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典 发表于 2022-5-13 11:51:03

右翼动用知识产权打击破坏左翼网站 红歌会网重要通告

红歌会网重要通告

2022-05-13 10:55:52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红歌会网编辑部



http://static.szhgh.com/p/9c550b27f0779a464d2d3a2bd809e3ff.jpg

红歌会网重要通告亲爱的读者朋友:  大家好!  今年是一个重要的年份。转眼又到五月中,半年又快过去了。有几件事儿跟大家汇报一下。  首先为了让大家有更好的体验,我们对目前已经沿用多年的用户中心做了改版升级,即将上线,敬请期待。  在评论系统方面,前段时间我们已经做了一些升级优化,字体更大了,界面更美观了,查阅更方便了,常跟帖评论的读者应该已经发现了。但在内容方面,我们也将依法依规,严格审核(投稿也是一样的),增加了敏感词过滤(正因为敏感,所以不适合公布,请大家理解),尺度上也收紧了很多。去年做了多次的整改清理。今年还会更严格。之所以如此,也是为了能符合政策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文明办网,能保留这样一个空间,让大家能尽可能充分地表达观点意见,建言献策,讨论交流。希望大家多加配合,珍惜保护好这个平台,注意措辞,不要情绪化,不说过头话,理性探讨,文明用语,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评论氛围,更好地持续性地传播正能量。未来我们还将视情况进行例行维护,望请理解。  比较糟心的,可能是在法律纠纷方面。  去年广受大家关注的案子,李卫杰图片案二审结束了。这个案子,我们转载了央视一篇宣传领导人缅怀先烈讲话精神的报道文章,里面有张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照片,后来作者起诉我们要求赔偿,一审判我们败诉,赔款+全国道歉。后来我们不服,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个月二审判决下来,维持原判。我们的上诉意见都没有被采纳,令人遗憾。(详情会另有通报)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英烈的流血牺牲就没有老百姓的安定生活。维护英烈名誉,是我们应有的责任。以郭松民梅新育为代表的爱国学者网友们积极发文发声斗争,以红歌会网为代表的红色爱国网站在至少七八年前,就开始在斗争的同时,发出倡议、联合呼吁,推动国家进行立法,保护英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遭到攻击诋毁,还吃了不少官司。红歌会网就至少遭遇了三次。  2016年,因为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被洪振快起诉,一审二审我们胜诉了;2018年《英烈保护法》通过实施后,我们却因为所谓知识产权问题被告上法庭,两个案子都是因为烈士雕像图片的所谓图片版权问题,我们都败诉了。  对于我们网站来说,宣传英烈精神,保护英烈荣誉,是一种责任和工作范畴,并非想着通过这种东西来获得流量和收益。红歌会网十年来,主要是靠网友们的打赏、捐款支持,后来增加了部分广告,也仅仅是为了能维持平台的基本运行,从未实现盈利,我们也不以盈利为目的。可是,对于这些,法庭上往往不被采纳,考虑,只要认定版权属于原告,就要依法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错,但是也要看情况。以英烈的名誉或英雄雕像为基础的照片拿来获取利益,是否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英烈保护法》或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恐怕还有诸多漏洞,需要完善,任重而道远。  最近,我们又收到了湖北的党媒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传票,说是我们转载了他们旗下的报社网站的报道,要求数万的赔偿;南方报业集团的某报社也找了几篇我们转载的报道,一篇索赔1万……真是防不胜防。传播正能量,转载地方党报党媒的文章都要被索赔了么?何必要跟我们这样一个不盈利的红色爱国网站过不去呢?  据我们所知,其他的红色爱国平台这两年也有不少因知识产权问题惹上官司被索赔(只是没有我们这么多),因此经济压力徒增,办网非常艰难。  宣传红色文化,捍卫社会主义,传播毛泽东思想,不仅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也有法律领域的斗争。好在,大部分爱国学者干部、律师、老同志、网友们,都还没有“躺平”,都还在积极关注、支持和帮助我们,甚表欣慰,非常感谢!  最后说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红歌会网2022”因郝贵生老师批上海那篇文章被休息了半个月,现在已经恢复,请大家继续关注,没有订阅的赶紧扫码订阅一下。

焦典 发表于 2022-6-10 17:58:32

“人民英雄纪念碑图片”案二审判决:“英烈保护法”只字未提(附判决全文)

2022-06-10 15:16:01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石观




  一个广受爱国网友关注的案子,李卫杰“人民英雄纪念碑图片”案,近日二审结束了。
http://static.szhgh.com/p/63b6b450d6c95e6f3b723066cedb9a5f.jpg本案涉案图片。这是央视的报道截图  此案中,我们转载了央视一篇宣传最高领导人缅怀先烈讲话精神的报道文章,里面有张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照片,后来照片作者李卫杰起诉我们要求赔偿,一审判我们败诉,赔款+全国道歉。后来我们不服,上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前段时间二审判决,还是维持原判。  我们在上诉状中指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存在错误。  其一,原审判决称:“红歌会公司在使用涉案作品时未指明作者,已不满足构成合理使用的前提条件”。上诉人就此必须指出:上诉人转载的使用了涉案图片作品的文章,直接来自于央视新闻,央视新闻上面并没有注明文章及图片的作者的姓名,而仅仅注明作者是“记者”。因此,上诉人根据一般常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文章及图片的作者就是央视新闻的记者,而不可能知道作者的真实姓名。原审判决要求上诉人在使用涉案作品时指明作者,显然是错误的。  其二,原审判决又称:“红歌会公司的行为既不是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也不是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他人作品”。原审判决如此认定事实,就是主观臆断了。上诉人从央视新闻转载含有涉案图片作品的文章,恰恰是为了在清明节报道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发表纪念革命先烈的重要讲话的时事新闻,而且由于所转载的文章中含有涉案图片作品,不可避免地再现和引用了其中的图片作品。  其三,原审判决还称:“从内容上看,涉案文章不兼具时效性和重大性两个特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这段判词更是错误,颠倒是非。涉案文章发表于清明节,是为纪念革命先烈而发,具有突出的时效性;文章题目叫“向先烈致敬!习近平的这些话饱含深情”,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因此,原审判决以上述四个理由认定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构成侵权,并判决上诉人致歉和赔偿损失,是错误的。  特别要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并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缅怀英雄烈士。”“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利用人民英雄纪念碑谋取个人私利、非法商业利益,任何人都不能到处拍摄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相类似的纪念烈士建筑作为谋取违法商业利益的作品或工具。  由上,特依法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致歉和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在今年春节之后,我们收到北京法院方面的短信,说是“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延期审理”。我们以为,更高一级的法院的法官具有更强的业务素质,更高的政治站位,对英烈保护的意识会更强,从而会给本案带来转机。但是,这不过是空欢喜一场。  清明节后,法官联系我们,说是由于北京疫情原因不能法院到庭审理,只能网络审理。又因网络审理经常信号不好,建议我们书面审理。随后,本案二审在双方未能到庭的情况下进行了书面审理,判决很快下来了。  在二审判决中,我们的上诉意见都没有被采纳,令人遗憾。  二审法院认为:http://static.szhgh.com/p/6f7aefee5152170271386f8067b7d1d3.jpg  简直令人无语。  “红歌会在传播涉案作品时并未指明作者姓名,其所主张对作者姓名无从知晓不能成为其不为作者署名的合法理由”,我们转载的是央视的新闻报道,原报道根本就没有为作者署名,我们如何知晓图片作者是谁呢?  进一步还说,“其对涉案作品的作者并不知晓进一步佐证了其未经作者许可传播涉案作品的侵权行为的成立”……  自始至终他们从来不提《英烈保护法》,一审法院没有,二审法院也没有。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英烈的流血牺牲就没有老百姓的安定生活。维护英烈名誉,是我们应有的责任。以郭松民梅新育为代表的爱国学者网友们积极发文发声斗争,以红歌会网为代表的红色爱国网站在至少七八年前,就开始在斗争的同时,发出倡议、联合呼吁,推动国家进行立法,保护英烈。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遭到攻击诋毁,还吃了不少官司。红歌会网就至少遭遇了三次。  2016年,因为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被洪振快起诉,一审二审我们胜诉了;2018年《英烈保护法》通过实施后,我们却因为所谓知识产权问题被告上法庭,两个案子都是因为烈士雕像图片的所谓图片版权问题,我们都败诉了。  对于我们网站来说,宣传英烈精神,保护英烈荣誉,是一种责任和工作范畴,并非想着通过这种东西来获得流量和收益。红歌会网十年来,主要是靠网友们的打赏、捐款支持,后来增加了部分广告,也仅仅是为了能维持平台的基本运行,从未实现盈利,我们也不以盈利为目的。可是,对于这些,法庭上往往不被采纳,考虑,只要认定版权属于原告,就要依法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错,但是也要看情况。以英烈的名誉或英雄雕像为基础的照片拿来获取利益,是否应该得到法律保护?  早在2020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就发布了一份互联网图片版权诉讼调研报告。该报告指出,个别图片公司或者律师专门从事图片维权诉讼,主动锁定图片权利人,利用专业软件检索到侵权行为后再向图片权利人寻求授权,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指出,图片市场存在权利主体不明确、权利状态不清晰、授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这是导致侵权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希望国家对于利用“依法治国”的政策企图非法牟利的行为尽快加以惩处、打击,维护互联网发展的良好生态,传播正能量。  现行的《英烈保护法》说“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但是如何保护?如果有人利用这些牟取不正当利益怎么办?如果与《知识产权法》有冲突怎么办?有关法律法规恐怕还有诸多漏洞,需要完善,任重而道远。  在本案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北京法院方面竟然对有关英烈保护的上诉理由视而不见,只字不提:  “特别要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并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缅怀英雄烈士。”“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名称、碑题、碑文、浮雕、图形、标志等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任何个人或团体,都不能利用人民英雄纪念碑谋取个人私利、非法商业利益,任何人都不能到处拍摄人民英雄纪念碑及其相类似的纪念烈士建筑作为谋取违法商业利益的作品或工具。”  这个理由难道微不足道,不值得重视吗?为何要回避,这究竟是为什么?!  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千千万万的英雄烈士奋勇牺牲打下了咱们的红色江山,我们相信,只要红色江山还在,终有一天,英烈们的荣誉能得到妥善的保护,非法不当获利的人将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宣传英烈事迹、捍卫英烈荣誉的人们将得到法律保护。  以下是二审判决全文,供大家参考:http://static.szhgh.com/p/968e48652e83aec98fa037be6a9a76a5.jpghttp://static.szhgh.com/p/15c1aeb657795b2a451ae0b58e5ec1e3.jpghttp://static.szhgh.com/p/f8ab74a701ad1dfb0bbe891ce33403cd.jpghttp://static.szhgh.com/p/1e06ae6a1c0ba6631e811c95241bba59.jpghttp://static.szhgh.com/p/dfaae53063983524be91221c578d09ac.jpghttp://static.szhgh.com/p/302fad67332856f59686dae8eaa752e9.jpghttp://static.szhgh.com/p/a6f23c8c8e67f28925f9614873e9a15f.jpghttp://static.szhgh.com/p/c4b2953c0c77fabd0af84c23db48c148.jpghttp://static.szhgh.com/p/b2ad3f86e431d07a6a1431e210121823.jpghttp://static.szhgh.com/p/37c21c2df89e6dc5b03c22e557eed5d6.jpg  【文/石观,首发红歌会网】

焦典 发表于 2022-7-26 14:44:06

公告:湖北第一党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起诉红歌会网,索赔数十万

2022-07-26 09:20:29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公告



公 告  真可谓,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近期,我们又收到一家党报系统的传票。也是因为转载了他们的新闻报道,湖北省第一党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红歌会网,这一次的索赔力度可谓“空前”。http://static.szhgh.com/p/453bdb60e6ce34ba14f14afc0d3b63db.jpeghttp://static.szhgh.com/p/b069eb73c2371c6cde1d0520fd98f29e.jpg起诉状之一  这一次,起诉案件的数量和索赔金额,都创造了历史记录:案件多达10个,十篇报道为一个案子起诉,每个案子索赔2万元,总共索赔20万元!  在这近百篇报道中,多数是2022年以前的,都是旧闻了,只有极少数是今年的。  而在内容方面,绝大多数是关于社会民生的报道,还有部分是关于反腐的或捍卫英雄的。例如2021年的报道《一个陕西农民的维权路:三年跟政府打三场官司全赢了,问题仍在原点》,是关注农民利益,帮助农民维权的,《爱国将领刘铭传雕塑被垃圾桶包围,物业回应》,是捍卫英雄荣誉的;还有一篇《福建一厅官被指控以刺探、收买方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是关于反腐的,宣传国家反腐的进展和成绩,促进反腐工作。http://static.szhgh.com/p/56fb156633069216cdc5572e42659b7c.jpg
 文章截图(极目新闻——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新闻资讯服务平台)
http://static.szhgh.com/p/bb313dc0c85f2fe16d99a498118da6e5.jpghttp://static.szhgh.com/p/81179e562441b242c29b8eba7dbe5282.jpg  文章截图(极目新闻——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新闻资讯服务平台)  据公开资料显示,湖北日报是湖北省委机关报。1949年7月1日,湖北日报以《鄂豫报》和《江汉日报》为基础正式创刊。2001年4月,组建湖北日报报业集团。2007年4月,更名为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现有总资产50多亿元,在全省17个市州和北上广均设有机构,已成为一家以党报为核心,拥有11报11刊5网站和1家出版机构、8个公司的综合性传媒集团。集团拥有6个百万级媒体,报刊期发量800多万份,日原创新闻信息汉字100多万字,是全省最大的新闻信息平台和外界了解湖北的重要信息窗口。其中,楚天都市报发行量超过130万份,居全国同类报刊前两位,连续第10次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品牌价值达48亿元;2012年12月召开的南方日报改版十周年座谈会认为,全国党报已形成"北有辽宁日报,中有湖北日报,南有南方日报"的发展格局。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是湖北第一党报,总资产高达几十个亿,品牌价值都不计算在内。对于这样有实力,财大气粗的大报,为何要起诉我们这样一个靠红色网友、老同志赞助才能勉强维持的自费爱国的红色网站呢?这点钱对于大报来说,也不过是年收入的零头的零头罢了。可是对于我们来说就是巨额费用,着实令人费解。  前段时间,我们给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党委书记及其集团子公司湖北楚天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写了信,介绍了我们的情况,希望他们能考虑我们这样一个公益性的红色爱国网站的实际情况,能尽快撤诉,但是毫无音讯,没有任何回应,一直没有撤诉。我们将择机公布信的内容。  因为转载新闻报道引发的法律纠纷案件,这是第二次被党报系统媒体起诉了,索赔的数额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巨大的。而这次如果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获胜,即便是打个对折,也足够让红歌会网赔得倾家荡产、关门大吉了。但我们欣然迎战,将利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捍卫这个自费爱国的红色舆论阵地。  红歌会网  2022年7月25日

焦典 发表于 2022-8-2 15:21:25

北京官方展开涉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举报行动
2022-08-02 10:27
标准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旗下的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星期一(8月1日)在微信公众号上介绍,展开这项举报行动的目的是要“避免错误言论误导公众”,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中国北京官方展开涉及历史虚无主义有害信息的专项举报行动。

北京市网络舆情和举报中心指一些别有用心者打着客观理性、反思历史、还原真相、起底揭秘等旗号,在网上散布历史虚无主义言论,恶意歪曲、诋毁、否定近现代中国革命历史、中共党史、中国国史、军史,企图混淆视听、扰乱人心。

焦典 发表于 2022-8-13 03:00:57

网评:湖北日报如此作为,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吗?
2022-08-12 10:53:36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金之草原

原题:滑天下之大稽,群众转发宣传党报文章竟成侵权、还要赔钱

  几个群众办的一个民间小网站,一不为名、二不为利,一心宣传红色文化、宣传毛泽东思想,捍卫社会主义的制度、捍卫人民的利益,如今却面临一家省级党报的巨额索赔。

  理由竟然是,该民间小网站积极主动转发和宣传了该省级党报的十几篇新闻文章,而且并不是冒名转发,而是署了湖北日报和记者的大名。

  需要特别注意,该民间小网站红歌会网,几乎没有什么收入,常常还需要依靠网友的捐款才能勉强维持,工作人员的薪水也就是比所在城市的最低工资水平高那么一点点!这样的工资水平,自从网站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是如此,而且已经维持了十多年。

  虽然生活极其艰苦,但是他们矢志不移,他们一直有一个理想,那就是要捍卫人民的国家,要捍卫人民的利益!为此哪怕付出再多的代价,他们都在所不惜!

  可笑的是,他们打退了一个又一个利益集团、黑恶势力,如今却要面对一些党报的侵权索赔!很可能要为此付出几十万的巨额赔偿。对于其他人来说,几十万就是九牛一毛。但是对于他们来说,几十万就是巨款!

  面对此种状况,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就是法庭上战败,网站彻底倒闭;要么就是法庭上胜利,继续勉强维持,同时矢志不移、继续转发各党报文章。而后可能再一次遭遇某个党报的侵权索赔官司,直至某一天被彻底告倒失败……

  面对这样的局面,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人民群众响应党的号召,积极主动转发宣传党报文章,宣传党的思想和方针政策,如今竟然都是侵权行为,这是侵犯了党报的利益,这需要付出巨额赔偿?!

  在社会主义国家、在人民共和国,竟然出现如此现象!

  试问,湖北日报还姓不姓党?

  试问,在革命战争年代、在纸张不足、印刷工具不足的年代,群众抄写、转印党报文件和文章,算不算侵权行为,要不要赔钱?

  试问,党报的利益是什么?党报的利益是不是人民群众根本就不应该转发宣传党报文章?党报的利益,是不是群众和党报就要井水不犯河水,要泾渭分明,要版权清晰、侵权必究?!

  如果湖北日报的利益是这个,那么我看湖北日报应该在报纸提头下面清晰的写一行大字:

  “禁止人民群众私自转发宣传本报文章,如要转发,请联系本报版权授权机构,付费后方可转发!”

  湖北日报如果找我赔钱,我是一个字也不会给的。不仅一个字也不会给,我还会给他一篇又一篇的讨伐和痛批!

  这样的侵权必究行为,是对人民的侮辱,是对共和国的侮辱,是对宪法的侮辱,是对党的侮辱!

  中国共产党是共产党,不是私产党。党报的版权,是属于共产,还是属于私产?用资本主义国家的私有制度,用私有媒体的版权意识、版权法律,来界定和衡量共产党党报的版权,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合适?

  我今天就不像大多数律师那样抠字眼、抠一些具体的法条了。我也不想具体分析,湖北日报的所谓“侵权必究”,到底是不是符合我们的版权法。

  今天我只说法的精神、法的本质,湖北日报的行为,到底是不是符合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共和国的利益?

  我想这个问题应该由湖北省纪委来调查核实一下,湖北日报的这种行为,究竟能不能代表党的利益,代表党报利益,代表人民的利益?

  就像最近流行语一样:我们拭目以待!

  【文/金之草原,本文为作者原创投稿。原题:滑天下之大稽,群众转发宣传党报文章竟成侵权、还要赔钱】

焦典 发表于 2022-8-13 03:08:25

再曝猛料!700多名受害者举报湖北日报集团严重违法违规:涉案数亿 有人自杀

2022-08-12 17:51:14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受害者



  【核心提要】就在我们还在质疑湖北日报集团为何下达巨额任务指标法律维权的时候,就在我们疑问他们是否真的那么缺钱的时候(参见>>>《湖北日报知情人士爆料起诉内幕》),我们收到了涉及到700多受害者——而且一半多都是湖北日报集团的职工或家属——的举报投诉。反馈的情况令人惊愕。就在几年前,湖北日报集团利用党报公信力及其资质,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简称“楚天小贷”,派驻人员成为主要领导,使用党报集团的办公楼,吸引众多员工及其家属和信任湖北日报的老百姓融资,购买他们的金融理财产品。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几百万,有的是养老的钱,有的是救命的钱,都是大家的血汗钱。可是当他们内部出了问题,爆雷了,该给老百姓兑付的资金却迟迟不兑付。受害者依法维权多年,到处反映问题,纪检部门作了批评、公安部门也作了要求,可是湖北日报集团只顾一己之私,问题仍然未能解决。有的忍受不了自杀身亡,有的郁郁而终连个墓地的没钱买……有一个湖北日报退休干部,相信自己效命30年的老东家不会骗他,拿出毕生积蓄甚至动员亲友把钱出借给报社旗下楚天小贷。爆雷后,更是以为党报不会失信于民,应该能讨个说法,结果……真是罄竹难书。豪横的湖北日报集团种种所为,与党中央“人民至上”的精神背道而驰,不仅有损党报形象、公信力,更是破坏社会稳定大局。这个事情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湖北省委(甚至中纪委)应当尽快组织专案组调查,妥善处理,对相关违法违纪者,对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必须彻查!
http://static.szhgh.com/p/2cc074f36b037eca7f45de0fd5e3b105.jpg  700多名受害者喊话湖北日报:请你担起一个党报媒体应有的责任!  湖北楚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小贷公司)是2013年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为主导发起成立,联合由韦奇志任法人代表的新海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运营。湖北日报出资9000万成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占股30%,派驻董事长、财务总监参与公司管理。多年来,楚天小贷公司以出具担保回购文书等方式,通过同为楚天系公司的楚天财富、善银财富等平台,以年均8%左右的利率向自然人融资。所融资金大都交由楚天小贷公司使用。由于其滥用所吸资金等原因,到2019年春,楚天小贷、楚天财富、善银财富等楚天系公司均发生资金链断裂而出现兑付危机,共有700多人出借的4.7亿元资金逾期不能兑付。而新海天公司所持两只股票“襄阳轴承和岳阳林纸”——原本按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是用于兑付700多名受害人血汗钱的第一批款,却因湖北日报严重违规违纪的股权转让纠纷,股票被冻结,所有受害人至今血本无归。  一、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直接参与小贷经营管理、对此事负有发起、宣传造势、欺骗等重要责任,应担起股东之责。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作为湖北楚天小贷公司最大股东(发起时占股30%,后稀释至20%,仍为最大股东)和最终受益人,一直委派报社处级干部汪小平担任楚天小贷公司董事长,并委派了财务总监,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具有话语权和决策权。  2015年6月5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荆楚网与楚天财富公司等单位联办上线仪式和“防范投资风险高峰论坛”,时任湖北日报社社长邹贤启、总编辑蔡华东,特邀湖北省政府金融办、武汉市金融工作局的领导,与湖北新海天资本集团董事长韦奇志等人一起,共同在主席台上站台致贺、宣传造势(有现场照片和媒体报道资料)。湖北日报及其子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和荆楚网等官媒,也纷纷发文摇旗呐喊,还多次在报社内举办吸纳资金的宣讲活动,称楚天小贷及其相关融资机构的经营,符合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是金交所挂牌的转让型理财产品,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直接主管的交易机构,受湖北省金融办监督,其融资“稳健高收益,本息有保障”。正是因为具有党报公信力、具有主流媒体责任感的这些宣传,让受害人相信了楚天小贷等融资机构的可靠性。  楚天小贷经营初期,湖北日报2013-2016年这几年内从小贷获取的分红达1447万元,报社内部多次在公开场合及内网号召员工购买集团理财产品。很显然,若不是看在有政府背景,看在湖北日报党报的公信力,谁会以8%左右的年利率向私企老板出借自己的血汗钱?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在此事上既是大股东、董事长单位,又是领衔造势坑人者,出了问题甩锅脱责,在兑付关头,发起诉讼,超额冻结股票,致使小贷资金链完全断裂。其恶劣行径与其近期在湖北日报荆楚网公布的《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社会责任报告》的核心表达大相廷径。  二、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拒不执行省市区相关部门指导化解金融风险的举措,言而无信。湖北省委巡视组明确指出湖北日报在楚天小贷事件中的处置失策及不担当。  湖北省市区金融主管部门及专班召集多方会商,力争尽快推动风险得以化解。但湖北日报领导一再反复,明里答应积极配合,暗里利用党媒影响四处“串供”。新海天公司用于兑付受害人的襄阳轴承和岳阳林纸两支股票中含有民生证券和华融证券的债务,股票解禁后须先偿还两个券商的本息,由于湖北日报和新海天公司之间的官司纠纷,导致偿还延期产生罚息,如果券商把本息、罚息全部拿走,股票残值所剩无几。  为了争取能在年前给受害人兑付部分款项,省市区各级金融局、武昌经侦去人去函跟法院沟通协调,受害人代表也多次去法院,请求法院能跟券商沟通,留下罚金用于兑付受害人。包括湖北日报也派专班成员以给受害人兑付为名到法院进行沟通,请求留下罚息。经过多方努力争取,终于说服券商不拿走罚息,当时的股票残值五千多万。  受害人代表与报社专班成员的多次会谈沟通中,专班负责人胡汉昌(湖北日报集团副总)、专班成员骆鹏飞表态,股票残值会留给受害人,报社不会与民争利。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券商工作做通了,湖北日报集团以国有资产保值为名,无视省市区各级金融局、武昌经侦解冻股票用于兑付受害人的意见要求,无视疫情下广大受害人的呼吁请求,无视社会的稳定,说什么已打报告给宣传部文资办,解冻股票要省领导批示,一意孤行继续冻结股票,想用股票残值弥补报社的投资亏损,赤裸裸的与民争利。  宣传部和省委巡视组对湖北日报在楚天小贷事件的不当行为均有批示,宣传部曾指示湖北日报要妥善解决小贷问题,“不要小事拖大,大事拖炸。”2020年度中央巡视组、省委第七巡视组均接到群众关于湖北日报问题的多次反映,2021年3月5日,省委巡视组在湖北日报召开的、湖北日报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湖北日报集团党委情况反馈会议”时强调:“湖北日报集团党委在处理小贷股权纠纷和金融风险时,过分依赖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没有采取主动化解风险的有力措施,对涉众问题不重视不处理,省信访接待60多人33次集体上访,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湖北日报在“主动运用市场、行政等多种方法化解纠纷、消除矛盾,维护涉及群众利益不够”应该深刻反思,及时处理。就小贷问题责成湖北日报担负起应负的责任。http://static.szhgh.com/p/1df52cc379299a610f3d15038e39bdde.jpg  以上种种,都是湖北日报集团在楚天小贷事件中所作所为及导致的恶劣社会影响。  三、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违法违规私下签订的楚天小贷股权转让协议,已被湖北省高院判定不符合金融监管相关规定,存在履行障碍。  2018年3月,湖北日报与新海天公司没有经过任何报批和法定程序,违法违规私下签订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5月,湖北新海天支付湖北日报撤股资金4000万元,但因转让不合规,新海天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股权。  这一股权转让协议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金融监管相关规定,而且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股权变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因此,湖北日报并未合法成功转让股权,其违规转让国有股权的行为,上被省纪委和省市区三级金融管理部门否定,下遭新海天公司等受让人坚决抵制;其想撤股退出公司的企图,更是内遭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否决,外遭全体资金出借人的强烈反对!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为不使股权变更消息外泄,湖北日报要求与新海天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导致广大资金出借人(包括300余名报社职工)一直蒙在鼓里,仍然信任报社和楚天小贷继续参与融资。据说湖北日报的几位高层却得到内部消息提前撤资全身而退,完全没有向下属员工和外界透露半点信息。  湖北日报为追回其余下的撤资款4500万,于2019年动用资金260万聘请律师,发起了与新海天公司的股权纠纷案,超额冻结了新海天公司持有的、按湖北省防范化解金融指挥部统一部署,用来兑付的两只股票“襄阳轴承和岳阳林纸”。此纠纷案从中院打到高院,历时三年,股价几乎腰斩,受害人也因股东之间的股权纠纷得不到兑付。  2022年7月26日,湖北省高院终于对此纠纷案有了终审判决,驳回湖北日报在武汉中院要求的新海天公司支付剩余撤资款及罚息的诉讼请求。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高院予以纠正。判决如下:撤销武汉市中院(2019)鄂01民初5157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诉讼请求;三、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湖北日报承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高院的判决明确了湖北日报股权转让不成立,湖北日报仍是楚天小贷大股东,那么,新海天公司在2018年支付给湖北日报的股权转让款4000万,湖北日报理应退出用于受害人的兑付,并且还应担负起大股东的职责。  但直至目前,湖北日报对金融局、经侦多次责成其退还4000万的要求置若罔闻,以所谓国有资产不流失的荒唐理由,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4000万,拒不退还受害人的兑付资金。http://static.szhgh.com/p/d04d828f739f9d240559a95f229ae949.jpg  湖北日报自称是“有温度、更有有态度”的报社,可其对待与其密切关联的受害人的做法又是何其冷酷,甚至无耻!  相信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四、受害人血泪控诉  金灾疫情下的三年,受害人四处投诉,频繁上访维权,遍尝世间冷暖,度日如年。这700多名受害人中,大部分是老人和湖北日报的记者编辑,出于对党报的信任投入了自己一生的积蓄,本想谋求一份保障,没想到却坠入深渊:  ——楚天都市报一名女记者服药自杀未遂,含泪将遗书寄给社长陈剑文。她说这是她和妈妈全部养命钱,没想到投给了自己单位的公司,反倒受骗。  ——湖北日报退休干部、原评论理论中心调研员刘章西,相信自己效命30年的老东家不会骗他,拿出毕生积蓄甚至动员亲友把钱出借给报社旗下楚天小贷。爆雷后,更是以为党报不会失信于民,应该能讨个说法,结果并未如所愿。  ——原本身体硬朗的刘章西先生在2020年春节前的三、四个月,为了追回自己的血汗钱,多方奔走,求告无门,以致郁结在心、心力交瘁,继而感染新冠肺炎,于2020年2月20日含恨而逝。因其购买小贷产品中还有亲戚朋友的钱,负债累累,去世后连8万元的墓地都无钱购买。  ——退休市民兰将其养老积蓄投入楚天小贷,因得不到兑付,其八旬老母亲因并发症引起左脚截肢,手术费多半是对外筹借的。  ——单亲家庭胡女士通过自己的努力辛苦攒下几十万元,加上妈妈的积蓄一共70万投进楚天小贷,不料母亲罹患癌症,前后经历数次手术,负债累累,自己的钱却迟迟没有兑付,母亲为了节省医药费,只能采用保守治疗……胡女士要独自照顾患病的母亲,还要供养正上大学的女儿,原本平静的生活因小贷爆雷完全改变了。  ——桂三(网名)家的故事更加令人难过,因为信任湖北日报,她家把房子贷款抵押后把钱出借给楚天小贷,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桂三被查出乳腺癌,在医院经过多次放化疗,身体虚弱到极限,丈夫因为要照顾他,工作也受到影响,为了筹钱治病,夫妻俩借遍了能借的所有亲朋。如今因无钱,只能暂停治疗,在家中休养。http://static.szhgh.com/p/c96312b905fd3ed44340d2fd7ac0a11e.jpg  ——2021年3月1日,黄陂盘龙城73岁的陈运枝婆婆从自家16楼跳楼自杀,陈婆婆整个家族亲友的积蓄,全部投入湖北日报旗下楚天小贷,兑付无望,不堪重负最终跳楼自杀!死前打电话交代儿子后事并叮嘱儿子“一定要讨回全家血汗钱”,儿子感觉不妙拨打110报警,但等警察赶到,老人已从16楼纵身跳下……这样的人间惨剧,不知道今后还会不会有。3月5日,悲痛中的家人安葬好老人,怀抱老人的遗像到湖北日报门口讨说法,但湖北日报集团没有任何人做任何反应,冷漠无情、人性泯灭!  五、最后的话  一场疫情,让许多家庭更加艰难,大家比以往更加迫切希望尽快实现兑付,可湖北日报仗着自己是省级党报,是当地政府乃至省里政府部门都难以管到它的特殊单位,根本不把属地政府和省市区三级金融主管部门促其担责的要求放在眼里。湖北日报集团种种所为,与党中央“人民至上”的精神背道而驰,不仅有损党报形象、公信力,更是破坏社会稳定大局。  人间正道是沧桑,相信正义终有到来的一天!  全体受害人  2022年8月  【文/受害者,本文为作者给红歌会网的投稿】

焦典 发表于 2022-8-13 03:12:41

重磅!湖北日报知情人士爆料起诉内幕:不可思议!2022-08-11 10:01:50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石观



  【核心提要】爆料的知情人士说,根据她的了解,“你们不要指望他们会理睬你们,不管舆论怎样,民意怎么反对,他们都不会理的。”她感慨道:一个党报党媒,湖北最大的党报集团,竟然专门组织一个团队去维权索赔,而且还下达巨额“赚钱任务”——超过2000万的任务指标,简直不可思议!http://static.szhgh.com/p/d98835d499ab970c9cf140d93e0c14c8.jpg  近段时间以来,湖北日报集团起诉红歌会网的事情,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  很多网友非常疑惑: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作为湖北最大的党报党媒,总资产高达五十多亿,加上集团旗下各个报纸网站平台的品牌价值、广告价值,按理说是绝不差钱的。且不说其作为事业单位,湖北省最重要的宣传机构,每年还有不少政府拨款。  那么它为什么会起诉红歌会网这样一个靠打赏赞助才能维持的红色网站呢?是政治原因,还是经济原因?亦或是“单纯”的为了维护自己的所谓的版权、知识产权?是为了打压左翼爱国平台,消除红色影响,还是为了捞取巨额的经济利益呢?  正当网友猜测不断,我们也在困惑不解的时候,近日我们接到了一个特殊的电话。  电话那端,是一位女同志,她做了一点自我介绍,说是湖北日报集团的前员工(前记者),后来因为某些原因辞职离开了。虽然不能立马核实她的身份,但听他对湖北日报集团的领导如数家珍、内部的事务娓娓道来,想必是毋庸置疑了。  对于红歌会网遭起诉的事儿,她爆了个“大料”,令人惊叹。  据她介绍,湖北日报集团今年成立了一个“版权处”,有一个专门的班子专门负责“维权”,而其负责人就是集团某主要领导的“亲信”。湖北日报集团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发表过一个《版权声明》。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领导给他们下达了巨额“任务指标”,今年维权的收入要达到2000多万(具体金额可能有2000万-2500万不等)。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这个班子的人肯定会倾尽全力,全网查找转载他们新闻报道的网站或媒体,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通过法律维权,进行巨额索赔。  所以,红歌会网被起诉,就是一种必然了。http://static.szhgh.com/p/dc4edd0419fe3474c22c7c0d851439f3.jpg  湖北日报版权声明  通过爱企查可以看到,湖北日报集团(负责维权的)子公司湖北楚天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7月14日-7月26日期间的开庭公告就显示有“100+”了,也就是说在不到半个月里,湖北日报集团起诉的案子就有至少100个。http://static.szhgh.com/p/5966664978b4251bd597c1eb09b386b5.jpg  再看立案信息,在4月14日-4月22日期间的立案信息也有100+,不到半个月,立案数量至少100个。http://static.szhgh.com/p/bffda13fa2a3bb98e455b3e17b596cac.jpg  这些案件中,基本上原告都是湖北楚天传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个月就算是100个案子,每个索赔2万,那就是200万。如果是200个案子,那就是400万。实际索赔金额可能打个对折,一个月收入大约200万。一年下来就是2000多万。跟爆料者说的情况基本吻合。  这位给我们爆料的知情人士说,根据对他们相关领导的了解,“你们不要指望他们会理睬你们,某领导非常强硬,不管舆论怎样,民意怎么反对,他们都不会理的。”她感慨道:一个党报党媒,湖北最大的党报集团,竟然专门组织一个团队去维权索赔,尤其是还下达巨额“赚钱任务”——超过2000万的任务指标,这个非常罕见,闻所未闻,简直不可思议!  回想这一个月来的事情经过,基本上证实了她这个说法。从刚开始我们私下给领导层写信,到后来不得不公布此事,再发公开信,都没有收到任何来自湖北日报方面的反馈,也没有撤诉或和解。  直到今天,原告方终于联系我们了。  就在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原告方的代理律师打来电话,问我们有没有和解的意愿。本以为是顾及到网民的意见了,有所“醒悟”了,但却连基本的诚意的没有。  下面是对话基本内容:  对方:我们看到你们在网上发布的消息了。这个官司打起来可能持续时间比较长,看看你们是否有意愿和解。  我方:和解……你们想要怎么和解?  对方:一篇800元。  我方:一篇800,一个案子也得8000元(跟判决下来有啥区别?),十个案子就得8万。这个费用太高,我们接受不了。你知不知道我们是什么网站?  对方:知道,我们肯定有所了解。  我方:知道为何还要这么高索赔?你们意思是不管我们是红色网站还是黑色网站,不管是宣传毛泽东思想的还是商业信息的,不管是公益的还是盈利的,你们都要索赔是吗?  对方:是的。侵权就是侵权,我们不管那么多。  我方:你们这……宣传部门都要求我们转载白名单里的新闻来源,鼓励建议督促我们多多转载宣传党媒党报的新闻报道、文章,怎么到你们这儿就要索赔了呢?  对方:(有点迟疑,答不上来)这个问题,一下子说不清楚,说起来就长了。  我方:这个案子,现在已经受到全国大量网友关注,网民议论很多,对你们的做法有看法甚至是反对,舆情还在扩大,你们知道吗?给你们领导也写了信,网民的意见也有表达,你们都不考虑一下?甚至可能产生对你们有什么负面影响吗?  对方:我们也看到了。但法院是第三方,会独立公正审判,舆情怎样,不会影响我们。  我方:那好吧,你们既然无所谓,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对方:如果你们想和解,可以打我电话。(实在听不下去了,挂)  还以为他们看到这几天的舆情,民心民意,会像上一个党媒那样有所反思“醒悟”、主动来要求和解了。没想到根本没多少诚意,让人感觉不过是想尽快结案,既想少耗费时间精力,又要把钱拿到手。  这个电话,更加证实了知情人的爆料。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所谓的党报的道义信仰、政治责任,所谓的民意民情,在他们那里都可以轻描淡写,都可以丢弃一边。  为什么这么大的一个党报集团,这么不顾一切要通过维权索赔来创收赚钱?为什么像资本的媒体、企业那样定下这么高的指标?他们现在这么缺钱吗?他们为什么这么缺钱?  真想问一句:湖北日报集团真的还是共产党人办的党报吗?背后是不是还有什么重大隐情?  【文/石观,红歌会网评论员。写于2022年8月9日】

焦典 发表于 2022-8-18 16:19:10

湖报集团致函红歌会网:立即删文道歉 否则再起诉

2022-08-17 14:51:20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石观



  近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以下简称“湖报集团”)起诉红歌会网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随后收到一些受害者举报,发现了湖报集团还有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伤害了数百集团内部员工和群众利益,更是对党报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了莫大的损害,遭到了诸多网民的斥责和批评。  上周末,我们收到了湖报集团发来的律师函,说我们罔顾侵权事实,先后发表多篇不实文章,文章中有大量不实言论,恶意诽谤委托人,企图利用网友制造不良舆论、制造对立,甚至以“舆情还在扩大”、“你们都不考虑一下?甚至可能产生对你们有什么负面影响吗?”作威胁,以达到逃避侵权责任的目的。  对方称,通过正当且合法的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的在于遏制非法转载。而红歌会网不仅侵犯委托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还利用不实言论、误导性消息恶意诋毁、损害委托人的名誉,已构成侵犯名誉权行为。  要求我们不仅要在24小时之内删除所有文章,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赔礼道歉!否则的话,又要去法院告我们。——如果说“威胁”,这算不算威胁?  “舆情还在扩大”,这是客观事实还是主观威胁?提醒你们考虑一下民情民意,考虑一下负面影响,及时止损,这不过是善意的忠告,怎么成了一种“威胁”?  至于舆论的关注、所谓“对立”的制造,是湖报集团的行为在先,还是红歌会网的曝光在先?网民的关注、议论,大家的文章评议,都是大家自愿而为,是大家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体现。  就在上周,几乎以同样的理由,湖报集团的公关人员在微信上投诉了红歌会网以及其他转载相关文章的自媒体,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红歌会网的微信公众号被封禁,造成我们重大的损失。可以看出,湖报集团负责公关的的工作还是很得力的,舆论压制的帮手也不少。  但这并不意味着胜负已定,并不说明民情民意就可以漠视。实践将证明,违背民意,违背党的宗旨的错误行径,终将是要受到惩罚的,是要失败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此函告,我们公布于此,是非曲直,大家自主评议,相信自有公论。  附湖报集团律师函:http://static.szhgh.com/p/fda6b3a48fffce16ed33fc514c1f9c9e.jpg
点击图片看大图
http://static.szhgh.com/p/a342ceb9483afeb9852e73630a924587.jpg  【文/石观,首发红歌会网。】

焦典 发表于 2022-8-22 21:45:52

湖北日报索赔红歌会像无赖碰瓷
2022-08-22 10:33:10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篝火

  红歌会后来一直只专注于时政新闻文章,且去掉了棱角,而报纸的特点就是新闻类文章占垄断地位,目的就是为了宣传,广而告之,越广越好。这幅射反应就意味着被哥们捧场转载,这是人类遵循的自然的公理,数学上定义的公理就是不需要再经过论证。红歌会专注于时政新闻文章,报纸的特点就是新闻类文章占垄断地位,那么红歌会转载湖北日报文章,类别大同小异,不过一报纸一网站之异。如此自然的事,何以产生大惊小怪去索赔呢?显然动机就不正常了。

  请看,例如,2021年10月红歌会转载的文章《爱国将领刘铭传雕塑被垃圾桶包围……》,起诉索赔却在半年后。如果真是侵权了,那么在红歌会转载文章至多一个月内就毋庸质疑反应强烈,提起诉讼了;何以在半年后才搜罗出来索赔?这大有闲来无聊,无事找事,无中生有,鸡蛋挑刺心理,似穷极生盗心,像无赖碰瓷。

  但它并不穷,何以屈尊自贬为无赖,干起碰瓷低级勾当呢?

  1,海不嫌水多,山不嫌树多,往往愈富有的愈贪财,欲壑难填是贪财者的本性;

  2,党报变无赖,当今见怪不怪;

  3,意识形态之恨,借题发挥,打击红歌会。

  湖北日报是嬴利性企业,红歌会是非嬴利性网站,帮你转载了文章,扩大了它知名度,如果说起诉,索赔,那倒应当是红歌会向湖北日报索要报酬了。

  堂堂湖北日报省党报向小小的红歌会网站找茬碰瓷索赔,如一大人说一小孩抢了他的糖糖,哭着滚地你赔我!呜呜,不是光大了形象,实则自贬了威望。

  市场化,弱化了人的内涵,只强化了金钱。但无论怎么变,公理不会变,它永远是评判是非的基本道理,标准。

      【文/篝火,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相关热点专题:【湖北日报起诉风波】

焦典 发表于 2022-8-25 23:35:56

红歌会网重要通告
2022-08-25 01:44:58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公告

重 要 通 告

  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也是一个无奈的决定。

  熟悉我们的都知道,红歌会网是一家坚持了十来年的非盈利的民间爱国网站。多年来一直坚持我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宣传红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

  我们办网的一个重要内容和目标,就是对上汇报民情民意,反映民众诉求,对下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党中央精神,成为党和人民的纽带。转载党报党媒的报道文章,就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和工作内容,这也是宣传管理部门所认可、倡导、鼓励、要求的。

  而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作为湖北省最大的党媒机构,却对我们采取这样的行动,不打招呼,直接起诉并索赔20万!

  这令我们无比惊愕,无比寒心。

  对于商业网站,对于大公司来说,这不过是小钱;但对于我们这种主要靠网友支持勉强维持的非盈利性的自费爱国的网站来说,那就是“巨款”。如果他们索赔成功,那我们就算是倾家荡产,也难逃破产倒闭的结局。

  这是关乎生死存亡的重大案件。

  比起前面的那些法律纠纷案件,主要有两大差别:一是以前是商业媒体,这次是党媒党报;二是以前索赔都是一两万,这次是20万,超过了以往所有案件索赔金额的总和!

  更令我们担心的是:万一还有其他党报党媒效仿湖北日报集团怎么办?恐怕没人敢保证不会。那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这样的局势,在湖北日报集团的错误行为没有得到纠正前,经过我们综合研究决定:

  1、自今日起,暂停转载所有党媒党报的新闻报道文章。

  2、将用更多的版面和精力,用于宣传红色文化和毛泽东思想,反映民众心声。

  3、继续保留《红歌会晚报》,继续为您提供每天的国内外重要资讯摘要、红色资讯、伟人思想等内容。

  特此敬告。敬请理解!

  红歌会网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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