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杀母后获死刑,9岁孤女成“老赖”:无力替父还债55万被两次限制消费2020-12-16 20:15:07作者:红雨来源:红歌会网
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把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这次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获法院支持。 12月14日南方周末报道,这是陈蔓第二次成“老赖”。多名法学学者表示,没见过未成年人被限制高消费,陈蔓可能是国内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被执行人。 在9岁女孩陈蔓的眼中,世界是亮色的:有疼她的“妈妈”、忙碌的“爸爸”和争风吃醋的“哥哥”。她不知道的是,这些“亲人”都和她都没有血缘关系。 8年前,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3岁时,陈蔓走进了现在的家。 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陈蔓还背上了生父留下的一笔“债”,那是因房产纠纷而形成的。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 无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高消费,上一次因外婆的“遗产官司”所致,发令的是同一家法院。 领着低保金的陈蔓,对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2020年12月5日,陈蔓外公王维治又在找资料研究案子。 (南方周末记者 杜茂林/图) 生活在陈蔓周围的“亲人”中,唯一和她有血缘关系的是外公王维治。 陈蔓的印象里,外公大多数时间孤身坐在电脑旁,眯着眼搜资料、看文书,特喜欢打官司,“很神秘,每次和人说话都关着门”。 官司都和陈蔓有关,她不知道,更不了解背后牵连的血案。案卷显示,血案因陈蔓之父陈东赌博引起。陈东辗转不同赌博平台,先后输掉数十万元,只好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高利贷还债。“黑洞”越来越大。2011年底,陈东想卖房还债,但遭到了妻子和岳母秦宝莲的拒绝。 法填补的高利贷、妻子和岳母的拒绝、岳父的忽视,让陈东起了杀心。 2012年2月23日下午,陈东把准备好的安眠药放入酸奶中,妻子和岳母饮用后陷入昏睡。 下了夜班回家后,陈东没有迟疑,先用尿布遮住妻子面部将其杀死,并毁容,接着杀害了岳母,然后将两具尸体拖到卫生间,肢解、抛尸。 2月25日,陈东打电话给在郑州一家媒体当记者的王某,让其去签房屋转让合同。王某此前已多次上门看房,但陈东的妻子和岳母每次都不在。显然,陈东刻意避开了娘儿俩。 王某夫妇于下午2点到陈家,当场签下合同:面积89.29平方米的房子,成交价为686300元。 接下去两天,王某陆续向陈东支付55万元后拿到了钥匙。双方约定,余款等房子过户后再付。但王某一直没有等到过户的那一天。 随后,孩子的监护人变成了外公王维治。 一个月三千多元退休工资,要负担陈蔓的生活费、入托费,王维治只能过着最低质量的生活,笨拙地抚养着陈蔓。 他将自己每天的生活费控制在25元左右。河南冬天冷,孩子身上穿的外套、羽绒服都是别人穿旧的。即便精打细算,王维治还是欠下了三十多万债务。 最终,陈若兰收养了陈蔓。 2018年暑假,陈若兰决定邀请王维治一起,带着陈蔓兄妹俩出去旅游。王维治谢绝了,并第一次向她吐露:要为孩子打官司。 事实上,官司已打了好几个。 王维治取得陈蔓的监护权不久,陈东杀人的案子判了。2013年6月17日,郑州中院一审判处陈东死刑,并赔偿妻子、岳母丧葬费共三万余元。 法院在2015年底开始执行民事部分。但陈东死前已身无分文,只剩下那套“凶房”。由于存在和买主王某的交易纠纷,法院预查封了房产,期限3年。 王某则认为,房子从陈东手上买过来后就属于他了,物业管理费也一直是他在交。况且,他当时已将房屋出租。他随即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 遭到驳回后,王某决定起诉。 2017年3月,王某把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预查封,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那时,缺钱的王维治瞒着所有人,没请律师,自己辩护。 一个月后,郑州市中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王维治对判决理由倒背如流:王某购买之前对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陈东无权单独处置是清楚的,其轻信了陈东的解释,没有充分取证调查,存在过失,不属于善意取得。 觉得委屈的王某称,他问过陈东,其妻王冉是否同意卖房,陈东说王冉同意。他短信回复南方周末记者时,用“倒霉事”形容这次买房,但表示暂时不便接受采访。 陈若兰得知详情时,已是陈蔓第二次成为被告。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这次不再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有效,而是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 接到传票后,王维治颇为自信。他觉得爷孙俩都是受害人,钱也不是他们拿的,法院是不会让他们还钱的,并宽慰陈若兰:“孩子你带出去玩,这事我们有理。” 怕官司影响外孙女,王维治做了个决定,把孩子送到了离家15公里远的民办小学,每年近3万的学费,由他和陈若兰共同承担。 虽然自信,但这一次王维治还是请了律师。 赵波是河南麟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受委托后提醒王维治,得要求王某归还“非法占有房屋7年以来获得的租金”。于是,王维治又起诉了王某,但法院没有支持。 第二次起诉陈蔓时,王某还将她的爷爷陈衍椒、奶奶熊亮一列为被告,他们也是陈东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2019年4月,做过心脏手术的熊亮一收到了传票时“心跳突突的”。她赶到郑州后,才知道孙女因为55万的“债务”,吃了官司。 处理方式上,熊亮一和王维治意见相左。 “还不起钱,那就放弃房子。”熊亮一说。 “那不行,这不就遂了王某便宜买房的愿吗?”王维治一着急,嗓门就会变大,“如果就这么认了,我怎么对得起陈蔓她妈。” 熊亮一不答话,这是她心里的一块疙瘩。2019年4月28日,在法院的见证下,她和王维治签了协议,陈东名下的房产,全部赠与陈蔓。有关陈东的一切债务纠纷,她都不承担。 2019年6月28日,郑州金水区法院就王某起诉陈蔓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房屋转让合同无效,王某应该返还房屋。 法院同时判令陈蔓归还陈东的卖房所得55万元,理由是陈衍椒、熊亮一已放弃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陈蔓应在陈东遗产范围内返还。 王维治居住的小区。 (受访者供图/图) 熊亮一虽放弃了遗产,但协议中却埋下了“隐患”。陈东当年给了哥哥陈前20万,是希望他能照顾陈蔓,但在协议里,这20万变成了还款,与王维治、陈蔓无关。 金水区法院判决陈蔓归还王某55万所得后,王维治一边上诉,一边想让陈前归还这20万。但他又担心因此得罪了与陈蔓血缘关系最近的大伯,“她已经是一个孤儿了,在世的亲人本就不多”。 “走投无路”时,王维治给熊亮一打了个电话,拐弯抹角地问给陈前的那20万是否还没花完。他未说明意图,熊亮一似乎也没有听懂他的暗示。 或许是由于陈东杀妻的这根“刺”深深地扎在双方老人的心中,他们的交流总是言不尽意。直到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熊亮一才知道官司输了。 熊亮一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陈前把20万给了她。当年,老伴腿脚不好,就用这笔钱做了换关节手术,一共花掉了15万。 陈蔓上诉后,赵波在上诉书中提出,陈前所得20万是不当得利,王某应该申请追加陈前为本案第三人,要求其返还所得,而不是由未取得该项财产的陈蔓返还,其余35万元的去向,办案机关要给个说法。 2019年12月5日,郑州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王某诉陈蔓案发回重审。2020年8月31日,金水区法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双方各自诉求依据不足,判决结果与上次一样,陈蔓需返还55万元。2020年10月29日,郑州中院维持了原判。 律师赵波见过陈蔓两次,觉得孩子可怜、聪明,招人疼,几乎免费在为她打官司。他用笔在判决书上反复作记号:法院刻意回避了这55万是否为“债务”的问题。 继承法有规定,继承人要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合同法并未把“返还财产”规定为“债务”,那陈蔓作为无效合同的受害人,“为何要她来承担?”赵波有些不解。 二审判决“落槌”后,金水区法院向陈蔓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陈蔓并未还钱,2020年11月25日,法院向其发出了限制消费令,一旦进入“黑名单”,她将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出行,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 这是陈蔓第二次被限制消费,上一次发生在3年前,与外婆秦宝莲的“遗产官司”有关。 因母亲死于外婆之前,陈蔓有了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力,有继承权的还有秦宝莲年过九旬的母亲。王维治担心日后出现遗产纠纷,住在秦宝莲房子里的陈蔓无处落脚,便在2017年提出了析产之诉。 房子评估价是65万,秦宝莲留下的存款、股票等动产有三十多万。判决结果是陈蔓和曾外祖母各继承一半。 当时,三十多万动产已经被曾外祖母家拿走,占着房子的陈蔓要补给他们近20万。 “东拼西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王维治说,2017年12月9日,金水区法院向陈蔓发出了限制消费令,2018年下半年,双方达成和解,王维治后来还了一部分钱。 不知何故,法院没有及时解除消费限制。2019年暑假,陈若兰打算带陈蔓去上海玩,订机票时才发现她被列入“黑名单”。王维治赶紧去法院沟通,解除了消费限制。 第一次见到未成年人被列入限制高消费执行人名单,王雷觉得,虽然法律没规定不得将未成年人列入“黑名单”,但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这么做并不合适。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这不合理:9岁的女孩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要被限制消费?法院不去追55万购房款的下落,直接图省事给九岁女孩判个老赖? 就觉着这一切让一个九岁,还没有完全民事责任的孩子来承担挺搞笑,还是法院判决的… 但也有人认为,从买家的角度出发,不能财房两空:这一举动并非是欺压小孩子,乃是通过施压迫使其交出钱或房,而给买主挽回损失。总不能买主出了钱,却钱房两空。 (为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及受访者要求,文中陈蔓、陈若兰、王维治为化名) 红雨 综合自南方周末、腾讯新闻、网友评论等
------------------------- 9岁女童限高令被解除,外公发声:尽可能多活几年,多照顾她2020年12月16日 16:10:02
来源:红星新闻
在被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法院限制高消费20天后,9岁女童陈蔓(化名)收到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执行决定书。 根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2012年,陈蔓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17年3月,王某将当时6岁的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被法院驳回。 2018年下半年,王某再次起诉陈蔓,要求判令解除转让合同,归还购房款55万元。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因为没法还钱,陈蔓成了“老赖”,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金水区法院公开致歉。 这一事件引起热议。12月15日,金水区法院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我们错了!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红星新闻获取的金水区法院《执行决定书》显示,该院解除限制消费令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金水区法院解除对9岁女童的限制消费令。 记者查询了解到,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72岁的王维治是陈蔓的外公。家中遭遇变故后,陈蔓的法定监护人成了王维治。这些年,老人一直在为陈蔓的官司奔走。12月16日,王维治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获悉对外孙女的限制高消费令被解除后,“我心情很复杂。我们实际上享受不了什么高消费……为什么当初发出限制消费令的时候,没有考虑我外孙女的履行能力呢?我说一句不太合适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以下为红星新闻与王维治的对话。 红星新闻:知道外孙女被解除消费令后,你什么心情? 王维治:心情很复杂。解除了本来是高兴的事情,但实际上我们享受不了什么高消费,我们经济条件并不好。 红星新闻:对于金水区法院发出限制消费令,后来又解除的做法,你怎么看? 王维治:我有一些看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要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为什么当初发出限制消费令的时候,没有考虑我外孙女的履行能力呢? 我说一句不太合适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在媒体报道、舆论关注了,才注意到这个问题。法院之前的工作是不是做得太草率了?就像有的评论观点一样,太缺少人情了,不人性化。 红星新闻:有网友认为,为什么不卖房还债? 王维治:她是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工资收入。把房子卖了,住哪呢?而且我也没有权利去卖房子,这房子是陈蔓的财产,我只能帮她看护。我百年以后,她怎么办?现在有个房子,以后生活也稍微有点依靠。 红星新闻:作为陈蔓的外公,你怎么看待她的家庭遭遇?
王维治:一个小孩,父母双亡,外婆也没有了。她父亲虽然是有罪的,但毕竟是她的父亲,她父亲被判死刑,对她来说不是一个好事。从死者受害人家属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精神慰藉,但从罪犯女儿的角度来看,这绝对不是个精神慰藉。 红星新闻:你是陈蔓的监护人,你会担心她知道她所经历的这些事吗? 王维治:我们尽量消除这些痕迹,不让她知道,特别是有很多人对她家庭遭遇有质疑,有些不当的言论。 红星新闻:以后有什么打算? 王维治:先处理好官司的问题,准备申请再审。也会关注我自己的身体状况,我今年72岁了。我想尽可能多活几年,多照顾她(陈蔓)几年,把孩子的生活、学习安排好。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实习生 任淼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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