显示,驾驶人在撞人后,曾靠边下车查看,但很快又回到车上,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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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遗留的肇事车辆号牌

正在远处等候车辆的欧阳先生,目睹了整个事情经过。在发现有人被撞受伤后,欧阳先生当即报警,并向警方讲述了案发经过。巧合的是,第二次事故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发生剧烈撞击时,车号牌被撞飞,现场群众及时将号牌送到了附近的晋城派出所,而肇事后急于逃离现场的驾驶人竟然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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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杨女士

接到报案后,西充警方经过技术侦查、现场取证和证人证言,很快锁定黑色肇事车司机彭某以及白色肇事车驾驶人李某。12月13日,红星新闻从西充警方获悉,日前,警方依法对两名肇事驾驶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外,由于群众报警抢救及时,全身多处骨折的杨女目前已没有生命危险。

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很严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庆文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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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21:00:22 | 只看该作者
江苏一17岁男生与母亲发生冲突致其母死亡,已被抓获
2020年12月14日 19:24:55
来源:盐城阜宁公安微警务

“盐城阜宁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通报,13日,某小区一46岁居民死于家中,经初步调查,12日上午,徐某儿子杨某(男,17岁)因不服家庭管教,与母亲发生争吵,后在肢体冲突中致其母死亡。13日19时许,公安机关将潜逃的杨某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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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4 21:04:06 | 只看该作者
女子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刑事自诉已立案
2020年12月14日 17:58:27
来源:新京报

吴思琪手拿法院立案通知书站在法院门前。新京报记者 肖薇薇 摄

新京报讯(记者肖薇薇 沈彤)12月14日下午,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杭州女子吴思琪(化名)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被余杭法院立案受理。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7月初,吴思琪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对面小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书,“经查证,郎某与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属情节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10月26日,吴思琪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对造谣者依法惩处。

14日,郎某告诉新京报记者,“我现在不想再发声,视频不是我们传播出去的,具体的判决结果看法院,我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

吴思琪说,“我的经历不是个案,而是一个社会现象,立案了,能够让人们知道,这是触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我来说,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了,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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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6 20:22:23 | 只看该作者
“活得太累”,四川小学生留字条后坠楼自杀

2020-12-16 17:03:35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司马南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这我们都知道。但却往往忽视了,孩子们所面临的压力也是空前巨大的,尤其是教育方面的压力,甚至让他们喘不过气来,有些孩子更是因为无法承受这些巨大的压力选择轻生。

  12月15日,四川泸州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悲剧,江阳区某小区内一小学生跳楼身亡。出事之后,一名男性亲属在旁跪地痛哭。更令人心酸的是,这个小学生在跳楼前还留下一封遗书,他用稚嫩的笔迹写道,“我活得太累了,你们从小便希望我如同成人一般……现在我只想多睡一会儿”,表达了对这个世界的绝望。江阳区教育局表示,目前不能透露该事件详情,具体事发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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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张出自小学生的遗书,谁也无法说清,那个幼小的心灵中,到底承受了多大的压力,而这种压力,原本是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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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原本应该正在享受着童年的快乐的小学生,一个原本应该天真活波的孩子,就这样在一跃而下后瞬间离世,把长期的悲痛留给了爱他的爸爸妈妈,实在是令人感到痛惜!

  悲剧频发

  2020年9月17日。武汉一学校学生因为玩扑克被学校老师将家长叫到学校,家长到了学校以后直接对孩子大打出手,并且进行辱骂。当家长离开后该学生立马爬上学校的窗户,跳了下去。此时年仅14岁的少年如花一般的年纪就此逝世。

  2020年6月9日。辽宁女孩在游戏《龙族幻想》充值了六万元之后,被家长发现了,跳楼身亡。

  2020年6月4日。江苏常州一小学生,因为被老师在课堂上掌掴,在上课完后跳楼身亡。

  ......

  很多很多的这种未成年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就放弃了自己的生命的现实例子摆在眼前。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一个报告,自杀这种死亡已经成为了孩子的第二大死亡原因。有着超25%的未成年人有过自杀的念头。而据调研显示,我国大约每6个中学生,就有1个有过自杀意念。每14个中学生,就有1人制定过自杀计划。每37个中学生,就有1人采取过自杀行动,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

     当小学生写下“我活得太累了,现在只希望能多睡一会”;当高中生哭诉“无数次想要就这样死去,又不舍得身边仍有的美好,于是死撑着,盼望着撑到灰暗结束那一天”,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下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恶性事件频发?

      网友:“内卷,继续卷,大人小孩谁都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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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教育体制太变态了,大人也觉得不堪重负啊,何况孩子呢,还不如回到应试教育,什么GP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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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这么多贫富差距这么大,大跃进式地搞素质教育就是不公平,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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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咚 综合自企鹅号“热点烽火台”、漾善至美、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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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6 20:54:47 | 只看该作者
父杀母后获死刑,9岁孤女成“老赖”:无力替父还债55万被两次限制消费2020-12-16 20:15:07作者:红雨来源:红歌会网



  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

  12月14日南方周末报道,这是陈蔓第二次成“老赖”。多名法学学者表示,没见过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费,陈蔓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在9岁女孩陈蔓的眼中,世界是亮色的:有疼她的“妈妈”、忙碌的“爸爸”和争风吃醋的“哥哥”。她不知道的是,这些“亲人”都和她都没有血缘关系。

  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3岁时,陈蔓走进了现在的家。

  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陈蔓还背上了生父留下的一笔“债”,那是因房产纠纷而形成的。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

  无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高消费,上一次因外婆的“遗产官司”所致,发令的是同一家法院。

  领着低保金的陈蔓,对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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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5日,陈蔓外公王维治又在找资料研究案子。 (南方周末记者 杜茂林/图)

  生活在陈蔓周围的“亲人”中,唯一和她有血缘关系的是外公王维治。

  陈蔓的印象里,外公大多数时间孤身坐在电脑旁,眯着眼搜资料、看文书,特喜欢打官司,“很神秘,每次和人说话都关着门”。

  官司都和陈蔓有关,她不知道,更不了解背后牵连的血案。案卷显示,血案因陈蔓之父陈东赌博引起。陈东辗转不同赌博平台,先后输掉数十万元,只好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高利贷还债。“黑洞”越来越大。2011年底,陈东想卖房还债,但遭到了妻子和岳母秦宝莲的拒绝。

  法填补的高利贷、妻子和岳母的拒绝、岳父的忽视,让陈东起了杀心。

  2012年2月23日下午,陈东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放入酸奶中,妻子和岳母饮用后陷入昏睡。

  下了夜班回家后,陈东没有迟疑,先用尿布遮住妻子面部将其杀死,并毁容,接着杀害了岳母,然后将两具尸体拖到卫生间,肢解、抛尸。

  2月25日,陈东打电话给在郑州一家媒体当记者的王某,让其去签房屋转让合同。王某此前已多次上门看房,但陈东的妻子和岳母每次都不在。显然,陈东刻意避开了娘儿俩。

  王某夫妇于下午2点到陈家,当场签下合同:面积89.29平方米的房子,成交价为686300元。

  接下去两天,王某陆续向陈东支付55万元后拿到了钥匙。双方约定,余款等房子过户后再付。但王某一直没有等到过户的那一天。

  随后,孩子的监护人变成了外公王维治。

  一个月三千多元退休工资,要负担陈蔓的生活费、入托费,王维治只能过着最低质量的生活,笨拙地抚养着陈蔓。

  他将自己每天的生活费控制在25元左右。河南冬天冷,孩子身上穿的外套、羽绒服都是别人穿旧的。即便精打细算,王维治还是欠下了三十多万债务。

  最终,陈若兰收养了陈蔓。

  2018年暑假,陈若兰决定邀请王维治一起,带着陈蔓兄妹俩出去旅游。王维治谢绝了,并第一次向她吐露:要为孩子打官司。

  事实上,官司已打了好几个。

  王维治取得陈蔓的监护权不久,陈东杀人的案子判了。2013年6月17日,郑州中院一审判处陈东死刑,并赔偿妻子、岳母丧葬费共三万余元。

  法院在2015年底开始执行民事部分。但陈东死前已身无分文,只剩下那套“凶房”。由于存在和买主王某的交易纠纷,法院预查封了房产,期限3年。

  王某则认为,房子从陈东手上买过来后就属于他了,物业管理费也一直是他在交。况且,他当时已将房屋出租。他随即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

  遭到驳回后,王某决定起诉。

  2017年3月,王某把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预查封,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那时,缺钱的王维治瞒着所有人,没请律师,自己辩护。

  一个月后,郑州市中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王维治对判决理由倒背如流:王某购买之前对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陈东无权单独处置是清楚的,其轻信了陈东的解释,没有充分取证调查,存在过失,不属于善意取得。

  觉得委屈的王某称,他问过陈东,其妻王冉是否同意卖房,陈东说王冉同意。他短信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时,用“倒霉事”形容这次买房,但表示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陈若兰得知详情时,已是陈蔓第二次成为被告。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这次不再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有效,而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

  接到传票后,王维治颇为自信。他觉得爷孙俩都是受害人,钱也不是他们拿的,法院是不会让他们还钱的,并宽慰陈若兰:“孩子你带出去玩,这事我们有理。”

  怕官司影响外孙女,王维治做了个决定,把孩子送到了离家15公里远的民办小学,每年近3万的学费,由他和陈若兰共同承担。

  虽然自信,但这一次王维治还是请了律师。

  赵波是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受委托后提醒王维治,得要求王某归还“非法占有房屋7年以来获得的租金”。于是,王维治又起诉了王某,但法院没有支持。

  第二次起诉陈蔓时,王某还将她的爷爷陈衍椒、奶奶熊亮一列为被告,他们也是陈东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2019年4月,做过心脏手术的熊亮一收到了传票时“心跳突突的”。她赶到郑州后,才知道孙女因为55万的“债务”,吃了官司。

  处理方式上,熊亮一和王维治意见相左。

  “还不起钱,那就放弃房子。”熊亮一说。

  “那不行,这不就遂了王某便宜买房的愿吗?”王维治一着急,嗓门就会变大,“如果就这么认了,我怎么对得起陈蔓她妈。”

  熊亮一不答话,这是她心里的一块疙瘩。2019年4月28日,在法院的见证下,她和王维治签了协议,陈东名下的房产,全部赠与陈蔓。有关陈东的一切债务纠纷,她都不承担。

  2019年6月28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就王某起诉陈蔓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王某应该返还房屋。

  法院同时判令陈蔓归还陈东的卖房所得55万元,理由是陈衍椒、熊亮一已放弃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陈蔓应在陈东遗产范围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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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维治居住的小区。 (受访者供图/图)

  熊亮一虽放弃了遗产,但协议中却埋下了“隐患”。陈东当年给了哥哥陈前20万,是希望他能照顾陈蔓,但在协议里,这20万变成了还款,与王维治、陈蔓无关。

  金水区法院判决陈蔓归还王某55万所得后,王维治一边上诉,一边想让陈前归还这20万。但他又担心因此得罪了与陈蔓血缘关系最近的大伯,“她已经是一个孤儿了,在世的亲人本就不多”。

  “走投无路”时,王维治给熊亮一打了个电话,拐弯抹角地问给陈前的那20万是否还没花完。他未说明意图,熊亮一似乎也没有听懂他的暗示。

  或许是由于陈东杀妻的这根“刺”深深地扎在双方老人的心中,他们的交流总是言不尽意。直到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熊亮一才知道官司输了。

  熊亮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陈前把20万给了她。当年,老伴腿脚不好,就用这笔钱做了换关节手术,一共花掉了15万。

  陈蔓上诉后,赵波在上诉书中提出,陈前所得20万是不当得利,王某应该申请追加陈前为本案第三人,要求其返还所得,而不是由未取得该项财产的陈蔓返还,其余35万元的去向,办案机关要给个说法。

  2019年12月5日,郑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王某诉陈蔓案发回重审。2020年8月31日,金水区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各自诉求依据不足,判决结果与上次一样,陈蔓需返还55万元。2020年10月29日,郑州中院维持了原判。

  律师赵波见过陈蔓两次,觉得孩子可怜、聪明,招人疼,几乎免费在为她打官司。他用笔在判决书上反复作记号:法院刻意回避了这55万是否为“债务”的问题。

  继承法有规定,继承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合同法并未把“返还财产”规定为“债务”,那陈蔓作为无效合同的受害人,“为何要她来承担?”赵波有些不解。

  二审判决“落槌”后,金水区法院向陈蔓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陈蔓并未还钱,2020年11月25日,法院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一旦进入“黑名单”,她将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出行,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

  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消费,上一次发生在3年前,与外婆秦宝莲的“遗产官司”有关。

  因母亲死于外婆之前,陈蔓有了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力,有继承权的还有秦宝莲年过九旬的母亲。王维治担心日后出现遗产纠纷,住在秦宝莲房子里的陈蔓无处落脚,便在2017年提出了析产之诉。

  房子评估价是65万,秦宝莲留下的存款、股票等动产有三十多万。判决结果是陈蔓和曾外祖母各继承一半。

  当时,三十多万动产已经被曾外祖母家拿走,占着房子的陈蔓要补给他们近20万。

  “东拼西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王维治说,2017年12月9日,金水区法院向陈蔓发出了限制消费令,2018年下半年,双方达成和解,王维治后来还了一部分钱。

  不知何故,法院没有及时解除消费限制。2019年暑假,陈若兰打算带陈蔓去上海玩,订机票时才发现她被列入“黑名单”。王维治赶紧去法院沟通,解除了消费限制。

  第一次见到未成年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执行人名单,王雷觉得,虽然法律没规定不得将未成年人列入“黑名单”,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这么做并不合适。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这不合理:9岁的女孩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要被限制消费?法院不去追55万购房款的下落,直接图省事给九岁女孩判个老赖?

  就觉着这一切让一个九岁,还没有完全民事责任的孩子来承担挺搞笑,还是法院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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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也有人认为,从买家的角度出发,不能财房两空:这一举动并非是欺压小孩子,乃是通过施压迫使其交出钱或房,而给买主挽回损失。总不能买主出了钱,却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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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及受访者要求,文中陈蔓、陈若兰、王维治为化名)

  红雨 综合自南方周末、腾讯新闻、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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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限高令被解除,外公发声:尽可能多活几年,多照顾她

2020年12月16日 16:10:02
来源:红星新闻




在被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限制高消费20天后,9岁女童陈蔓(化名)收到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执行决定书。

根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2012年,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将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因为没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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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公开致歉。

这一事件引起热议。12月15日,金水区法院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红星新闻获取的金水区法院《执行决定书》显示,该院解除限制消费令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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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解除对9岁女童的限制消费令。

记者查询了解到,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72岁的王维治是陈蔓的外公。家中遭遇变故后,陈蔓的法定监护人成了王维治。这些年,老人一直在为陈蔓的官司奔走。12月16日,王维治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获悉对外孙女的限制高消费令被解除后,“我心情很复杂。我们实际上享受不了什么高消费……为什么当初发出限制消费令的时候,没有考虑我外孙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说一句不太合适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以下为红星新闻与王维治的对话。

红星新闻:知道外孙女被解除消费令后,你什么心情?

王维治:心情很复杂。解除了本来是高兴的事情,但实际上我们享受不了什么高消费,我们经济条件并不好。

红星新闻:对于金水区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后来又解除的做法,你怎么看?

王维治:我有一些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为什么当初发出限制消费令的时候,没有考虑我外孙女的履行能力呢?

我说一句不太合适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媒体报道、舆论关注了,才注意到这个问题。法院之前的工作是不是做得太草率了?就像有的评论观点一样,太缺少人情了,不人性化。

红星新闻:有网友认为,为什么不卖房还债?

王维治:她是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工资收入。把房子卖了,住哪呢?而且我也没有权利去卖房子,这房子是陈蔓的财产,我只能帮她看护。我百年以后,她怎么办?现在有个房子,以后生活也稍微有点依靠。

红星新闻:作为陈蔓的外公,你怎么看待她的家庭遭遇?


王维治:一个小孩,父母双亡,外婆也没有了。她父亲虽然是有罪的,但毕竟是她的父亲,她父亲被判死刑,对她来说不是一个好事。从死者受害人家属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精神慰藉,但从罪犯女儿的角度来看,这绝对不是个精神慰藉。

红星新闻:你是陈蔓的监护人,你会担心她知道她所经历的这些事吗?

王维治:我们尽量消除这些痕迹,不让她知道,特别是有很多人对她家庭遭遇有质疑,有些不当的言论。

红星新闻:以后有什么打算?

王维治:先处理好官司的问题,准备申请再审。也会关注我自己的身体状况,我今年72岁了。我想尽可能多活几年,多照顾她(陈蔓)几年,把孩子的生活、学习安排好。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实习生 任淼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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