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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澄清 无共同富裕却有仅指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美西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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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7 23:1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2021-08-17 21:53:04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农办关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问题的汇报,听取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的汇报。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们正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会议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会议强调,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抓住重点、精准施策,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要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几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务院金融委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推进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确保经济金融大局稳定,意义十分重大。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系统观念,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夯实金融稳定的基础,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势头,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止在处置其他领域风险过程中引发次生金融风险。要落实地方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升金融系统干部队伍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做好金融市场舆情引导。要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

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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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要篇目介绍

2021-08-16 19:12:0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一书,收入习近平同志2012年11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文稿72篇。现将这部专题文集的主要篇目介绍如下。
  《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是2020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特别是基于我国比较优势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谋划。要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强调,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经济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是2014年12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讲话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等九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的趋势性变化。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是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指出,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发展理念是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是我们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针对我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来的。创新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是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要立足我国国情和我们的发展实践,深入研究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新特点新规律,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断形成新的理论成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深入学习领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结合历史和现实,结合一些重大问题,从理论上、宏观上对新发展理念进行了深入阐述。指出,要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从生产端入手,重点是促进产能过剩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企业成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简言之,就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工作着重抓的三件大事》是2016年12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逐步形成“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初步确立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经济政策框架。归纳起来,我们着重抓了三件大事:第一,作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第二,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政策框架;第三,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是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涵,对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至关重要。小康指的是发展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全面强调的是发展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是一个“数字游戏”或“速度游戏”,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目标。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同志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演讲深入阐释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提出要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指出,我们将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一带一路”注入强大动力,为世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是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报告的一部分。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2017年12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会议总结并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成功驾驭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形成了以新发展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一是坚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三是坚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四是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五是坚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完善宏观调控;六是坚持问题导向部署经济发展新战略;七是坚持正确工作策略和方法。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是2017年12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更明确地说,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是2017年12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是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大会总结并阐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讲话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好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三是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四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五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六是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是2018年5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我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要把握大势、抢占先机,直面问题、迎难而上,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引领科技发展方向,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勇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排头兵。
  《共建创新包容的开放型世界经济》是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上海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是国际贸易发展史上一大创举。演讲指出,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中国着眼于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国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动发展自由贸易的一贯立场,是中国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经济全球化的实际行动。为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国将在激发进口潜力、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多边和双边合作深入发展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是2018年12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这八字方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管总的要求。
  《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是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新的区域发展战略。我们还要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新形势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总的思路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调整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其他地区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边疆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是2019年12月1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提出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多层面的,绝不是只有经济指标这一项,这是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必然要求。能否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个重要尺度。
  《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是2020年2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只要我们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就能够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是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的讲话。首次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指出,大国经济的优势就是内部可循环。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
  《科学分析形势,形成新发展格局》是2020年5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经济界委员联组会时讲话的要点。指出,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新形势下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正确认识和把握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是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同志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要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为主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面。
  《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是2020年9月11日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加快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是顺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要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是2020年10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所作的说明。指出,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使国内市场成为最终需求的主要来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必须从系统观念出发,全面协调推动各领域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互利共赢》是2020年11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对话会上的主旨演讲。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中国自身发展阶段和发展条件,充分考虑经济全球化和外部环境变化所作出的战略抉择,顺应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在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市场潜力将充分激发,为世界各国创造更多需求;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进一步敞开,同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中国的对外合作将不断深化,同世界各国实现互利共赢。
  《深化对在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是2020年12月1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深化了对在严峻挑战下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一是党中央权威是危难时刻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的根本依靠,二是人民至上是作出正确抉择的根本前提,三是制度优势是形成共克时艰磅礴力量的根本保障,四是科学决策和创造性应对是化危为机的根本方法,五是科技自立自强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支撑。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是2020年12月1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也是大国经济优势所在。我们强调的扩大内需,并不只是扩大政府公共支出,必须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
  《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是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们应对世界大变局的战略举措,也是我们顺应国内发展阶段变化、把握发展主动权的先手棋。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城乡经济循环是国内大循环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国内国际双循环比例关系健康的关键因素。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推动新发展阶段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展现更大作为》是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讲话的要点。指出,要把接续推进改革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起来,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战略目标任务,推进创造性、引领性改革。
  《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由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决定的,三者紧密关联。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要从根本宗旨、问题导向、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
  《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2021年1月28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新发展理念是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的政治立场、价值导向、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等重大政治问题。强调,要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
  《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是2021年2月26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要把握好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加强社会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好社会保障在应对疫情影响方面的积极作用。
  《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是2021年3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讲话要点的一部分。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
  《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同志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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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曝全国多地快递员罢工,你的包裹受影响了吗?

2021-08-18 10:52:26  来源: 青年骑手之家   作者:骑手微联盟





  最近,网上多个消息源曝出,山东烟台、江苏苏州、陕西西安、重庆九龙坡等全国多个地区多个快递站点发生多起快递员罢工事件,原因包括快递公司滥罚款、欠发工资、站点老板和快递公司发生矛盾等等。

7月底,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某快递站点

7月底,山东烟台芝罘区某快递站点

7月底,贵州毕节某快递站点

7月底~8月初,山东临沂兰山区某快递站点

8月初,重庆老顶坡某快递站点

8月初,陕西西安某快递站点

  ……

  同时,很多网友也在社交平台上吐槽包裹物流停滞、快递员不派件等问题,很多人都听说或猜测所在地区快递站点发生了罢工。

  众所周知,近年来快递行业随着网购的兴起发展迅速,快递量直线暴增,按理说快递员收入应该越来越高,可现实却是快递员工作量越来越大,收入却越来越低,持续频发的罢工也验证了这一点。

  究其原因,首先是派件费不断下降。

  就拿深圳某地的“四通一达”来说:

  2015年派件费1.2元/件,人均派件110件/天;

  2019年派件费0.7元/件,人均派件200件/天;

  2021年派件费0.5元/件,人均派件250件/天。

  从中很容易看出来,快递员工作量逐年持续上涨,但是单价却直线下滑,导致工作量和收入完全不成正比。

  这还只是毛收入,菜鸟驿站、快递柜、部分物业管理处等通常会收取约0.3元/件的存放费用,更是进一步压低了快递员的收入。

  第二是猖狂而缺乏监督的罚款。

  快递行业的罚款极重,甚至一些站点的快递员所受罚款比他们的工资还要多,常常被罚成“负工资”状态,成为快递老板吸取血液、发财致富的“血池”。具体可以参见下面这篇旧文,为你全面解析快递行业的罚款乱象:

  点击查看:快递公司是如何“劫贫济富,茁壮成长”的?

  第三是以罚代管连带的投诉问题。

  快递员不怕投诉,做错事应该被投诉,但是无理投诉占了投诉总数的90%以上,造成了快递员长期的心理压力。

  并且,在快递公司以罚代管的机制之下,客户的投诉常常畸变为公司为讨好客户以在同业竞争中获取优势和通过罚款变相敛财的工具。面对投诉,多数公司的快递员既缺乏申诉权,又没有话语权,只能把无数委屈憋在心里。

  作为最底层的打工群体之一,快递员频频遭受四面八方各种过度的欺负和压榨,平时为了养家糊口大可逆来顺受、拼命地去消化压力。

  但是,当来自资方的压力过于任性地无节制增大,当无数打工人的无数愤怒产生共鸣,并且突然以联合的方式爆发出来的时候,自然就造成了如今“鱼斗网破”的局面,离始作俑者挂灯稍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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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19 14:19:56 | 只看该作者
杨丹旭:中共高层聚焦共同富裕
时间:2021-08-19 07:2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杨丹旭:习近平主持中央财经委员会提出政策大纲 中共聚焦共同富裕规范不合理高收入
有分析指出,中国正推进发展国内大循环,消费将成为核心增长力,而缩小财富分配差距,将有利于促进消费,带动国内大循环。

杨丹旭 北京特派员

yangdx@sph.com.sg

中共高层在“北戴河时间”结束后的首场会议中聚焦共同富裕问题,提出规范和调节高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等要求,以达到共同富裕目标。分析人士认为,官方打击互联网行业、整治演艺圈等动作,也是规范不合理高收入的一部分。

中央财经委员会前天召开会议,为中国迈向共同富裕提出政策大纲。据新华社报道,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和建设小康社会一直是中共的优先课题,如今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为下一步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基础。官方今年6月已宣布,支持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有分析也指出,中国正推进发展国内大循环,消费将成为核心增长力,而缩小财富分配差距,将有利于促进消费,带动国内大循环。

前天的会议强调,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也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

对收入“三次分配”的强调,预示官方将鼓励高收入群体和企业,以公益捐赠形式回馈社会,促进收入再分配。

此外,会议也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取缔非法收入。

学者:共同富裕非杀富济贫

中国官方近年来规范不合理高收入的动作频频,比如对演艺圈天价片酬、偷税漏税等问题展开整治。中原银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指出:“这些动作都属于规范不合理收入的范畴,不是不允许高收入,但要有规范和制度。”

去年底以来,监管部门也以反垄断、网络安全等为由,打击造就亿万富翁的互联网行业,整治资本无序扩张。王军说:“资本无序扩张,带来的结果是资本获得更多利润,挤压其他要素收入比重,而劳动要素报酬直接决定能否实现共同富裕。”

但他指出,中央财经委会议提到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以及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这说明推进共同富裕不是要回到过去的‘大锅饭’……也不是杀富济贫,而是要让蛋糕分配更公平、合理。”

推进财富再分配的政策信号,也引发坊间对房地产税、遗产税的猜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向“第一财经”指出,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试点,房子多、价格贵的人多交税,可发挥分配调节作用;可考虑开征遗产税,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韩正等五名政治局常委,前天出席中央财经委会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前天起也在京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另一名政治局常委赵乐际虽未“露脸”,但他掌管的中纪委本周已密集处分八名省部级官员。这些都显示,中共高层已结束“北戴河时间”。

上月30日,中共政治局召开会议、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后,习近平等七名中共政治局常委在之后的两个多星期没有公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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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1 00:32:22 | 只看该作者
时习之 如何促进共同富裕,习近平这样阐释
2021-08-20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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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避=经济总量无占有者+资本未主导+公有制非高质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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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新论】共同富裕及其实践议程2021年08月18日 20:58:10 来源:光明网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强大力量,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 ...

2021-8-19 00:46 - 焦典 - 焦点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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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1 01:21:07 | 只看该作者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派遣工与外包工的前世今生(一)

2021-08-09 15:27:56  来源: 多数事务社公众号  作者:林少猫




  编按:最近,一篇名为《南京禄口机场那些“卑微”的受感染女工》的公众号文章在朋友圈刷屏。文章指出,这波疫情的扩散的源头是一群在禄口机场工作的女清洁工。他们受雇于一家劳务公司,以外包工的身份在机场工作。因为劳务公司和机场互相推卸对她们进行防疫培训及发放防疫物资的责任,她们最终感染了新冠病毒。病毒之后随着机场的人流和物流扩散到全国。这把劳务派遣和外包制度推上了风口浪尖,让人们意识到,这些制度对社会负面影响远不止损害劳动者权益那么简单。

  以此为契机,多数事务社特别邀请长期关注国内派遣工和外包工情况的林少猫,为大家梳理二者在中国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系统地分析这些制度对各方的影响。因为文章信息量非常丰富,我们将分三次推送。本篇为第一篇,主要讲述改革开放之前劳务派遣在中国的发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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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们暂停手头的工作,想想每天的生活与派遣工和外包工的联系吧。从睁眼想起,经常是因为他们,我们有了每天早上叫我们起床的手机,可以坐着出租车去上班,可以足不出户享受美食的快乐……他们还是打扫城市的清洁工,是我们打10086时的话务员,是我们去银行办业务时的柜员,是我们去政府部门办事时的勤杂员,是加油站员工,是小区门口的保安,是食堂里打饭的叔叔阿姨……

  劳务派遣工是指和劳务派遣机构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被派遣到其他工作场所进行劳动的工人。外包工与派遣工联系密切。法律上,两类工人都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但国家层次的法律和政府规章目前没有对两类工人的区别进行界定。实践和一些地方政府规章中,主要接受用工单位管理的被认为是派遣工,而主要接受劳务公司管理的被认为是外包工。现实中,徒有外包之名,而无管理之实的“外包工”非常普遍,这种情况被称为“真派遣、假外包”。这两类工人是每个单位除正式工外的主要类型,因此值得特别关注。他们长时间重复着低薪工作,随时可能被解雇,困在系统里,出了事儿被拿来顶锅……他们是我们社会的脊梁,也是我们社会的伤疤。

  01.

  滥觞

  包工制在我国有着漫长的历史。我国雇佣工人大规模出现是在明中叶以后,尤其是在商品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其时,按照雇佣时限,雇工内部已出现长工与短工之分。长工受雇期至少为一年,短工则受雇期短于一年,包括日工、月工、季工等形式。直接雇佣之外,当下流行的外包制的雏形——包买制——已经崭露头角。例如,在明万历年间的松江暑袜业,袜店的商人并不自己从事生产,而是将生产发包到周围的农户,再收购其产品,一家一户由此成为袜店老板的小作坊。

  1840年的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也催生出采用新技术和新管理方式的现代工业和服务业。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内包制在中国颇为流行。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工厂主不直接雇佣和管理工人,而是通过包工头来做这些工作。具体而言,工厂主提供厂房、生产设备,有时也提供原材料和流动资金;包工头负责招募和管理工人,保质保量完成生产,这个过程可能涉及层层转包;最后,工厂主获得产品,并向包工头支付其个人工资和包工费;包工费的一部分会发给工人,剩下的是包工头的佣金。

  在这种制度下,工厂主直接雇佣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是包工头),他们被称为里工;由包工头雇佣的工人则被称为外工。就雇佣期限而言,里工基本是长工,外工可能是长工和短工。内包制的流行延续到了民国年间。例如,在当时的上海,码头业、人力车业和建筑业的几乎所有工作都是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在铁路运输和制造业,一些工序采用了这种形式。包工头从这种制度中获利颇丰。在民国年间上海的码头业、人力车业和造船业,包工头拿到的佣金常占到包工费的一半以上。

  02.

  暗流

  计划经济时期,内外包工制延续,劳务派遣雏形也出现了。在此期间,我国城镇就业人口以固定工为主体,其中国企固定工一般占到60%以上,集体企业也有大量固定工。同时,临时工暗流涌动:即便在国企中,临时工的比例也常年维持在10-15%之间,个别年份甚至高于20%。

  相对于固定工,临时工在诸多方面受到歧视。失业是当时工人最大的噩梦。在就业稳定性方面,固定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除了大跃进失败这样的极端情况,他们享受着终身雇佣;而临时工做着临时性、季节性、或者长期性工作,当他们不被需要的时候,当他们生病、受伤、怀孕的时候,或者当他们行为失当的时候,等待他们的命运就是被解雇。临时工因为被解雇而自杀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工作环境安全性方面,临时工集中于低技能岗位,相对于固定工,他们更可能被分配到又脏又累又危险的岗位,却常常得不到足够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劳保用品,结果是他们的工伤和工亡率都更高。

  在收入方面,固定工主要拿的是月收入,停止工作一两天对收入影响不大;随着资历和职位的提升,他们可以期待工资沿着八级工资制节节攀升。相形之下,临时工拿的是计件或日工资:一旦停止工作,他们就没有收入,这限制了他们参加集体行动;而且不管他们总共加起来工作了多久,他们的工资往往停留在八级工资制的最低一档。固定工与临时工的收入差距如此之大,以至于一些固定工雇佣临时工为他们工作,然后白白地赚取工资差价。

  在劳动保险和福利方面,临时工在生病、工伤、工亡、生育等方面的待遇显著差于固定工;固定工退休后可以每月拿到相当于原工资50-70%的退休金,而临时工则什么也得不到。至于米面粮油、肥皂、毛巾等小福利,临时工也常常在被忽略之列。在政治待遇方面,加入工会、党组织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这些官方的参政议政机构几乎是固定工的特权,临时工被排斥在外。

  最后,在人格尊严方面,临时工经常被正式工看不起,也被社会上很多人看不起,以至于无法参加一些公共活动和购买一些稀缺物品。临时工身份是他们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一些人甚至羞于将自己的临时工身份告诉约会对象,怕被对方嫌弃。

  在这些共性之外,临时工内部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其中一个维度的差异就是其雇佣安排。计划经济时期,固定工和单位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初期,临时工也不签订劳动合同。1957年,在控制城市人口的大背景下,全国开始在临时工中推行劳动合同制,临时工由此又被称为合同工。这些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方便了用工单位解雇临时工。同年,北京市政府要求城镇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及其所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签订三方合同。合同在约定雇佣期限、工资等基本劳动条件条款之外,还约定了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农民工和其所属合作社之间的分成;作为交换,合作社负责农民工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口粮,及其因病或者因伤被退工之后的生活,农民工也能参与合作社的分红。国务院随后要求全国各地推行该经验。显而易见,这种安排下,农业合作社发挥了类似当前劳务派遣机构的作用。大跃进时期,这类工人获得了一个新的名字:亦工亦农。在上海,约定俗成的分成比例是:农民工只拿到自己工资的四成,合作社分六成,所以亦工亦农在上海又被称为“四六工”。在全国,合作社拿六到七成是司空见惯的比例。

  大跃进时期,国家的劳动政策也由之前的提倡固定工逐步转向固定工和临时工并举,甚至提倡临时工,加剧了临时工的扩张。然而单个单位临时工的数量和工资总额长期受到国家控制。为了绕过这种控制,往往是在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鼓励下,单位转向使用数量和工资总额都在国家控制范围之外的外包工。这种情况跟2014年后国家加强对派遣工的规制,结果用工单位纷纷转向外包工如出一辙。包工队的组织主体有很多。在城市,劳动部门和街道政府常常组织失业人员和家庭主妇,为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比如交通运输局和手工业局,亦会组织起自己单位的职工和家属工,提供一些专业服务;在上海,只要集体企业愿意对外承揽业务,它们也具有做包工的资格。在农村,是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在组织包工队。通常而言,包工队的组织者提取包工制工人10-25%的工资作为佣金。

  根据包工制工人是否和固定工在一起工作,他们又被分为“外包内做工”和“外包外做工”。根据档案资料,1967年,上海市区以劳动服务队名义组织从事外包工工作的约有7.5万人,其中外包内做的有5.9万人,外包外做的有1.6万人。上海市劳动局曾在1964年要求外包内做工应该受包工头管理,而不是用工单位管理。这种规定暗示了当时外包内做工受用工单位管理的普遍性,与当下流行的“假外包、真派遣”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而接受包工头管理的外包内做工显然延续了清末流行的内包制,由包工头管理的外包外做工则是典型的外包制下的工人。

  临时工内部的差异导致了其待遇分化。按照户籍来分,城市户籍的临时工境况优于农村户籍的临时工。农村户籍的临时工常常享受不到任何劳保福利待遇,也没有转正的希望,而城市户籍的临时工(外包工除外)两者都可以。在城镇户籍的临时工内部,按照雇佣安排来划分,常规临时工(由用人单位直接雇佣)处于临时工金字塔的顶端。他们的劳保待遇按着当时的劳动保险条例来,并经常有转正的机会;这类工人里面男工居多。其他的临时工与外包工的界限常常不甚清楚,劳保福利待遇差距也大,其中工厂所在街道安排进来的工人和工厂自身职工的家属进来做工往往享受一定的免费医疗待遇,而跟其他的外包工则没有任何医疗待遇,也没有转正的机会。外包工的工资较常规临时工为低,他们一旦生病,经常是请不起医生的,疾病也让他们更有可能被解雇。所以一旦生病,外包工往往陷入贫病交加的绝望境地。女性外包工的处境尤为悲惨,以至于有女外包工怀孕后怕被解雇,束紧肚子,最后生下死婴的记述。日常生活中,临时工整个群体被固定工看不起,外包工又被其他的临时工看不起。外包工与其他临时工之间的差异导致了由外包工转为常规临时工被认为是一种奖励或者救济。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外包工被经常性地需要的时候,或者外包工出了工伤或者得了职业病。这些情况导致了在1966-1967年的临时工运动中,外包工是重要的力量。

本篇为第二篇,主要讲述改革开放之后劳务派遣制度的发展状况。

  文 / 林少猫

  03.

  狂涌

  ① 国企改革→派遣和外包

  改革开放以来,原有的以固定工为主体的城镇用工制度被废除,劳动合同制作为主体的用工制度在全国推行开来。与这一转换齐头并进的是派遣工和外包工从计划年代的暗流,奔腾成狂涌。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人口的普遍增加和知青的大量回城,城镇就业压力巨大。为此,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建立劳动服务公司。这类公司其实是之前劳动服务队更加正规的形式。一时,地方上的劳动局、人事局、工会、街道和国企纷纷响应。1987年,全国有5.6万家劳动服务公司,雇佣了730万工人,并管理着170万临时工。劳动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象是失业半失业人员和国企改革中的冗员。公司为他们提供培训、介绍工作,或将他们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劳动,或将他们组成服务队承揽工作。

  新时期的派遣工和外包工最初是国企改革的伴生物。一旦一个工人被确定为冗员,这个工人一方面在劳动关系上与国企保持不变,另一方面被归入国企附属的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派遣或外包到外单位。通过派遣和外包,原单位不仅减少了冗员,还能坐收外单位的佣金。在上世纪90年代,随着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下岗职工越来越多,政府要求国企成立再就业中心,这些中心除了向下岗职工发放生活津贴和给他们支付劳动保险外,职能与80年代的劳动服务公司无异。这些中心在新世纪初期被陆续关闭。同时,为了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大力鼓励劳务派遣公司的发展,并为此出台了财政补助和税收减免等措施。例如,1999年出台的《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建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达到3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的,可享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给予的5-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劳务派遣组织招用下岗职工,达到职工总数50%以上的,且劳动关系维持在3年以上(含)的,可自安置人数达到规定比例之日起3年内享受营业税等额补助的优惠政策。2003年,时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一次发言中指出:“我们要积极发展劳务派遣和其他类型的就业服务组织,指导分散单个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提供组织依托和帮助。”

  对国企的工资总额管控也是其大量使用派遣工和外包工的原因。为了提升国企效益,1985年起,国企的工资总额与其经济效益挂钩。而根据国资委制订的国企会计准则,只有正式工的工资计入工资总额,临时工的工资计入营业费用,在国资委的管控之外。而且,国企正式工的收入常年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而临时工的工资则低得多。由此大量雇佣临时工不仅能帮国企降低用工成本和提升经济效益,还能帮国企扩大工资总额,巩固既得利益。

  ② 对外开放、城乡迁移→派遣和外包

  外资进入中国也助推了劳务派遣的发展。对于早期进入中国的外商驻华代表处和外资公司而言,他们对中国知之甚少,招工不便。同时,政府意图通过控制用工来监管这些外国机构。我国最早的一家专业派遣机构——1979年成立的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公司(FESCO)——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这类外资人力服务公司至今是中国劳务派遣市场上的一霸。之后虽然外资机构有了招工权,但是使用派遣工的做法长期维持下来。外资企业使用派遣工的另一个原因是:一些跨国企业总部对于其中国分公司的人员数有控制,使用派遣工可以绕过这种控制增加员工。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城市劳动力市场对农村放开。城乡迁移的浪潮推动了劳务派遣的发展。虽然绝大多数农民工是自发或者在自己亲朋好友的帮助下迁徙到城市工作的,但有的农民工在迁徙过程中得到了当地劳务派遣机构的帮助。这些机构的组织主体是县和乡镇政府及其附属机构。地方政府也会协助将农民组成建筑包工队或者保姆队,对外承揽服务。这类实践在今天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在去年结束的脱贫攻坚站中,政府对外输出劳动力来帮助群众脱贫是重要的做法。近期热播剧《山海情》中白麦苗到福建打工的经历就是对这种做法的荧幕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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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劳动力密集产业→派遣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也推动了劳务派遣的狂涌。例如,在上世纪80年代的东莞,为了满足蓬勃发展的出口加工业的需求,当地政府不仅自己成立劳动中介为企业输送人力,也鼓励私人中介的发展。同一时间的温州也见证了私人中介的崛起,为繁荣发展的私企提供人力。这些中介最早靠向求职者收钱营利。随着用工荒时代的到来,他们转向向用工企业收费营利,其主要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在用工荒时代,之前工厂在门口贴个招工告示就能引来求职者如过江之鲫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用工荒叠加新生代农民工短工化之下,工厂自行招人变得过于昂贵,从而不得不求助于劳动中介。此外,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疲软,中国出口受到影响。对于工厂经营者而言,以前不仅有足够的工人,也有足够的订单;而现在,不仅工人难招,订单也难找。这种情况意味着订单的波动性变大。为了控制成本,企业必须同步实现劳动力的波动。这种情况是目前中国出口导向型工厂的常态。

  劳动中介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帮助工厂招募到足量的工人并合法解雇不需要的工人,特别是在订单量剧烈波动、企业必须在短时间内大量扩增或削减人力的时候;合法解雇的需求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变得尤为迫切;另一个是帮助工厂降低工人流动率。劳动中介能实现第一个作用主要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往往形成一种层层分包的中介链条甚至网络,这种链条和网络能让它们的触角伸展到很多地方,接触到很多工人。由于劳动中介掌握了劳动力的供给,它们不甘心只赚取一次性的招聘费,而是倾向于按照提供的劳动力的工作时间收取人头费,比如100元每人每月。这时劳务中介就变成了劳务派遣公司。现实中,二者界限并不清楚,因此本文对两个术语混合使用。劳动中介的第二个作用是第一个作用的延伸。对于工厂而言,招进来的工人流动率高是个大问题。工厂愿意接受每月向劳动中介付费的原因也在于此。这种按月付费将降低工人流动率变成劳动中介的问题。劳动中介往往通过派驻驻厂管理人员,向工人提供服务,调解工人和厂方的矛盾,来稳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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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 《劳动合同法》→派遣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该法极大地加强了对正式工的法律保护。该法最重要的条款包括:(1)劳动合同订立条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用人单位连续雇佣劳动者超过10年,或者连续第三次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非法解雇赔偿条款:非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合同,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这些条款加大了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而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失去了解雇员工的自由,因为必须考虑赔偿。此外,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和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五险一金”方面的义务。而五险一金加起来往往占到个人税前工资的40%以上,成为用人单位欲逃之而后快的巨额支出。

  为了逃避这些义务,企业大量使用派遣工。派遣工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再派到企业去上班。这样劳务派遣机构成了用人单位,是上述各种义务的第一承担者,企业只是用工单位。通过使用派遣工,用工单位在员工方面不仅能实现召之即来,也能通过随时退工实现挥之即去。无固定期限条款和非法解雇赔偿条款在派遣机构那里并不构成问题。当员工被退回派遣机构,派遣机构要摆脱他们就很简单:只需把他们派遣到他们压根不想去的工作岗位,就能迫使他们自动离职,这样就达成0成本解雇的结果。至于五险一金,我国目前的执法力度并不大,正式工尚且存在不缴、漏缴、不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等情况,派遣工就更不用说。不少企业的做法是给少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以备检查。

  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派遣工大量扩张。关于我国派遣工的数量,没有一致说法。其中较为权威的是全国总工会的估算:2011年,我国约有4200万派遣工,其中企业3700万(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3.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500万;其中国企中16.2%的员工为派遣工,在电信、邮政、石化等一些央企中,派遣工更是占到了60%以上;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中14%的员工为派遣工;2011年上海市调查所涉1805家企业的40多万名职工中,劳务派遣工占25%,比2007 年增长了36.1%。

  ⑤ 从派遣到“外包”

  面对派遣工的滥用,国家尝试过通过立法加以限制,用工单位对此的回应是大量使用外包工。实际上,《劳动合同法》一开始就有一节关于劳务派遣的内容,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各自的义务,但显然这些规定没有阻挡住派遣工的泛滥。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修订案开始实施。这个修订案提高了劳务派遣业务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明确了派遣工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标准,也强化了对派遣工使用范围的限制。

  最严格的规制来自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只限制企业,不限制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它要求企业在2016年3月1日前把派遣工在总员工数中的比例降到10%以下。这个规定的初衷是迫使企业把派遣工转正。但是企业不愿意这么做,而是把派遣工大量改成“外包工”,以达到降比的目的。为了完成这个改造,企业只需和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外包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以发包费(包括了派遣机构的服务费和派遣工的工资)为基数纳税即可;而这之前劳务派遣机构是以服务费为基数纳税的。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第三方服务的中介机构往往不变,工人也仍然是用工单位在管理,变动的只是文书和交税方面而已。因此,这种做法被称之为“真派遣、假外包”。它是企业降低派遣工比例的主要手段。实际上,外包业务门槛比派遣高得多,用工单位一方面在市场上找不到靠谱的外包机构,另一方面也不愿扶持起一个外包公司跟自己竞争。其结果必然是“真派遣、假外包”的泛滥。政府并非没有预期到企业的这种应对手段。实际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曾指出: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但是这个条款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正式颁布时被删除了,使得企业可以有恃无恐地滥用“真派遣、假外包”来达到降比目的。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之后,派遣工和外包工泛滥依旧,但是没有新的规制措施出台,而且旧措施的执行力度不高。实际上,随着经济增速下滑,劳动政策如何服务于企业降本增效的问题被推到了幕前。为了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广东省等一些地方降低了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这种做法与企业通过劳务派遣逃避社保义务具有方向上的一致性,劳务派遣规制执行的松弛度由此可想而知,实际上也处于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根据笔者团队2016年在广州、深圳、天津、长沙等多地对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调查,超过一半的员工都是派遣工是这类企业的普遍情况。/

本篇为第三篇,作者将讨论滥用派遣工和外包工对劳动者的损害以及给整个社会带来的问题。

  04.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

  从劳务派遣和外包的发展史就可以看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是派遣工和外包工的主要来源。随着用工荒的发展,工厂大量使用学生工弥补劳动力缺口,这些学生工也往往是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进入工厂的。原因在于:第一,职业学校名义上不是营利机构,不能对派遣学生出去打工的业务开具发票;没有发票,工厂无法做税前抵扣。第二,工厂直接用学生工的话,就要对学生工负担直接责任。通过劳务派遣,工厂不仅可以拿到发票,也可以将学生工相关责任推给劳务派遣机构,可谓一举两得。实际上,因为学生工比一般农民工手快,而且好管理,他们是劳动力市场上的香饽饽。于是,一些派遣机构通过注资中职院校锁定学生工,从而将自己变成工厂老板争相合作的对象。

  按照工作时长划分,有长期派遣工和短期派遣工。前者一般在国企、订单量平稳的其他企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他们的合同期限往往以年计,工资一般是按照月份计。后者一般在订单量波动较大的工厂,合同期一般是3-6个月,工资一般是按照小时计算,故又被称为小时工。这种小时工做的是全日制工作,与非全日制的小时工不同。当下,全日制小时工在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出口导向型工厂里是主流用工形式。

  ① 同工不同酬

  派遣工主要从事低技能岗位。2016年在天津调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只有管理和技术人员是正式工,所有一线操作工都是派遣工。当然有些高技能人员会通过派遣形式就业以获得更多灵活性,但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相对于正式工,派遣工在诸多方面受到歧视。首先,整体上同工不同酬。工人的酬劳主要包括平时工资、奖金、福利和五险一金四个部分。工资差距的情况比较复杂。上海市政府2010年一项涉及多个行业的调查显示,当时被调查企业中派遣工的工资是正式工工资的48.1%。但是根据笔者团队2016-2017年间在全国多地的调查,派遣工与临时工的工资差距一般已没有这么大。不同企业做法十分不同,有的是二者底薪不同,有的是加班费计算方法不同,如正式工按法律规定来,而临时工则按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来。不过,在使用小时工的工厂,小时工的到手工资常高于正式工,原因在于工厂给正式工买社保,但不给派遣工买,节省的社保费用部分用于提高小时工的工资以吸引他们。这种情况导致一些工人愿意做派遣工,而不愿做正式工。年终奖和福利方面,不少企业只给正式工发,不给派遣工发。五险一金方面的差距最大也最为确定,一些企业给正式工上五险一金,而只给派遣工上三险,更多企业则压根不给派遣工上社会保险。派遣工保险方面最普遍的情况是派遣公司给派遣工买商业工伤保险,一个月20块钱左右的那种。除此之外的保险派遣工一概不享受。目前社保异地转移接续仍然障碍重重,这本身削弱了工人对于社保体系的渴望。由于没有正规社会保险,其他情况还好说,一旦受了工伤,工人往往被工厂和派遣公司踢皮球,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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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工与派遣工之间的同工不同酬十分常见

  尽管法律规定了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但是实际执行中,这一条款难以做到。比如,工厂可以把正式工放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而把派遣工放在流水线岗位上,这样就规避了“同工”。或者仅仅通过职位名称的修改,如正式工是“资深司机”,派遣工是“司机”,达到同样的规避目的。“同酬”的执法是非常程序正义的,即关键看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类似机构是否通过了企业的工资方案,如果没通过,就去通过;如果通过了,即便里面歧视了派遣工,这个方案也会被视同没有违背法律。由于使用派遣工可以压低用人成本,企业有动力把正式工转为派遣工。在国企,只需在正式工一个合同到期时,威胁不签派遣合同就不继续雇佣即可,工人一般会乖乖听命。在富士康这种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中,工人严重依赖加班增加收入。只要减少加班,就能迫使正式工离职,企业就有机会以派遣工的身份再招他们进来上班。

  ② 工作不稳定

  派遣工的工作稳定性与正式工不同。如前所述,正式工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相关条款,企业随意解雇要付出代价。虽然这些条款也适用于派遣工,但是劳务派遣公司很容易规避这些条款,造成派遣工相对于正式工更容易被解雇。但这主要是针对长期派遣工而言的,他们一般希望能在用工单位长期呆下去。

  对于小时工而言,在我国目前用工荒的大背景下,工作稳定性不是他们考虑的重要问题,而是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十分在乎的问题。为了降低派遣工流失率,派遣机构不仅会派遣驻厂人员为派遣工提供服务,也会在工资发放方式上做手脚。比如,设定小时工资率每个月逐渐走高。更为常见的做法被称为“返费”,即派遣工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离开,那么,他们不仅可以拿到最初承诺的小时工资,还可以拿到一笔额外的费用,即“返费”。这种情况在珠三角和长三角非常普遍,因此派遣工又获得了另一个别称:返费工。

  ③ 无处不在的克扣

  派遣工比正式工更容易被克扣工资和社保。一般而言,用工单位不会直接给派遣工发工资,而是在每个月给劳务派遣机构一笔费用,其中包括派遣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如果有的话)、派遣服务费。理想情况下派遣机构应该把工资发给派遣工,把社保费交给地方社保部门,自己留下派遣服务费。但是由于这笔钱由派遣机构负责发放,就给了他们克扣的空间。最糟糕的情况是,派遣机构拿了这笔钱卷款携逃,这种情况一般只有黑中介干得出来,因为这种事情对一个工厂和一批工人只能做一次。经营劳务派遣需要得到政府许可,这种许可建立在劳动中介在注册资本、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等方面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没有拿到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就是黑中介。黑中介并不少见。根据笔者2016年在东莞的调查,当地几个资深中介老板认为当地的劳动中介中至少有一半是黑中介。即便是正规中介,也不是与违法行为绝缘。当前通过网络找工作是普遍的做法,而招聘网站往往对发帖人的资质和帖子内容不尽审核义务,导致一些打工者开始工作后才发现被骗。近年来,网络招聘诈骗十分猖獗。

  更经常的情况是,派遣机构伙同用工单位的管理者一起克扣工人的工资,克扣的限度一般会被控制在工人应得工资的30%以下。这是一个工人在权衡索要工资的难度和成功几率后容易放弃的比例。克扣的理由一般是工人没能完成规定的劳动时间,包括因为工厂订单突然减少,工人无法完成一定工作时间的情况。除了派遣机构之外,工厂也有动力克扣工人的工资。在一个用工荒的时代,一个工厂不承诺高工资就难以招到足够的工人。而承诺了高工资,实际履行起来成本高昂。对此,工厂的普遍做法是承诺高工资,而在实际工资发放中伙同派遣机构各种克扣,以达到既能招到工人又不至于成本太高的目的。

  工厂的想法也是派遣链条上各个劳动中介的想法:只有承诺高工资,他们才能招到和留住工人,于是中介有动力向工人承诺高额返费;而只要工人干满一定时间,他们就能向工厂交差,拿到服务费,给不给工人兑现返费是另一回事了。对于工厂而言,只要完成了订单就万事大吉。他们也不用直接面对因拿不到返费而愤怒的工人,那是劳动中介的问题。作为这种欺骗的最终受益方,工厂并不反感看到劳动中介在返费上欺骗工人的伎俩,实际上有时是工厂拒绝兑现返费,中介和工人都拿不到。返费克扣非常常见,不时会点燃派遣工的怒火。除了克扣工资和返费,劳务派遣公司也会克扣工人的社保。这种克扣手段更加隐秘。派遣公司以给工人上社保的名义克扣工资,只要工人不去社保局查,就不会发现这种克扣。

  对于学生工而言,不仅工厂和劳动中介可能克扣他们的工资,他们的学校也可能这么做。根据笔者2016年在东莞的调查,当地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多年的几个老板指出:对于工厂给的钱,他们一般拿10%,学生工所属的学校会拿20-30%,剩下的才是学生工的工资。笔者在苏州的调查中了解到一个案例,一个工厂通过中介付给某学生工一月工资4351元,而该学生工只拿到了2000元。

  ④ 其他歧视

  派遣工还受到诸多其他方面的歧视。比如正式工可以累积工龄,而工龄与解雇补偿金正相关。一旦被解雇,正式工理论上可以拿到解雇补偿,且工作时间越长补偿金越多。而派遣工即便在一个企业长期工作,每续派遣一次,之前的工龄就清零了。因为派遣机构解雇工人很容易,派遣工被解雇基本拿不到补偿金。虽然工厂一线升迁机会不多,但是只要是正式工就有一丝机会,而派遣工则基本没有这种机会。加班对于普通工人增加收入很重要,企业一般会把加班机会优先给正式工。在一些有工会的企业,派遣工往往被拒之于工会大门之外。此外,他们也经常被正式工看不起。

  尽管如此,做派遣工仍是一些工人的自愿选择,即便在他们可以做正式工的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年轻工人,他们更看重眼前的收入。对于小时工而言,比正式工高的实际到手工资让他们心动,有没有社保他们不关心。选择做派遣工的另一个主要理由是自由。对于工厂正式工而言,如果想离职,从打离职报告到实际能够离开往往要一个月之久。这是很多工人所不愿意接受的。对于派遣工来说,这个过程一般在一周之内。想做正式工的大多数有一定年龄和法律意识的人。他们看重正式工的社保待遇和离职补偿。

  ⑤ 外包工

  外包工的情况一般比派遣工更差。对于在国企工作的长期派遣工而言,他们往往有一定的转正机会。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出台后的两年过渡期里,这种转正机会一度很大。因为相对于外企和私企,国企有带头执行政府规章的责任。但是对于外包工而言,他们没有转正机会。其他情况都相同,外包工的工资也比派遣工更低。这是因为对于外包公司而言,外包业务比派遣业务纳税多,他们会把多交的税从外包工身上找补回来。平台经济中的劳动者与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情况多有重复,在此不详说。

  05.

  反噬

  ①工人:短期化的人生

  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泛滥对于整个社会意味着什么呢?派遣工和外包工涉及的主要三方中,首先,整体而言,派遣工和外包工作为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受到损害。更糟糕的是,对于小时工这类短期派遣工而言,其泛滥助长了一种只看重眼前、忽视长远的文化。以“三和大神”为代表的日工群体是这种文化最极端的承载者。这种浑浑噩噩、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生活将年轻人的人生规划短化为一个几天接着另一个几天,将他们的人生目标矮化为活着。它消磨着年轻人对未来的勇气和期待,也腐蚀着他们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工期以3-6个月为主的小时工在这方面并好不了多少。这种短期化和频繁跳厂也阻碍着他们技能从而是工作岗位的提升,磨灭着他们未来的希望。

  ②用工单位:引入食利者与冲突

  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派遣和外包是把双刃剑。表面上,用工单位获得了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劳动力,但是这种灵活性建立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这个基础是用工单位主动让渡和派遣公司主动追求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派遣公司及其背后的劳动中介链条并不是帮用工单位解决招工和辞工麻烦的志愿者,而是追求利润的市场主体。因此,用工单位在引入一个麻烦解决者时,也引入了一个食利者,其结果就是推高了工厂的用工成本。虽然,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整体待遇较正式工为低,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工单位的实际成本是低的。要知道,劳务中介所有收入的最终来源就是用工单位。工厂使用的派遣工背后的中介链条越长,用工单位的成本就越高,因为这个链条中的每一环都要从链条的运作中攫取一定利润。结果,工人工资和劳务中介收入加起来,用人单位的人均派遣和外包工用工成本有时会比正式工要高。如上面有案例提到,学生派遣工的实际到手工资有时还不到工厂支出成本的一半。

  同时,用工单位在选择不与派遣工和外包工建立劳动关系时,也等于选择了这些工人的用脚投票和高流动率,这进一步拉升了其用工成本。准确地说,用工单位需要的是在旺季稳定工作和在淡季自动离开的劳动力。淡季自动离开这点比较容易,而旺季稳定这点,尽管有派遣公司的努力,却仍然难以确保。问题在于,当用工单位放弃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时,也就放弃了与员工之间建立忠诚和认同。没有忠诚和认同,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即便一个派遣工已经在某工厂开始工作,可能还被承诺了返费,但只要别的工厂愿意出更高的工价,工人就会用脚投票。这种跳厂行为在派遣工中司空见惯,是工人积极主动提升自己收入的努力,某种程度上也是工人对于自己处境的反抗。对于工厂而言,使用派遣工的主要原因就是赶旺季订单。工人的流失会威胁其订单的按时交付,无法按时交付工厂就会面对巨额罚款。而且,即便是工厂能及时补充工人,做过流水线工作的都知道,虽然流水线工作门槛很低,似乎是个健全人都能做,但是新手的速度比老手要慢得多。而且面对其他工厂的人力竞争,使用派遣工的工厂只能尽力提升工资,以留住现有工人。这一切进一步拉升了其用工成本。

  最后,用工单位在选择滥用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时候,也选择了冲突性的劳资关系。派遣工和外包工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当他们的愤怒到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如火山般喷发出来。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不同酬是引发派遣工抗争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影响较大的有2013年德尔福(一家北京的汽车配件厂)派遣工罢工,2014年北京诺基亚派遣工罢工,2017年长春一汽派遣工罢工等。克扣工资、拿不到返费是派遣工抗争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去年11月,成都富士康出现了工人讨返费的千人游行。去年12月,苹果的另一家代工厂——上海昌硕爆发万人讨薪,同样是因为返费问题。之后不到两周,昌硕的姐妹厂昆山世硕也因克扣返费招致约8000工人的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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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硕工人因返费而抗议

  ③劳动中介:掠夺者被掠夺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及其所在的中介链条而言,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滥用是它们积极追求的结果,也是他们巨大的生存和盈利空间。作为一个人力服务提供者和食利者,劳动中介让用工单位又爱又恨。虽然用工单位不得不求助于它们去获得劳动力,但劳动中介的生存仰仗于用工单位。中介对用工单位的这种依赖和中介市场的激烈竞争给了用工单位反制中介的空间。面对中介无良行为的高发,用工单位一方面提高了对合作中介的要求,另一方面通过转移中介的责任去压缩其违规盈利空间。通常,有经验的用工单位会通过要求中介支付押金等形式防止中介跑路,通过在合同中加入苛刻的罚款条款来迫使中介去减少工人流失率。一般而言,用工单位会把派遣工工资和返费交给中介去发。但是为了防止中介克扣,一些用工单位选择不通过中介、直接给工人发工资和返费。作为一个招工渠道控制者和掠夺者,劳动中介让很多工人找到了工作,却又痛恨它们对其收入和权益的克扣。工人对于对于中介的无良行为同样不是被动接受的。2012年,东莞的一位求职者刺死了一位劳动中介的工作人员。事情的起因是这位求职者向中介交了钱,中介却没有给他找到工作也拒不退钱。2016年,深圳的两位派遣工刺死了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的两个经理,因为这个公司克扣了他们的工钱。

  ④ 社会:我们能坐视不管吗?

  除了对工人本身、用工单位和劳动中介有负面作用外,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滥用对整个社会而言也存在巨大的负面效应。派遣工和外包工从根本上是一个人,他们是生产者、是消费者,也是社会行动者;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有自己的尊严。然而,派遣和外包本身却把他们变成纯粹的干活工具人,通过把他们的劳动力变成商品,也把他们商品化了。把作为生产者、消费者、社会行动者的人通过派遣和外包形式商品化会带来很多问题。

  第一,这与产业升级相矛盾。产业升级的基础是作为生产者的人,这些人不仅包括科学家和工程人员,也包括基层的技术工人。孟子云: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对于普通工人,工资是主要收入来源。工作不稳定,工资就不稳定,就是“无恒产”。“无恒产”就“无恒心”钻研技术。干中学是技术工人培养的重要渠道,对于在工厂之间跳来跳去的派遣工而言,他们难以成长为技术工人。而他们这种跳来跳去是工厂、派遣公司和他们自身合力造成的结果。缺乏技术工人,中国的产业升级将步履艰难。

  第二,这与国家目前着力提升内需、推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新发展格局矛盾。这种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应对旧增长模式的问题和当前国际局势的必然选择,其关键在于老百姓兜里有钱。目前,中国仍然是一个蓝领国家,全部就业人口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比例不足15%,其余多是普通打工人和农民。因此,提升内需的关键在于让普通打工人和农民兜里有钱。如果放任派遣和外包成为普通打工人的主流就业方式,那就等于放任用工单位和劳动中介侵害他们的权益。他们的钱包必然会缩水,国内大循环的根基就会不稳。而且,没有内需提升、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就会缺乏动力。

  第三,这与整个社会的平安、稳定运行矛盾。现代社会是一个人与人之间普遍、深刻链接的社会,每个人的活动都有巨大的外部性。新冠疫情的蔓延和抗击重新教给了我们这一课。如果社会把一部分人当做商品、只使用不爱护,那么整个社会就会遭殃。南京禄口机场的事故是一个沉痛的例子。由于病毒的传染性,外包工成为受害者这件事最终演化为整个社会成为受害者,这就是我们无视外包工权利受损的代价。

  分析至此,劳动者、用工单位、劳动中介及整个社会在滥用派遣工和外包工中的得失已经明确。在这种行为中,没有纯粹的赢家,多的是短期的赢家和长期的输家。问题于是变成了:如何去遏制派遣工和外包工的滥用?这个问题如同派遣工和外包工发展的历史一样悠久,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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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6 00:17:30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共同富裕的几点认识
2021-08-25 15:31:4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宋新滨

  一、“共同富裕”的由来。

  “共同富裕”内含着现代无产阶级(工人阶级)的奋斗理想,但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和附带结果,并不是马克思主义革命者的理想,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消灭阶级才是马克思主义革命者的理想。“共同富裕”最初实际上是针对没有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农民等小生产者提出来的动员口号。

  “富裕”本身就是阶级社会的现象,只有和“贫困”相对才有存在的意义。在没有阶级或者阶级已经被消灭的社会里,没有了“贫困”自然也就没有了“富裕”。对于个体农民等小生产者来说,他们既是劳动者又是小私有者。因为他们是劳动者,所以不能剥夺他们。又因为他们是小私有者,小生产是“每时每刻都产生着资本主义”。对于个体农民这样的小生产者只能采用引导他们走合作化的道路,通过社会主义合作社逐步走上集体劳动,从而完成社会主义改造。这无疑是一个极其艰巨、复杂而且现在看来是充满反复的历史任务。为了动员他们,只能从小私有者最感兴趣的“富裕”着手——这是最能打动这些人的口号。当然,不是以往那种自己发财致富往上爬而把别人挤到下面去的小心思,而是大家都过上富裕的生活——所以叫做“共同富裕”。这在《艳阳天》、《金光大道》等文学作品中有着鲜明的印记。

  二、“共同富裕”目前阶段的意义。

  在中国因为有改革开放初期“先富后富”、“两个大局”等承诺,所以“共同富裕”就不再是简单的经济或社会问题而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问题。能不能兑现这个承诺就关系到党的威信、群众基础也就是所谓的“合法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同富裕”也关系到共产党人的“初心”。但正如上文所述,共产党人本来的初心远不止于此。这是有必要说明的。

  三、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和根本。

  如果离开了这一点是不可能有什么“共同富裕”的。国家的调节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当国家已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之后,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决定了分配(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分配也有很大影响)。税收等方式当然可以调节分配,但离开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去谈“共同富裕”就是混杂着拉萨尔主义的一种蒲鲁东式的空想——小资产阶级的幻想。这种小资产阶级思想不论多义正言辞,也不论多么诱人动听,最终结果都是资产阶级的最有利帮凶。尤其是现在这种形势下,在与国际(金融)垄断资本集团的生死斗争中,只有战胜这种小资产阶级思潮的腐蚀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这更是必须强调说明的。

  四、依靠群众才有力量。

  注意上文说的是“税收等方式当然可以调节分配,但离开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去谈“共同富裕”就是混杂着拉萨尔主义的一种蒲鲁东式的空想……”。也就是说,我并不否认税收等“二次分配”手段的作用,而是强调必须着眼于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根本。实际上,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通过“减租减息”以及财产累进税等方法有效地调节了社会财富分配。到抗日战争结束后,在很多老根据地里,地主富农的势力已经被大大削弱了。但是即使如此,也必须发动群众开展土改。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我们党的法宝,是我们手中的“刀子”,任何时候都丢不得。实现“共同富裕”同样“不是敲锣打鼓轻轻松就能实现的”,所以现在更要牢牢握在手里,千万不能太阿倒持。

  五、破除迷信解放思想。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然是“有计划、按比例”协调发展的经济,也就是必须从“市场经济迷信”中彻底解放出来。社会主义对经济的计划决不是管制经济(资本主义国家在战时等特殊情况下也会采用)更不是官僚统制经济(苏联在变质以后的情况)而是在党领导下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资本服务的经济。这种经济是从来没有过的,其建立、巩固过程必然充满了斗争和反复。这一点都不稀奇。大浪淘沙,只有始终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立场上的人才经得起考验。

  就在刚才看到“观察者网”上还有《相较于市场经济,苏联先进理论指导的计划经济,为什么没有明显的生产力优势?》这样的文章。这篇文章从抽象的概念出发而不是对历史做具体的分析,里面充满了糊涂观念和错误思想。由此可见,“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毒害有多深,肃清其流毒需要付出多么艰苦的斗争。

  六、无产阶级专政、自我革命是要害。

  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对经济的计划、按劳分配等等要落到实处,就必须有无产阶级专政作为保证。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就必须始终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否则就会出现被委托的管理人“异化”为主人这种在苏联发生过的惨痛教训。

  当真的实现“共同富裕”时,也就没有“富裕”了。那时,中国的工人阶级乃至整个中华民族就为全人类做出自己的新贡献。

  以上都是最简单的理论常识,但是有必要和大家交流一下,欢迎大家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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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8-26 00:43:50 | 只看该作者
卫兴华: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的基本制度
卫兴华 · 2021-08-24 ·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私有制经济可以继续发展,但不应妖魔化国有经济,搞“国退民进”,排斥国有经济的发展。要把国有经济搞好搞活,做大做优做强,有效发挥主导作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为全国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增加全民的利益,以永葆社会主义的江山不会变色。
  我国当前贫富两极分化现象及其根源

  【摘 要】构建我国公平的财富分配方式,应以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即共同富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需要首先弄清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让劳动群众"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而实现这一目的的物质条件是快速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两大抓手,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社会主义的其他特点和规定都是从这里引申出来的。我国产生了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趋势,这是否是贫富两极分化?什么是两极分化?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贫富分化?需要明确回答。造成两极分化的原因是什么?要分清浅层次原因和根本性原因。腐败、垄断、市场经济发展不到位等是否是根本原因?不能简单地把某些高收入富人群的出现看作是两极分化的根源,还要看富人群体的产生是否同时导致了低收入的困难群体的产生。市场经济发展不到位也不是根本原因。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收入的分配。贫富分化的根源存在于所有制关系中。

  一、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近些年来,我国在改革与发展中,高度强调并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将其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就显得尤为重要。除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体制外,惠民生的一系列措施也配套出台,如就业扶持、扶贫政策、全民医保、社会保障、安居工程、兴农富农、国家助学,等等。另外,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扩大消费需求方面的政策措施,也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惠民生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都是体现了国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的决心。十二五规划纲要也指出:要“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怎样认识和看待这一问题?有必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正面看,这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与实践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的体现,是完全正确的,会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从反面看,新中国建立已60多年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会积累了这么多的民生问题,甚至出现了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悖的两极分化?为什么直到近些年来才认识和认真着手解决这类问题?还有个问题:目前,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是必要的,具有积极的正面效应。但是,能否由此真正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保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与完善?还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与研究。

  理论与现实问题的产生、存在与解决,又涉及和回到一个老问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邓小平针对改革开放前的“左”的理论与实践,多次提出这个问题,事实上也回答了这个问题,那就是社会主义本质论和三个“是否有利于”的判断标准论。
  还可以补充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目的是什么?弄清这个问题,才能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而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既可以从宏观层面的总的框架中回答,也可以从具体的实际层面来回答。马恩列和邓小平从两个层面回答了这一问题。

  首先,从直观的具体层面来看,从广大老百姓最关心也最容易接受的切身利益来看,搞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摆脱在旧社会制度下遭受剥削、压迫与穷困的处境,过上美好幸福的、人人平等的、日益富裕的生活。列宁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实现这一点。社会主义一定会实现这一点,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困难和它的全部力量也就在于了解这一真理。”邓小平批驳了“四人帮”宣传的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谬论,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我们知道,原始社会实行公有制,没有剥削和两极分化,但没有共同富裕,没有也不可能有“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因为生产力极端落后。在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制度中,存在着剥削、奴役和两极分化,没有也不可能有共同富裕。“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与广大劳动者无缘,只有少数富人——剥削者享受。需要深刻领会列宁的话:第一,“要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是指“所有劳动者”,不是部分劳动者,更不是少数剥削者和富人;第二,“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往一切社会的最本质的特点,是搞社会主义的最根本目的;第三,“社会主义一定会实现这一点”,实现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富裕,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特别是生产力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致力于这一目标的实现,而且要抱有信心,“一定会实现”;第四,搞社会主义必须“了解这个真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全部力量所在”和“全部困难所在”,也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的灵魂,离开社会主义的“这个真理”,就失去了社会主义的“全部力量所在”,就离开了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而弄懂和实现“这个真理”,又是搞社会主义的“全部困难所在”。

  如果离开“这个真理”,即离开搞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是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转而去讲社会主义的其他方面,即使强调得再多,也会失去本质意义。比如,只强调公有制、按劳分配等,虽然也消灭了剥削和两极分化,但只能是贫穷的公有制,贫穷的按劳分配,贫穷的社会主义。在“左”风盛行时期,不但将致力于发展生产力批之为修正主义的“唯生产力论”,还把致力于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物质文化水平,也批之为“经济主义”、“福利主义”。生产的目的被模糊了,只能讲为革命而生产,工人为革命而做工,农民为革命而种田。也不能言富,宣传“穷则变,富则修(修正主义)”。粉碎“四人帮”以后,还需要理论界进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讨论,以明确是为满足人民需要而生产。

  怎样实现共同富裕?首先要通过发展生产力作为其物质基础。社会主义能够也应当比旧社会制度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像我国这样在生产力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快速发展生产力更是一个紧迫的任务。如果忽视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忽视共同富裕的目标。但如果发展生产力不是落脚于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忽视劳动群众的利益诉求,而是片面追求GDP,就会重资本,轻劳动。如果不问姓公姓私,不问姓社姓资,就会导致两极分化,工农群众沦为弱势群体,几十亿、几百亿的富翁会日益增多。

  必须明确,只强调和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并不能保证实现共同富裕。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力高度发展,但造成的结果是严重的财富占有的两极分化。私有制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共同富裕的实现,要以宏观层面的社会主义总体框架的存在与完善为条件。共同富裕要有制度安排作为其必要基础,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意味着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这就要求应有的制度安排即所有制基础只能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不会产生两极分化的。邓小平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他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1】(P149)公有制经济实行按劳分配,劳动贡献有差别,收入分配也应有差别,但差别不会很大,公有制排除了凭借个人占有生产资料获取高额收入的关系,特别是排除了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可能,为共同富裕提供了社会条件。

  因此,快速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等,都是由让全体人民“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即由共同富裕的根本目的和本质要求引申出来的。

  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本质,其出发点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落脚点是实现共同富裕。判断社会主义事业的得失成败,是三条“是否有利于”的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所强调的还主要是发展生产力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观点是一致的。马克思指出:在未来新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2】(P220)恩格斯也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3】(P336)他们都强调两条:一是迅速发展生产力,二是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

  因此,只要弄清楚了为什么要搞社会主义,搞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什么,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也就明确了。从本质规定上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可以讲是快速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是紧抓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防止两极分化。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是建设和搞好社会主义的两大抓手。判断社会主义搞得好不好,首先主要看这两手抓得如何。我国1957年以前,两手都在抓,生产力发展得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快。“左”风盛行时期,两手都变软,转向抓阶级斗争一手硬,结果是共同贫穷。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时期中,抓生产力一手硬,抓共同富裕一手软,结果出现了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

  什么是共同富裕?需要弄清几点:首先,共同富裕是个动态概念。没有也不应有一个固定不变的标准。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全面小康水平实现了,就可以说初步走进了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至2020年,我国人均GDP可达一万美元左右,等于现在的两倍。但不能停留在这个水平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财富的极大积累,共同富裕水平会不断提高。

  其次,我国是在生产力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尽管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已占世界第二位,但人均GDP却只有5000多美元,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高收入国家。根据美国《全球金融杂志》2010年公布的全球182个国家和地区的收入排名,卡达尔人均90149美元,卢森堡为79411美元,挪威52964美元,新加坡52840美元,美国47702美元,瑞士43903美元,我国大陆处于世界后列。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于各国,人均GDP的增速也处于世界前列,共同富裕应当也能够作为目标逐步实现。就是说,我国目前还没有和不能实现共同富裕,但必须将共同富裕作为努力的目标,缓解和消除已出现的两极分化,通过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再次,我国实现较高水平的共同富裕,不需要等到赶上和超过发达国家人均GDP的水平。发达国家和其他高收入国家,都存在两极分化,没有共同富裕。人均GDP的高值,掩盖了1%和99%财富占有上的对立。我国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消除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道路,人均GDP达到两万美元到三万美元(等于目前的4倍到6倍),就可以实现较高水平的共同富裕了。

  因此,仅仅讲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还不够,需要有制度安排做保证。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就是必要的制度安排。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既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和基础,也是快速发展生产力的制度保证。在生产高度社会化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私有制已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目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金融危机的漩涡中挣扎不出就是明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消除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为了快速有效地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我国就需要遵从科学发展的主题,使劳动者成为生产和社会的主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要进行改革,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就要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经济制度。这就从宏观层次的总体框架上回答了当前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然而,正确的理论指导和方针政策,不能停留在文字上、口头上,而重在落实。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事实有两个,一是贫富两极分化,二是腐败蔓延(腐败的蔓延也与两极分化、中外富商腐蚀某些官员和国企高官有关)。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如果不去追根溯源或回避根本原因,采取一些治标措施,固然也必要,但不能治本。所以,还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弄清下面的问题。

  二、怎样认识和看待我国目前出现的财富分配不公和贫富分化现象?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社科院等编写的《中国居民收入分配年度报告(2004)》披露:我国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所占有的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的10%的家庭的相应比例为1.4%,贫富收入差距为32倍。这只是8年前的统计数据,而现在这个差距更是扩大了。
  从基尼系数看,有关资料显示,我国1984年基尼系数为0.24,以后不断扩大:1994年为0.434,2000年为0.458,2004年为0.469,2006年为0.49。目前,估计已达0.5或0.5以上。

  财富分配的不公,造就了我国日益增多的富豪。瑞信研究院2011年10月发布的《全球财富报告》表明,中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翁已达百万人以上,个人净资产超过5000万美元的,达5400名,仅次于美国,德国为4135名,日本为3400名,俄罗斯为1970名。《福布斯》2011年中国富豪榜显示,中国个人或家族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富豪达到146人,胡润富豪报告的创始人霍格韦在2012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拥有10亿美元财富的人数其实可以翻倍,达260人。有大批富豪隐藏在人们视线之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的富豪数量,超过了除美国之外的一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类统计数字未必准确,且互有差异,但依然可作为我们思考问题的参考。

  不断增多的富豪是怎样产生的?从富豪排行榜来看,大富豪都是私营企业主,因而主要是靠发展私有制经济起家的。此外,中国还有一批富人,如影星、歌星、体育明星和金融证券业界的高官等。《深圳特区报》2011年4月6日刊登一篇报道,指名道姓地讲,海派清口相声演员周立波,一年收入8000万。据周自己讲:“我两年票房一亿五千万,我一个人顶得上几个中型企业!”他除演出赚钱外,还有不少其他吸金活动,自曝活动出场费分三档:“上海本地剪彩一次66万元;外地剪彩一次88万元;商业演出一次100万-150万元。”所以,一年收入总数不止8000万。

  电视剧的片酬几年来暴涨,某些明星的片酬过去一集只两三万元,现今涨到20万-30万元,有的喊出一集50万元甚至70万元的高价。大陆的片酬高过台湾和香港。一位明星出演一部30集的电视剧,两三个月时间,可赚到600万-900万元甚至更多。许多歌星,一年收入数百万元甚至千万元以上。越是富人,越有机会赚钱。《深圳特区报》2009年10月23日按实名制报道了一批明星所住高级别墅的情况,所住豪宅都在亿元以上。某明星10年前买一个1000平米的豪宅,1平米1万元;到2009年该豪宅涨到8500万元,净赚7500万元。从现在的价格看,可净赚亿元。

  另一方面,我国还有不少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有些富人,在国内外大量购买高级奢侈品,高盛公司将中国列为超过美国,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奢侈品市场,又报道“中国仍有大量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每天的生活费不到1美元”。

  怎样分析和看待这种贫富差距呢?这是否肯定是贫富两极分化呢?贫富差距扩大趋势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就开始了。但直到本世纪初的前些年中,主要媒体一般只讲我国出现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不提两极分化。是否已出现两极分化,学界还有不同的认识。这与怎样认识“两极分化”有关。有的学者否认出现了两极分化,是根据我国不存在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事实做出的判断。的确,我们应全面地、辩证地认识和看待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我国虽出现不断增多的富者愈富的富翁阶层,但不存在日益增多的贫者愈贫的穷人阶层。应该肯定,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从总体上来看,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正在向全面小康阶段迈进。应当看到,改革起步的1978年,还存在2.5亿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农村贫困人口,现在已绝大部分脱贫。虽然还存在一部分需要解决温饱问题的城乡困难群体,但国家已将他们作为扶贫对象进行救助,且扶贫标准也逐渐提高。应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获得的巨大成就。这是问题的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也应指出我国出现了贫富两极分化的事实。从存量财富的占有来看,一方面是拥有几亿、几十亿、几百亿的富翁阶层,另一方面存在着所占财富只能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甚至是“家徒四壁”的困难群体。从增量收入来看,大款大腕们一年收入数百万数千万甚至亿元以上,而广大弱势群体年收入只有2万元左右,甚至更低,相差百倍、千倍、万倍。

  考察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不能只从绝对意义上着眼,还应从相对意义上着眼。马克思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分析这一问题的方法。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他在分析资本主义关系时说:“工资的显著增加是以生产资本的迅速增长为前提的。生产资本的迅速增长,会引起财富、奢侈、社会需要和社会享受同样迅速的增长。所以,即使工人得到的享受增加了,但是与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的大为增加的享受相比,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程度反而降低了。……我们在衡量需要和享受时是以社会为尺度,而不是以满足它们的物品为尺度的。因为我们的需要和享受具有社会性质,所以它们具有相对而言的性质。”【4】(P729)以这种分析方法来判断,应当肯定我国的贫富分化是相对性质的而不是绝对性质的分化。下面可以用我国存在的具体事例形象地说明这种分化的相对性。《参考消息》2009年10月14日报道:一名中国年轻女子用400万元买了一只藏獒,用飞机运回来的时候,派30辆奔驰车去机场迎接。让狗住在恒温的空调房间,每天吃鸡肉和牛骨汤,喝矿泉水,1月花费约3000元。而一个普通清洁工的每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报道说,“这个国家变成了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可以看出,即使清洁工的月收入增加一倍,也比不上那只藏獒的消费水平。与这位富姐的财富相比,更是天上地下。

  三、造成贫富两极分化的根源在哪里?

  社会主义要实现财富分配的公平,但公平不是平均,要反对平均主义。改革,就要改变传统体制下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的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就要根据对社会贡献的大小,拉开收入差距。对贡献大的科学家、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给予较高的报酬是公平合理的。简单地反对收入差距扩大并不科学。针对平均主义,拉开收入差距,使收入差距的扩大与各自劳动贡献的差距相一致,是合理的,不应反对。需要缓解和消除的是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趋势,是贫富分化的出现。水稻专家袁隆平,为水稻高产做出重大贡献,即使他收入再高,人民不会有意见。体育明星姚明曾年收入亿元,也不会引来不满,钱学森的收入与他的贡献相比,恐怕是非常偏低的。讲财富分配不公平、收入差距过大,不应也不会包括上述这种情况。事实上人们的不满与批评指向并不在这里,而是指向贡献与收入脱节,或是低贡献、无贡献而高收入,或是依靠压低职工收入进行剥削致富,或是靠投机钻营致富,或是通过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致富等等,是指向这类富人阶层。

  造成我国贫富分化的原因,学界众说纷纭,有多种不同的看法,都有各自的道理,但应分清浅层次的、枝节性原因和深层次的根本性原因。

  腐败是不是根本原因?需要具体分析。腐败,是指为人民所痛恨的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非法行为。如果把腐败只理解为贪污受贿,那就难以说明它是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这是因为,在贪官的行为暴露前,他一般作隐蔽状,其所贪财富不会计入基尼系数。而当贪官败露后,其所贪财富一律交公。再者,贪官毕竟是少数,占人口比重很小。即使将贪官纳入暴富阶层,他们至多是增加点富人数量,影响点基尼系数,而不会是造成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们不是造成弱势困难群体收入低下的根本原因。不过有一点应注意到:贪官接受开发商的贿赂后,会以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为代价,让开发商获得暴利,增加了非法致富者的数量。

  分析造成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即根源,要考察两个方面:一是弄清为什么会出现一个占有财富很大比重的富人阶层;二是弄清为什么会出现一个所占财富比重很小但所占人口比重很大的低收入群体,二者的统一才形成贫富分化。贪官与前者有联系,但与后者无因果关系。

  如果讲腐败,应看到腐败的另一个层面。那就是在国企改制中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腐败事实。我国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与企业主管和政府官员们的腐败(包括经济腐败与政治腐败)行为有关。这既造就了一批损公肥私、一夜暴富的私营企业主,迅速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翁,又制造了大量失去生活保障的工人群体。这里可引用“反腐作家”张平亲身见闻的材料作为事例。由张平小说改编的电影《生死抉择》,曾在国内产生过重大影响。张平2008年被选为山西省副省长。张平讲过这样一段话:“我原以为天下只有农民苦。后来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工人一旦下岗失业,没有土地,没有粮食,比农民还苦。”他曾采访过数十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他发现“一个个工厂迅速完蛋,全都与领导者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有关。而工人们很可怜,他们也知道腐败在发生,但他们没办法。我没想到工人这么苦,原来的三线工厂X厂,工人大批下岗没人管,集体自杀40多人,他们要用自己的死引起上面的重视,以期待拯救更多的兄弟姐妹,亲人家属”。张平还具体讲述了企业蛀虫们侵吞国有财产以自肥的千奇百怪的惊人事例(见《报刊文摘》2008年2月20日)。根据宗寒的《两只眼看中国资产层》一书提供的统计资料,1982年至1992年,国有资产年均流失500亿元,而在90年代,年均流失5000亿元。全部流入私人腰包,造就了多少个千万、亿万富翁。1998年至2002年的私营企业中,有25.7%的企业是由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而来。根据2005年的调查,私营企业中的35.2%原是国有企业。2007年的资料表明,私营企业的7万亿元的资本中,有至少1/3或以上是由国企和集体经济转移来的。这种转移,除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化公为私外,更多的是由大量国有中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而来。而原公有制经济中的职工则成为由私人资本支配的低收入的雇佣劳动者,还有大量国企工人下岗,成为生活困难群体。

  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大量资产流向私人,又有大量工人下岗,是造成贫富分化的一个途径。但需要将其与私有制经济的大量发展和公私经济主体地位逆向发展联系起来统一考察,才能说明问题。

  认为垄断是造成贫富分化的根源也难成立。首先,国有企业并不都是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居少数。《人民日报》2012年5月17日发表的由三位记者撰写的《竞争让国企更优秀》一文明确指出:“提及国企特别是央企,很多人自然地就会想到‘垄断’。事实上从目前的行业分布看,90%以上国企处于高度竞争的行业。”即使是垄断企业,利润额高,但上缴税收额一般高于利润额,也高于私企外企税收与利润之比。国企利润的主要部分用于积累,扩大生产,仍归国家和人民所有,不像私营外资企业,利润全归私人占有。第二,有些国企高管的收入偏高,为世人所诟病,需要调整,但改革开放以来,国企在数量、产值和所占GDP的比重上日益降低,私营和外资企业占GDP的比重达到了70%-80%。根据《人民日报》2011年8月10日的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统计资料显示,私营企业达903.49万户,外商投资企业44.59万户,个体工商户3601.13万户。而国有企业则不断减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虽已减少很多,还有238000个。2007年下降到112000个,减少了一半多,现在更少了。2009年,国有工业企业只剩9105家。中央国企2003年有196户,2011年减少为117户。年收入几十万、百万元或以上的国企高管数字未见到统计,但亿万富翁统计中未见国企高管,即使假定有几千个或上万个国企高管拿了高薪,也构不成全国贫富分化的原因。第三,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国有企业内部,无论属于竞争性或垄断性行业,都不会造成低收入的困难群体。有人指责国企职工的工资偏高,但国企普通职工的平均工资高于私企和外企职工,是好事而不是坏事。这正是社会主义企业优越于资本主义企业所在。正好说明认为垄断是产生两极分化的原因的观点不能成立。还应看到一点:私营外资企业从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其增殖的部分除缴税后全部归业主私有,而国有企业贷款还本付息后的税后利润,用于积累仍归公有,而且还需要上交一部分利润。由此看,国企普通职工收入高一点、相当于私企职工的近两倍也并非不合理。当然,有的企业连抄表人员也年薪高达10万元,是会引起非议的。

  有人靠炒股致富,有人靠炒房获得暴利,影星、歌星、体育明星、金融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国企高管、画家以及科技教育界的某些人士获得高收入,可以增加扩大收入差距的因素,扩大了高收入群体,会增大基尼系数,将其算入贫富分化的富方也可以。演艺界、金融证券界和国企高管的过高收入与低收入困难群体相比,存在分配的不公平不合理,过高收入应予以调节。但这不是造成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们并没有造成大量低收入困难群体。

  有的学者认为,贫富差距扩大,是因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到位,不规范。似乎只要市场经济发展好了,差距就会缩小。这种看法,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理论,也不符合历史事实。西方学者认为,私有制的市场经济承认分配不公平。例如,《现代日本经济事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一书中,讲到私有制市场经济制度的三个基本原则时,指出:“私有财产当作生产资料使用时,就成为利润活动的源泉,容易利用所有权的优越地位剥削工人”;市场机制的分配“是以不平等为前提”,“分配一般就是不平等的”;“在一夜之间既有可能变为大富翁,又有可能变成穷光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常识也告诉人们,在私有制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作用,除自发配置资源和促进生产力发展外,还会促进两极分化。从发达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事实来看,贫富差距呈扩大趋势。2011年12月21日,《光明日报》转载了德国学者舒尔茨的《美国贫富差距史无前例》一文,文中指出,“近100年来,美国的贫富差距从来未像现在这样严重,一边是占总人口1%的幸福的超级富翁,另一边是占总人口99%的那些人。目前,400个最富美国人占有的财富超过1.5亿底层美国人占有的财富总和。”我们看到,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口号就是99%对抗1%。文章又说:连美国中央情报局公布的报告中也说:“美国的贫富分化比突尼斯或埃及更为严重。”“从本世纪初开始,问题就不单单是社会出现两极分化了,问题还在于分化在加速。2002年到2007年间,65%的收入落入了最上层的纳税者的腰包里。虽然美国的生产率自新千年以来得到巨大提高,但大多数美国人没有从中受益,民众平均年收入减少了10%以上。”

  寻找造成全社会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必须是既造成了一批财富日益增大、人数日益增多的富人群体,同时又造成了人数众多的低收入群体。这就必然涉及所有制问题。应当注意到,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批评离开生产资料所有制抽象地谈论“平等权利”、“公平分配”的错误。他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这里所讲的“生产条件的分配”就是指生产资料条件分配在谁手中的问题。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着社会主义分配方式。马克思尖锐批评“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学者(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会主义)把分配看成并解释为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围绕着分配兜圈子。既然真实的关系早已弄清楚了,为什么又要开倒车呢?”所谓“真实的关系”,就是分配关系取决于所有制关系,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离开这种真实关系,不考虑所有制关系去围绕着分配兜圈子,空谈“公平分配”,是在开倒车,解决不了问题。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观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造成两极分化的根本原因,只能是中外资本主义经济即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大量发展。私有制的小商品生产就会产生分化,我国有些私营企业就是从小商品生产起家的。而资本主义经济则会扩大两极分化的范围和趋势。私营经济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两方面的分化,一方面是企业间的竞争,优胜劣汰,会发生分化;另一方面是资方与劳方的贫富分化。资本利润与劳动工资是天然矛盾的。资本处于强势,追求利润最大化;劳动处于劣势,工资被尽量压低。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前20多年中,私企外企利用我国廉价劳动力,有的还严重侵犯工人权益,迅速发展,扩大资本积累,而工资一般低于劳动力价值。加之地方官员重引进,重维护外商利益;重内外资本,轻劳动;忽视维护工人权益,劳资利益分化就更加明显。亿万富豪群由此产生,低收入的雇佣劳动者群体也由此形成。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贫富分化的趋势已较明显,基尼系数已超过警戒线,2000年已超过0.45。但多年以来,还宣传处理收入分配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重视效率,再分配重视公平”,表明初次分配可以不重视公平。事实上,收入差距严重扩大,正是初次分配不公的结果,靠再分配是不能有效缩小差距的,何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健全。这是重抓发展生产力而轻抓共同富裕的表现。

  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在私企和外企就业的比重已达80%以上。据《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显示,2009年,国有单位就业人数占城镇就业人数的比例下降到20.6%。另据《京华时报》2012年3月27日文章显示,我国国有企业员工与就业总人口之比已不到8%。集体企业的数量和就业人口也已很少。这表明,我国绝大部分城镇职工,成为受中外私人资本支配的廉价劳动力。他们的工资收入和劳动处境远远低于国有企业。从2009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公布私营单位工资调查的主要数据。数据表明,2008年“我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数量大,但平均工资较低,约为17071元。”这个平均数中包括收入较高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收入,纯工人的年收入比这个平均数会更低。有统计资料表明,国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多年来几近私企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国家统计局2010年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全国国企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35053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均工资仅18199元,只相当于国企的52%。

  再看看外资企业的情况。美国苹果公司是一家全球著名的电子科技产品生产企业。在美国,苹果公司的员工待遇很高,年薪平均高于10万美元,但它在中国搞“血汗工厂”。2010年1月至5月,苹果公司在华最大供应商富士康公司的员工因不堪诸多压力发生连续12起跳楼事件,震惊社会。为苹果公司生产产品的在华三家富士康工厂,经国外维护劳工权益协会进行广泛抽查,发现了很多问题。它“违反中国法律以及行规,要求员工每周工作60小时以上,有时还要求员工连续上班11天以上”,每天工作14小时也是常事。该维护劳工权益协会说:富士康公司的三家中国工厂存在“重大用工问题”,“有相当多的工人对自身健康和安全没有把握”。经过对3.5万名以上的员工进行调查,“发现了多处违反劳动法的现象”。美国多家环保组织和公平劳工协会的调查报告指出:苹果公司在中国的供应商的产品是以“毒害环境、伤害社区、牺牲工人利益”为代价的。存在严重的健康与安全危险,以及劳动时间过长、拖欠工资等问题。工资低,60%以上的员工工资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有的员工拿不到加班工资。富士康拥有120万中国员工,靠剥削大陆的廉价劳动力而获得高利润。据美国《纽约时报》2012年3月31日的报道说,“在拥有数十万富士康员工的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从2005年的每月635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元”,“以美元计算的工资由于人民币升值,增长更快。在2005年,按当时的汇率计算,最低工资为80美元,而现在已经达到240美元左右”。这个增加了的工资水平也远远低于我国国企的平均工资水平。

  在维护劳工权益协会调查和富士康员工抗议的压力下,在“西方消费者对工人工作条件的种种担忧”下,富士康宣布要减少加班时间和大幅提高员工薪酬。决定加薪25%,达到月薪约400美元(合人民币2600元)。大幅加薪后依然低于中国国有企业的平均工资。

  总之,无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作为资本主义经济,是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前,我国强调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民生为重、共同富裕,强调改革与发展的成果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以扭转抓发展生产力一手硬、抓共同富裕一手软的格局。但是,中央的正确决策也遇到种种杂音的干扰。有人反对公平分配,说什么公平不能用秤称,没有衡量标准;有人仍主张效率优先,认为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自然会趋向分配公平;有人提倡市场原教旨主义,认为目前的分配不公,种种矛盾,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和被扭曲的结果;有人主张私有化,认为国有企业垄断、妨害了效率和公平。有人继续宣扬“国退民进”,并谎称这是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其实,中央是一直不赞同这一提法的。这些主张和观点都是不正确和不符合实际的。

  我国要实现公平正义、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和完善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的基本制度。只有公有制才能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当然,国有经济需要深化改革,完善其管理和运行体制与机制。但是,如果把已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也进行资本主义私有化,让资本主义经济占统治地位,则决不可能实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看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发达的市场经济状况,贫富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扩大。前面讲过,100年来,美国的贫富差距不是随着蛋糕的做大而趋于缩小,而是扩大了。另据统计,百分之一的最富裕美国人的税后收入自1979年以来增加了两倍,而处于金字塔底部的百分之八十的美国人同期收入只增长了1/3,美国企业主管的收入与普通工人收入的差距,由以前的30倍,增加到现在的300倍。目前,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和经济危机以及又出现的债务危机,宣布了新自由主义在全世界的破产。西方民众和学者在纷纷议论:“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行不通”、“欧美资本主义制度陷入全面危机”、“应为资本主义看病”、“欧洲资本主义面临最大考验”、“资本主义体系行将瓦解”、“资本主义制度不再适合世界”、“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终结”,等等。从这些媒体的报道标题可以看出:主张私有化和自由市场经济的新自由主义已日暮穷途,私人资本主义制度正处于危机,需要变革。而有人却主张将新自由主义的一套搬到中国来实施,主张我国放弃国有企业,全盘私有化。如果这种主张在我国实现,还会有什么以人为本、民生为上、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将不复存在!

  将我国贫富分化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中外私有制经济的发展所占比重远远高于公有制经济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否定或轻视私营外资企业的重要作用,更不意味着主张“国进民退”压减私有制经济,也不意味着主张限制富人人数的增加和财产的扩大。只是主张应按邓小平理论、我国宪法以及中央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规定,坚持和发展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搞全面私有化。富人可以继续富,但穷人不要继续穷。富人应回报社会,尽些社会责任。除多交税外,还应有善举,关心和扶助困难群体,缓解社会矛盾和仇富情绪。私有制经济可以继续发展,但不应妖魔化国有经济,搞“国退民进”,排斥国有经济的发展。要把国有经济搞好搞活,做大做优做强,有效发挥主导作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为全国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增加全民的利益,以永葆社会主义的江山不会变色。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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